
5月15日,曾主演《武则天》《火烧圆明园》《寻龙诀》等热门影视剧的知名演员刘晓庆被举报偷税,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其通过名下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涉嫌偷税漏税,涉及金额330万元。
举报显示,刘晓庆用“形象代言费”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疑逃避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尽管刘晓庆早年曾高调宣称“收入和财产经得起任何考验”,但若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行为被证实,将触发《刑法》第201条逃税罪,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0.5-5倍罚款;若五年内因逃税受过行政处罚再犯,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她因旗下公司偷逃税款1458.3万元被羁押422天,成为国内娱乐圈税务监管的标志性事件。彼时,她以“只负责艺术”为由推责,最终公司负责人被判刑,其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但多次补税罚款的记录已埋下伏笔。

当时,刘晓庆留下一句惊世骇俗的“偷税又不会死嘛,只要不枪毙我,出去又是一条好汉”。

当年的她,将责任推给公司高管,自己却靠补缴税款全身而退,活成了娱乐圈的“打不死的小强”。刘晓庆曾在自传中写道:“人生下来就是零,转一圈又归零”。

可惜,今时不同往日。在薇娅、邓伦、袁冰妍等后辈用天价罚单验证过“大数据查税”威力的今天,刘晓庆的“传统手艺”显得格外扎眼。不知道,刘晓庆这次偷税漏税该如何处理?一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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