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按家庭总收入算税?为何不能自由选择?

是程序员古耕 2024-03-13 10:51:43

今年两会,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再次提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这已经是她从2018年第一次提出个税起征点到10000元以后第七次在两会上提出这个建议了。另外,我也注意到有其他委员也提出了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的建议,也有委员建议按家庭总收入算税,而我觉得,为什不能一起来呢?

我知道,很多经济学家肯定有他们各种各样的道理,觉得提高个税起征点没有必要,并且也能给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比如说现在很多人的薪资不足5000元,并且有各种专项附加扣除项,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普通收入的人群没有什么意义等等。

目前的个税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并不公平

对于个税起征点这个问题,我没什么大局观,对于我来说,其实有些许不公平,这话怎么说呢?

以我的家庭为例,我的薪资是18000元,看似很高了是吧?但是我家里就我一个劳动力,我家里有个孩子,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我的起征点就是7000元每月,剩下的11000元减去社保公积金等还剩不到10000元,按照目前的税率,10000元的税率是3%,所以,我每个月要交300元的个税。

而个税其实是累加的,如果按照这个金额缴纳个税,那么我的税率也会随着每月收入累加而提高的,也就是说,按照我每月扣除后剩余10000元来算,那么一年下来,我需要交税的额度就是12万,需要缴纳的税额约为10000元左右,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的。

老老实实交税本身我是没有意见的,但是我身边有个亲戚,是俩夫妻,也有一个孩子,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差不多也是18000元。

我们可以假设一种可能,假设夫妻两个人的薪资都是9000元每个月,每个人分别再分走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此时,他们每月的个税起征点就是6000元,减去社保公积金,每月还剩约2000多元需要缴税。如果就按2000元来算,一年总共需要缴税的金额就是24000元,需要缴纳的税额不到1000元!两个人加起来也就2000元左右。

这样一算,区别是否就非常明显了?同样的家庭收入,一个人收入18000元需要缴纳个税将近10000元,两个人收入18000元,需要缴纳的个税约2000元,两个家庭的缴税差了8000元左右!

根据现在的社会现状,因为有孩子,导致夫妻一方不得不做兼职或者全职在家带孩子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如果还按照以前那种缴税方式,其实是有问题的!如果以家庭作为单位,现在的缴税方式,其实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并不公平!

而这种情况,会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专项扣除的附加,可能不同的家庭情况,缴税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

比如说一个家庭既有孩子要养,又有房贷要还,或者还需要赡养父母,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情况,但光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每月至少可以减少5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还是按照上面18000元的月收入来算,那么家庭只有一个劳动力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就是10500元,加上社保公积金,就算个税起征点是11500元,那么还是有6500元需要交缴纳个税,全年应缴个税额度就是78000元,粗算全年应缴个税应该在2500元左右。

那么,如果两个人的薪资都是9000元,5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平摊到每个人的头上就是2750元,每人每月的个税起征点就是7750元,减去约1000元的社保公积金,那么需要缴纳个税的部分就是9000-7750-1000=250元。

如果是这种情况,两个人全年的个税缴纳可能都不超过500元。

两个家庭情况,个税缴纳差距接近5倍!至少在10%的税率期间内,这个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有人说,收入18000元已经不能算数普通收入家庭了,至少算中产以上家庭了。但是,并不是说中产家庭就不需要公平!

结语

不管是董明珠提出的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还是其他委员提出的按照家庭收入算税,其实我都支持,因为这能切实改变我的状况。

如果有一天真的这个问题真的被放到了议题上,我觉得完全可以自由选择。

每个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个税的缴纳方式,即按个人收入算还是按照家庭收入算,哪个算法对于家庭有利就选择哪种个税缴纳方式即可。

但是,我也清楚,里面涉及到很多社会问题,提出问题就得有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是简单的拍一个板就能决定的,可能董明珠和一些委员的期望以及我的愿望还需要走一段路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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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程序员古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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