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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够狠?宋代书院治“校园霸凌”更硬核

上篇说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严管现代校园霸凌,而宋代书院霸凌也曾横行,官府佛系纵容。但古人从不是软柿子,书院制定的学规

上篇说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严管现代校园霸凌,而宋代书院霸凌也曾横行,官府佛系纵容。但古人从不是软柿子,书院制定的学规,比新法规更严苛。

宋代书院学规绝非普通校规,堪比“内部律法”,明确霸凌界定与惩罚,执行权掌握在山长、教授手中,无需官府批准,可直接执行,甚至送官治罪。

按《尚书·舜典》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意思是:鞭刑用于惩治官府官员的过错,扑刑用于惩戒学校(书院)学子的过失。

教刑本应宽松,但宋代书院教刑打破惯例,对霸凌的惩罚,比官府官刑还严苛,核心就是“先治恶,再育人”。

硬核治霸:宋代学规,细致到惊人

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吕祖谦《丽泽书院学规》等,是宋代书院学规的代表,堪称古代校园霸凌治理手册,界定清晰、惩罚明确,绝不和稀泥。

《延平郡学及书院诸学榜》明确:辱骂孤立为轻霸,推搡索财为中霸,群殴致残、带家丁入校为重霸,分级惩罚,条理分明。

书院拥有自主治霸权,山长、教授可查实霸凌、直接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学籍、送官治罪,官府多尊重书院决定,避免了特权庇护的弊端。

规矩的意义,是约束恶念、守护善良;宋代学规的底气,是不模糊、不纵容、不手软。

3级惩罚:从罚抄到刺字,比官府还狠

宋代书院对霸凌实行分级惩治,从轻到重,层层加码,罚站只是最温柔的开胃菜,每一种惩罚都让人望而生畏。

第一级:轻微惩罚(轻霸)——罚抄、罚站、罚劳作。

罚抄需工整书写晦涩学规百遍,写错重抄;罚站需在明伦堂从清晨站至黄昏,罚扫需清理书院所有角落,不合格重扫。

这种双重惩戒,能让霸凌者感受到代价,收敛行为,很多人抄完学规后,再也不敢轻易辱骂同窗。

第二级:中等惩罚(中霸)——杖责、鞭刑、饿饭。

杖责用荆条(夏楚),由教授亲自行刑,公开执行、杀鸡儆猴;饿饭3-7日,断其粮草,且记录在案,影响荐举。

一位官宦子弟因辱骂推搡寒门书生,被公开杖责十下,从此收敛锋芒,书院霸凌明显减少。

第三级:严厉惩罚(重霸)——逐院、刺字、送官治罪。

逐院即终身开除,被所有书院拉黑,断其仕途;刺字在脸上刻“霸徒”等字样,终身受辱;情节特重者送官,判处刺配、充军甚至死刑。

典籍佐证:3个案例,看霸凌者的悲惨下场

宋代学规绝非一纸空文,《名公书判清明集》等典籍记载的3个案例,尽显“恶有恶报”。

案例1:王桂案。岳麓书院学子王桂霸凌同窗、德行败坏,被杖责二十、开除学籍,送官备案终身禁入书院,最终沦为普通人,郁郁而终。

案例2:柳渊案。上篇提及的知府之子柳渊,书院查实其霸凌行为后,罚抄学规五百遍、饿饭七日,并上报官府,官府最终杖责三十、罚其父俸禄,柳渊彻底收敛。

案例3:李闹事案。丽泽书院李闹事拉帮结派、群殴寒门书生致重伤,被刺字“霸徒”、开除送官,判处刺配充军,客死他乡。

悬念:即便惩罚严苛,宋代书院霸凌仍未杜绝,背后藏着更深刻的人性与现实困境。

深层启示:宋代治霸智慧,照进今日校园

宋代书院治霸,虽未彻底杜绝霸凌,但其经验教训,对今日治理校园霸凌,字字千金。

启示一:对霸凌零容忍,绝不和稀泥。

宋代书院不分学子身份,查实即罚,哪怕官宦子弟也不偏袒,这正是今日所需——不纵容霸凌者,才是对被霸凌者的保护。

启示二:治霸先育人,奖惩结合。

宋代学规的核心不是惩罚,而是警醒、教育,让霸凌者明白错误、学会尊重,今日治霸,更要兼顾惩罚与价值观引导。

启示三: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宋代书院治霸,离不开山长执行、学规完善、社会重视,今日更需家庭、学校、社会联动,共同守护孩子成长。

严惩霸凌,是对善良的守护;零容忍霸凌,是对教育的坚守。

校园霸凌从无解,唯有不纵容、不松懈,方能守住教育净土。

惩罚震慑恶念,教育根除恶源,杜绝霸凌,需久久为功。

古人治霸的严苛与智慧,是否让你震撼?快来评论区聊聊:

1. 宋代哪种惩罚最能震慑霸凌者?

2. 宋代治霸经验,今日可借鉴哪些

3. 如何结合古人智慧,杜绝今日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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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宋史·选举志》2. 《名公书判清明集》3. 《癸辛杂识》4. 《白鹿洞书院揭示》5. 《延平郡学及书院诸学榜》6. 《礼记·学记》7. 《尚书·舜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