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凭借“茉莉奶白侵权案”斩获千万级天价赔偿,LV转头就祭出一记惊人操作:直接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庭。

这场由外资品牌发起的“民告官”重磅商标行政诉讼,将于7月16日正式开庭。
此事早已超越普通商业维权的范畴,背后是LV深耕多年、风格极度激进的全链条垄断布局。深挖细节便不难发现,这家奢侈品巨头早已不满足于起诉小微商户、收割千万赔款,如今更是试图通过司法诉讼,倒逼调整中国商标审查尺度,妄图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强行“立规矩”。
本次案件公开可查的官方信息如下:
案号:(2026)京73行初4727号
开庭时间:7月16日9:30
审理法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
本案原告为LV法国母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与茉莉奶白千万索赔案的诉讼主体完全一致;被告是执掌全国商标确权、审查与裁定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汕头商标申请人黄民耀作为案件第三人参与庭审。
不少人低估了这场官司的分量,误以为这只是LV又一起普通的小店侵权诉讼,实则两者性质天差地别。
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清晰明了:
汕头从业者黄民耀,申请注册了一枚四叶花卉类图形商标。LV见状,以“与自身老花驰名商标构成近似”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求注销该商标、彻底剥夺其注册资格。
但这一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未顺从LV的诉求。
通过图样比对、行业区分、纹样溯源等多维度综合评审,国知局作出公正裁定:涉案商标与LV商标不构成近似,合法有效,维持其注册状态。
简单来说:官方并未认可LV的垄断式维权逻辑。
裁定失利后,LV态度极度强势,并未选择息诉罢争,而是直接发起行政诉讼,起诉作出裁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法院推翻官方行政结论,强制撤销涉案民间商标。
从法理层面而言,企业不服行政裁定、依法提起诉讼,是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
但结合LV一贯激进的维权风格,此次起诉早已脱离“合法维权”的正常范畴。
多数人并不知晓,LV在中国能实现流水线、全覆盖、无死角的批量索赔,全程依托国内顶尖律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操盘。
自2016年起,德恒律所便成为LV在中国大陆唯一的全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LV在华所有民事索赔、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及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德恒律所独家全权处理,无任何外包与分流。
其核心操盘团队隶属于德恒深圳分所,由高级合伙人黎孟龙带队,搭建出一套成熟完善的全国批量维权收割体系。依托德恒遍布全国的近50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全国同步取证、异地立案、批量起诉、高效和解的全流程运作。
相关数据触目惊心:
近五年,德恒律所累计为LV代理商标诉讼超1600起,关联行政、取证、调解案件总数达数万件。
从街边奶茶店、水果店、家装小店,到各类连锁品牌,只要视觉元素与“四叶花卉”稍有沾边,便会被快速公证取证、批量起诉,索赔金额动辄数十万甚至上千万元。大量小微商户因不懂法律、无力承担诉讼时间与资金成本,最终只能被迫赔钱和解。
线下批量起诉、高额收割商户,线上源头拦截、垄断商标注册。
这正是LV与德恒律所联手打造的完整双轨维权打法。
只要国内个人或企业申请四叶花卉、四瓣花、对称花叶类相关图形商标,LV都会通过德恒律所第一时间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无效宣告,全力封杀同类图案的注册通道。
一旦国家知识产权局不认可LV的近似判定、不予封杀相关商标,LV便立刻启动行政诉讼,公然挑战国家商标审查标准。
直白来说:只要官方裁定结果不符合LV的预期,LV就起诉官方。
在此次即将开庭的案件中,LV的诉讼诉求尤为霸道:
LV主张其老花图案属于顶级驰名商标,享有全品类、跨行业、无边界的排他特权。不论服装、餐饮、装饰等任何行业,只要公众视觉上略有相似,无论设计细节差异、行业属性区分、纹样原创来源,均应判定侵权、注销相关商标。
一句话道尽其核心诉求:四瓣花类图案的归属与判定,由LV说了算,国家官方审查标准不作数。
也正因这份毫无边界的垄断诉求,全网舆论彻底撕裂,案件争议持续发酵。
部分知识产权从业者站在品牌保护角度,认为驰名商标理应获得强力保护,避免品牌商誉被稀释、被蹭热度。
但绝大多数网友、设计师与中小商家态度高度统一:坚决反对这种无底线、霸权式的垄断维权。
其中的核心逻辑清晰易懂:
LV老花的基底纹样并非品牌原创。其原型源自中国唐代宝相花、传统柿蒂纹,是流传千年、广泛应用于壁画、陶瓷、织锦的中华传统公共纹样,属于全体国人的文化公共财富,绝非某一家外资企业的私有资产。
《人民锐评》早已对此明确定调:公共文化资源,不得私有化、独占化。
网友提出的三大质疑,直击核心、无可辩驳:
第一,传统纹样是全民公共文化资产,外资品牌即便注册在先,也无权垄断所有四叶类图形、封杀国内所有相关原创设计。
第二,LV维权尺度存在严重双标,对个体商户天价索赔、赶尽杀绝,如今更是妄图倒逼国家机关更改官方审查标准。
第三,驰名商标保护有着明确的法定边界,绝非无限制特权,不能将公共传统文化纹样异化为自身的“收割工具”。
这场7月16日的庭审,意义早已远超一桩普通商标纠纷。
它将直接厘清一个核心问题:中国商标审查的话语权,究竟归属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是任由外资品牌左右?
其一,本案将重新划定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法定红线,清晰区分品牌专属原创设计与全民共享的传统文化公共纹样。
其二,将倒逼国内商标审查标准进一步透明化,杜绝外资品牌利用规则漏洞无限扩张自身权利边界。
其三,明确划分“合法维权”与“权利滥用”的界限,为国内小微企业、本土原创设计留存生存与发展空间。
我们从不反对正当的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原创、打击恶意仿冒,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底线。
但我们坚决抵制三类乱象:
抵制将中国千年传统文化纹样,变为外资品牌垄断牟利的专属工具;
抵制将国内合法的原创设计,扼杀在外资霸权式维权的高压之下;
抵制让国家行政审查的权威,屈服于外资企业的司法施压与舆论裹挟。
一枚小小的花叶纹样,承载的是绵延千年的华夏文脉。
而中国正统的商标审查规则,更绝不可能由外资品牌定义、不由境外企业立规。
静待7月16日庭审开庭,期待司法给出公平、公正、坚守立场的判决:
维权有边界,垄断无空间,文脉归全民,规则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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