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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已故女儿长期被网暴”:母亲起诉三名网暴者将开庭

10 月 8 日,王女士表示,她与已故女儿长期遭受网络暴力一案,将于 10 月 12 日开庭。此前,一名网暴者曾发布视频,出现王女士及其女儿的图像并配音侮辱性言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如今,王女士以名誉权纠纷为由,把三名网暴者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发布露面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等。一场持续多年的网暴伤害,终于被推上了法庭。
这起案件最刺痛人的地方,是网暴的对象不仅是活着的母亲,还包括已经离世的女儿。一个女孩离开了这个世界,本该得到安宁,却仍然要被陌生网友揪出来、配上侮辱性的配音、在视频里反复消费。网暴者以为隔着屏幕、隐在 ID 后面就可以肆意妄为,却不知道每一条恶毒评论的另一端,都是一个正在承受丧女之痛的家庭。对逝者的冒犯,对生者的凌迟,在同一条视频里同时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推进方式。过去,网络暴力的常见结局是:受害者忍气吞声,施暴者换个马甲继续横行;即便有人报警,往往也就是行政拘留几日,罚款了事。但王女士选择主动起诉,把三名网暴者一并告上法庭,还要求对方 “露面道歉”。这背后是一种观念的转变 —— 网暴不是 “说着玩的”“网络玩笑”,而是要承担民事责任、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的侵权行为。当受害者不再选择沉默,施暴者的成本就不再是几天拘留那么轻飘飘。
当然,民事诉讼能解决的问题也有边界。网络暴力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施暴者基数大、匿名化强、取证难。一个母亲要起诉三个人,已经要付出巨大的时间、精力和情绪成本;面对成百上千的恶意评论,个人的法律力量终究有限。这就要求平台承担起守门人的责任:对侮辱、诽谤类的言论及时下架,对反复施暴的账号永久封禁,对受害者的维权投诉快速响应;司法机关也应降低这类案件的取证门槛,让 “网暴入法” 真正长出牙齿。此外,对未成年人逝者的名誉保护、对丧亲家属的精神抚慰,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更清晰的裁判尺度,让类似案件有章可循。
开庭只是第一步。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起案件的示范意义已经显现:网暴不是法外之地,逝者也有名誉权,躲在屏幕后面敲键盘的人,终究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社会对网络暴力的容忍度越低,下一个被网暴盯上的人,就越少一个。
一位母亲带着对已故女儿的思念走上法庭,本身就是对网络戾气最有力的回击。当每一次敲键盘的恶意都要付出真实代价,网络空间才配得上 “公共讨论” 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