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三安光电(600703)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林志强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0 万元,不超过4000.00 万元;林科闯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0 万元,不超过1000.00 万元。
根据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长林志强于6月12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1498.2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新闻链接三安光电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或为避免债权人零敲碎打瓜分资产6月12日晚间,三安光电披露,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的债权人林素真已向厦门中院申请对三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厦门中院受理申请人申请三安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正式文书,申请能否被厦门中院正式受理及三安集团后续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正式受理,三安电子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实控人被留置后,很多事情暂时没有办法处理,让资产先停下来,可能是当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一位接近上市公司的知情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记者分析称。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王荣飞律师表示,破产重整申请一经法院裁定受理,即在法律层面触发“自动冻结个别清偿程序”,即针对重整企业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将全面中止,个别清偿与强制处置程序将暂停推进,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统一纳入重整框架,由管理人接管监督。这为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的核心资产设置了一道法律屏障,防止其资产在危机中被分散侵蚀。同时,将两家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引入统一平台,避免个别追偿破坏资产结构,有利于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在外面都有债务,它们持有的三安光电股份是最为核心的资产,如果债权人主张权利,这块核心资产可能会很快被分掉。”前述接近三安光电的知情人士介绍。
据公告,至今年4月14日,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的合计持股三安光电的比例为29.47%。至今年6月3日,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合计持有数量为13.12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30%。
这些持股均处于冻结状态。据三安光电披露,至2026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三安电子及三安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均被冻结,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69.33亿股,相当于两家所持股份数的528%,即全部持股被轮候冻结了超过5轮。
重整框架下统一监管更利于稳定“我不认识林素真,对他(她)的真实意图也不做猜测。但是客观来看,如果三安电子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有利于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而不是部分债权人先行得到偿付。”前述接近三安光电的知情人士表示。他补充说,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的事情,林老板(林秀成)最清楚,他现在没有办法处置,能停下来等一等是最好的。
对上市公司三安光电来说,“停下来”等候统一处置,也有利于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
公开信息显示,三安光电在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产销规模居于第一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凭借核心技术优势成为“高能效氮化物长波长发光材料”及“集成电路宽禁带半导体方向”领域的“双链主”单位,公司曾获得两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次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另据查询:三安光电在LED芯片领域的全球市占率约为32%,稳居全球第一;在化合物半导体与第三代半导体领域,三安光电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碳化硅全链垂直整合制造服务平台,已拥有6英寸碳化硅配套产能16000片/月、8 英寸碳化硅配套产能1000片/月,拥有硅基氮化镓产能2000片/月;在AI算力应用板块,三安光电可提供用于光模块的CW光源、VCSEL、EML、PD 等激光器、探测器芯片,应用于400G、800G光模块的光芯片已批量出货。
“如果能保护好上市公司这块资产,不仅是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也是有利于国内半导体产业的。”有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的券商研究员表示。
稳住对三安光电的持股,也符合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
据查询,三安集团的股东中,除了林秀成父子外,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5.887%的股份,湖北长江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2.281%的股份。三安电子的股东中,除了三安集团外,还包括长沙建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鄂州葛店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高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合伙企业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0.32%、3.86%和2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