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不是丈夫一个人可以随意挥霍的。北京一桩真实的婚恋财产纠纷,给无数已婚家庭敲响警钟。
男子季波与妻子冷艳婚后没有约定分别财产制,两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季波常常出入KTV消遣,在娱乐场所结识了女服务员宋婷。一来二去,二人跳出普通顾客与服务人员的关系,私下频繁联系,还经常相约外出吃饭。
从2020年12月开始,季波便持续向宋婷转账。起初只是几百、上千元,到后来,520、1314这类饱含特殊寓意的转账频繁出现。情人节、七夕、520等特殊日子,转账更是从未间断。
三年时间,累计转账高达18万余元。虽说宋婷也有少量转回钱款,但总额只有五千多元,和收到的巨款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少转账发生在KTV非营业时段,没有对应的消费单据,也没有正规的前台结账记录。
2026年1月,妻子冷艳翻看丈夫手机,才发现这笔隐藏了数年的巨额流水。面对铁证,季波写下悔过保证书,承认自己婚内出轨,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冷艳没有选择立刻离婚,而是直接起诉宋婷,要求返还全部转账钱款。一审法院核算账目,扣除互转资金以及合理垫付款之后,判决宋婷返还17万余元。
宋婷不服提起上诉,辩称所有转账都是陪唱、订包间、陪吃饭的服务报酬,还认为悔过书只是男子哄妻子的说辞,不能作为出轨证据。
二审法院对此给出明确评判。法院表示,判定钱款性质,并不需要捉奸在床的实锤证据。男子的悔过书,叠加大量特殊寓意的节日转账、超出正常服务范畴的私下交往,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这笔钱并非消费服务费,而是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赠与。
宋婷声称转账属于服务对价,却拿不出对应的消费单据、工时记录,无法证明每一笔钱对应哪一次服务。口头辩解,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法院特别点明,婚内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随意处置。哪怕只是520这样的小额红包,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同样属于无效赠与,理应返还。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件案子值得所有人深思。婚姻里,忠诚是底线,财产更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底气。不要以为私下转账就能瞒天过海,法律会守护原配的合法权益。
现实当中,很多人遇到类似情况,往往只会争吵离婚,却忽略了追回被私自转移的共同财产。婚姻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守住感情的同时,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如果遇到配偶私自给第三者转账,你会选择追回财产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