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常乐镇土地纠纷引多重争议:村民维权遇阻,副镇长被指不作为乱作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常乐镇车板村刘屋队全体村民与当地供销社的土地纠纷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场围绕 7 亩土地展开的争议,不仅涉及民事合同效力认定、土地权属归属等法律问题,还牵扯出当地副镇长被指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乃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一系列问题,村民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土地纠纷根源:一份 “存疑” 的《转让荒地契据》
事件的核心源于一份签订于 1987 年的《转让荒地契据》。据刘屋队村民小组介绍,该契据涉及村集体约 7 亩土地,记载为支援生产发展,经协商后将土地交由常乐供销合作社使用,供销社支付 1200 元转让费及供应部分特价尿素。然而,刘屋队村民表示,对于该契据的存在、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事,村民们此前毫不知情。
村民小组负责人称,经调查发现,契据上签名的时任队长刘能才、会计刘业声及代表刘能华均否认签署过该文件,认为契据系伪造。为此,村民小组曾在一审诉讼中申请调取契据原件进行笔迹和手印鉴定,合浦县自然资源局也回复称原件存于该局可现场鉴定,但一审法院未准许启动鉴定程序,这成为村民心中的一大疑问。
诉讼之路不顺:法院认定属土地权属争议,驳回起诉
为维护自身权益,刘屋队村民小组于 2024 年 1 月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合浦县常乐供销合作社诉至合浦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转让荒地契据》无效。一审过程中,因供销社下落不明,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但一审法院审查后认为,此案实质是土地所有权归属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村民小组的起诉。

村民再添诉求:举报副镇长多项违规行为

指控一:行政不作为,拒办关键事项
村民表示,早在 2023 年 8 月,就曾向主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对涉嫌伪造的《转让荒地契据》进行司法鉴定,并出具处理意见书。合浦县自然资源局曾答复 “只要供销社同意即可鉴定”,但供销社负责人坚决反对,村民请求协调时,其以 “管不了” 为由推脱,直至举报时仍未推进鉴定及出具处理意见书,村民认为此举违反《国家信访条例》,漠视群众合法权益。
指控二:乱作为、滥用职权,暴力对待维权村民
举报信中提到,二审法院已明确案涉土地属权属争议,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但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县政府尚未作出裁决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开工,副镇长不仅未制止,反而带领派出所民警以 “扰乱秩序” 为由抓扣 18 名维权村民。村民称,当天还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强建,并推搡、殴打村民,而副镇长对此默许,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更让村民无法接受的是,副镇长早在 2023 年 8 月司法所调解时就曾表示 “这份协议从笔迹来看,好像是一个人写的”“我都讲过这份协议不是你们签的”,却未协调相关部门调查真相,反而在后续采取暴力手段压制村民诉求,村民认为其行为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法律规定。
指控三:漠视造假嫌疑,推诿责任
村民认为,副镇长明知《转让荒地契据》存在造假嫌疑,却未履行调查职责,反而 “踢皮球”,导致土地纠纷长期悬而未决,村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最新进展:镇政府告知信访事项将在 9 月 13 日前办结
面对村民的信访诉求,合浦县常乐镇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向村民代表刘春宏出具《告知书》,表示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办理相关信访事项,承诺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期间对同一事实和理由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目前,距离镇政府承诺的办结日期尚有一段时间,刘屋队村民正等待答复结果。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争议,依法对《转让荒地契据》进行司法鉴定,明确土地权属,同时对副镇长的违规行为展开调查,还村民一个公道,弥补此前因抓扣事件给村民造成的名誉、经济及身体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