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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这次实在忍无可忍,已经正式起诉美方,索赔金额超过3000亿元。敢拿疫情话题抹黑中国,相关人员必须付出代价。
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法院已经正式开庭审理美国密苏里州及相关官员的诽谤案。
本次案件由武汉市政府、中国科学院及其下属机构武汉病毒研究所共同发起,被告为美国密苏里州及该州前两任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密特和安德鲁·贝利。到去年年底时,中方原告又追诉了密苏里州现任总检察长凯瑟琳·哈纳韦。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案件情况)
按照法院通告消息,上述三名政客,均参与了“策划、推动并实施恶意诉讼”,通过捏造虚假信息、散播诽谤性言论等手段,给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侵害和巨大损失。
因此,中方原告主张,四被告应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消除不利影响、恢复原告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金额为3564亿元人民币。
这场诉讼的源头,是一场持续六年的政治操弄。2020年4月,施密特在当地联邦法院无理起诉中方,就疫情相关话题极尽抹黑造谣之能事,并索要巨额赔偿。
2022年联邦地区法院以防疫属主权行为、受主权豁免保护为由驳回整案。但2024年,第八巡回上诉法院随后改用司法解释,强行给指控开绿灯。
2025年3月,在中方未出庭应诉的情况下,地区法院依据密州单方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判赔约244.9亿美元。判决作出后,密苏里州立即着手梳理中国在美资产并试图扣押抵债。
(施密特率先发起无理诉讼)
而这三个人,正是代表密苏里州政府发起、推进并执行法律诉讼的法定负责人。
作为州宪法确立的首席法律官,总检察长有权以州的名义提起一切保护州权利与利益的民事诉讼,并代表州政府应诉、上诉乃至请求执行判决。换句话说,没有施密特等人的同意与推动,这场诉讼寸步难行,244.9亿美元那份判决根本走不到今天。
简单来说,这三名总检察长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施密特点燃了诉讼的“火种”,贝利确保“火势”延续,而哈纳韦则负责判决“执行”。中方将三人全部列为被告,是确保链条上每一任总检察长都被锁定,谁也别想以换届或卸任为由脱责。
实际上,无论裁决结果如何,上述被告作出赔偿的可能性都不存在。相对应的,密苏里州积极寻求扣押中国资产抵债,实际上执行概率同样几乎为零。
即便如此,中方这次控告,依然具有明确意义。
(武汉市中级法院负责本次案件)
第一,本次诉讼在中国法域内为中方原告创设了一笔巨额的对价债权。此举意在告诉美方,中国法院已认定其行为侵权并判有赔偿,这件事绝非美方单方面执行就能了结的。如果密苏里州敢推进扣押中国在美资产,那么中方有充分的能力使其承担后果。
第二,这场诉讼从诞生之日起就绝非简单的法律行为,而是政治行为。美国的核心目的,就是将本国防控疫情不力的锅甩出去,同时抹黑中国形象。中方以相同手段作为回应,既可以戳破美方妄言,也能罗列更多实证,直接捍卫国家名誉。
第三,中方可以通过本次控诉,有效打破部分国家的“单向司法霸权”。这些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惯用类似手段打压他国政府,形成了利用本方法院起诉外国政府→对方缺席→拿到缺席判决→用判决做政治筹码的链条。武汉中院的开庭正是向西方国家宣告,这种路径并非单向,中方有决心也有能力对等反制。
近些年来,西方国家通过各种各样的单边制裁、审判、封锁、仲裁手段,打着“法律”“法案”的旗号,行霸权主义之实。
面对美国等国家的霸凌行径,中国也需要从法律层面拿起武器,捍卫本国权益与尊严。
(中国近些年来推出一系列法律反制美国霸权行为)
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正式施行。其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对等原则,即外国给予中国的豁免待遇低于本法规定的,中国将实行对等原则。
从《反外国制裁法》到《外国国家豁免法》,中国已经把“对等”写进条文,为本国主体提供了反制西方国家单边霸权行径的法律依据。
而这次对密苏里州及其政客的控告,正是中方反制境外滥诉与舆论污名化的一次重要实践。
国家名誉不容玷污,法律更不是西方国家用于政治操弄的工具。如果美国还想玩弄手段,抹黑、打压中国,必将遭到中方对等手段的“如数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