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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甸县一村庄被指违法收回承包地,40年集体分红去向成谜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原三合乡)建国村发生一起土地纠纷事件,引发关注。村民刘井文反映,其家庭承包的耕地被村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原三合乡)建国村发生一起土地纠纷事件,引发关注。村民刘井文反映,其家庭承包的耕地被村委会以“树遮地”为由强行收回并“拍卖”,同时该村长达40年的集体资产分红及账目问题也迟迟未获解决。目前,当事人已向当地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

承包地变“拍卖品”:程序合规性受质疑

据刘井文介绍,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建国村按政策预留5%机动地后,人均应分得9.7亩承包地。然而,在最终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仅登记了9.1亩,剩余0.6亩虽未写入合同,但村民一直实际耕种并缴纳农业税,形成了事实上的承包关系。2015年土地确权时,这0.6亩地仍未被确权。

矛盾爆发于2024年。刘井文称,村委会未召开法定的村民大会,仅在村民小组长会议上提出收回该地块。尽管小组长们明确表示反对,村委会仍强行将土地收回,并通过网络公开“拍卖”,要求村民出资购回。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处置集体财产更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刘井文指出,村委会的行为涉嫌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民主决策程序。他本人因在外务工,其地块由亲属代为购回并租赁,但他至今未获得任何收益。

官方答复引争议:“树遮地”说法遭驳斥

针对村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问题,鹤鸣湖镇政府依据1998年林甸县一份文件答复称,涉事地块属于“树遮地”,应由村集体统一管理。

对此,刘井文及部分村民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1998年土地承包政策中仅有“承包地”和“机动地”之分,并无“树遮地”这一类别,不能以此否定村民长期耕种的事实。此外,村民质疑乡政府回避了核心问题:村委会收回大量土地后,集体实际控制面积是否已远超法定5%的机动地上限?

集体资产沉睡40年:账目不清分红为零

除土地纠纷外,建国村的集体资产管理问题同样突出。据村民持有的1987年股金证显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近40年来从未获得过任何形式的分红。

刘井文指出,村里机动地长期未按规定用于解决新增人口用地,而是被擅自出租牟利;自1987年至今,村委会从未依法公开过机动地经营收益的详细账目。他多次要求公开账目并分配分红,均未得到回应。

维权受阻:关键文件被指“保密”

在维权过程中,刘井文试图查阅作为镇政府答复依据的1998年林甸县23号文件,却被告知该文件“保密”,既不允许复印也不允许拍照。这一做法加剧了村民对文件真实性及执行透明度的质疑。

目前,刘井文已向林甸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并向县纪委实名举报,提出多项诉求:撤销乡政府相关答复,返还被收回的承包地并确权;退还被迫缴纳的款项;公开1987年以来的村集体账目并支付分红;纠正机动地违规使用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建国村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可能存在的程序意识淡薄与监督缺失问题。截至发稿前,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就此事发布进一步调查结果。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