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在这里提前声明一点,笔者写作误读红楼系列的目的,第一是揭示末世红楼梦显隐文本里朝代、地域、人物真实身份及改朝换代里大悲剧的真相;第二是根除各种各样误读带来的历史和文学误会,还某些历史人物 如马士英、孙元化和天下最好的媳妇秦可卿等人一个清白;第三是不让后来的红楼梦研究者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第四是使那些研究认识论和方法论有重大误差的和研究方向稍有偏差的人的理论臻于完美。这里没有那种恶意攻击别人、哗众取宠、借着打击异己错误理论抬高自己的目的。

茅盾先生并未将自己定位为红学家,但他对《红楼梦》的研究却独树一帜,而且深度参与其中。他的红学观点,核心可以概括为,以“写实主义”为纲,既要筛选、普及,也要审视、捍卫。
核心观点:《红楼梦》是一部“写实”的杰作
茅盾先生非常推崇《红楼梦》的写实精神。他认为这部作品的价值在于“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写出了真实的人情世态和复杂的“真的人物”。这一看法与胡适、鲁迅等新文化运动主将的观点一脉相承,代表了现代文学观念对《红楼梦》的重新定位。他曾为《红楼梦》辩护,驳斥其是“性欲小说”的说法,认为它是严肃的写实作品,而非低级的消遣读物。
标志性实践:为推广而“删削”《红楼梦》
茅盾红学观点最广为人知的实践,是他1934年为开明书店编订的洁本《红楼梦》。他当时受陈独秀“删去琐屑、保留人情”的想法启发,亲自动手,删去了约五分之二的内容,并将其缩编为五十回。
他的删削标准极其鲜明,直接反映了他的“写实主义”文学观,主要删去了三类内容,全部神话和宿命论情节:如“通灵宝玉”、“太虚幻境”、“金陵十二钗”判词等。“风雅”的诗词活动,如大观园内的结社吟诗、灯谜等。他认为“平平”且无关紧要的情节,如“贾宝玉挨打”等部分段落。
茅盾此举意在去芜存菁,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学习文学技巧、领略现实主义的范本。不过,这一做法后来也引发争议。有学者指出,这种大刀阔斧的删节,虽然促进了名著普及,但也损伤了《红楼梦》的完整艺术风貌,并照见了“写实主义”标准在解读这部伟大作品时的局限。
晚年深化:系统梳理与辩证看待
到了晚年,茅盾对《红楼梦》的思考更为系统和辩证。1963年,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他发表了长文《关于曹雪芹》。在这篇文章中,他展现出更宏阔的视野,辩证看待红学流派,他没有全盘否定索隐派,而是承认他们探索《红楼梦》政治和社会意义的“眼光”。他肯定高鹗续书的贡献,他一方面指出高鹗续书思想的局限(如让宝玉中举),另一方面也肯定其保留了爱情悲剧的结局,比许多大团圆的续作高明。注重社会历史分析,他强调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
茅盾先生对《红楼梦》的观点,核心是以“写实主义”为出发点,他通过编选洁本来推广这一理念,晚年则站在更宏阔的历史维度进行审视和总结。他的介入,本身就是用现代文学观念重塑古典文学经典的一个生动案例。
茅盾是怎样叙订节本《红楼梦》的?茅盾先生曾经很随意地写道:
陈独秀先生曾说:“我尝以为如有名手将《石头记》琐屑的故事尽量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代表著作。”(见亚东版《红楼梦》陈序)在下何敢僭称“名手”,但对于陈先生这个提议,却感到兴味,不免大着胆子,唐突那《红楼梦》一遭儿。
茅盾先生根本没有读懂红楼梦,他的增删对红楼梦的文本损害最大。
注:本文参考部分专业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