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婚闹,20岁伴娘张某(化姓)在婚房内被拖拽至床上,多名男子抓住被子将张某往上抛时未接住,她坠落地面致腰椎爆裂骨折,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发后,张某将新婚夫妇及多名参与婚闹人员起诉至法院,索赔27万余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河南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新婚夫妇及9名婚闹者被判担责,共计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3万余元。
低俗恶俗婚闹现象,在各地频频上演。对于这类现象或相关个案,舆论基本持批评态度,因为低俗恶俗婚闹,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热闹范畴,对新郎新娘等婚闹对象造成某种伤害,也背离了公序良俗。相关部委文件也将低俗婚闹与天价彩礼等共同列入整治范围。一些地方通过倡议、禁令等方式对低俗恶俗婚闹说“不”。也经常有人公开普法:低俗婚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乃至《刑法》规定。
然而,舆论的“讲理”“普法”,所起的作用似乎微乎其微,低俗恶俗婚闹照常上演。而上述案件中婚闹行为导致伴娘伤残,以及法院判决共赔偿23万元,坦率说,这种案例比很多“讲理”“普法”都更具警示性:一来,这是真实发生的事件,不是虚构的故事;二来,婚闹造成九级伤残这一严重后果,说明婚闹过头有风险;三来,相关责任人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婚闹相关当事方都具有一定震摄力。
一场婚礼是否出现婚闹,或者婚闹会不会滑向低俗、恶俗,实际上关键取决于新郎新娘和婚礼组织者,如果其提前定调“不准胡闹”,婚礼有望以文明方式结束。但如果新郎新娘和组织者“放得开”,婚闹参与者就会“得寸进尺”。所以,法官认为新婚夫妻作为婚礼组织者,在明知当地有婚闹风俗的情况下,未及时对婚闹行为采取有效制止措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对其他婚礼组织者也有教育意义。
至于造成伴娘伤残的其他婚闹参与者,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谓“罪有应得”,这对其他婚礼的婚闹参与者都是一种警示:婚闹有尺度,过头有风险。对婚闹者而言,“闹腾”一下赔偿数万元,显然是很不划算的事情。因此,上述婚闹导致伤残且赔偿23万元,对新人结婚、婚闹都是一堂“风险课”“法治课”。希望所有存在婚闹风俗的地方,都将这个案例作为整治低俗恶俗婚闹的反面教材,会有效果。
其实,婚闹致残并非孤例。比如在“广东检察”2023年披露的信息中,有人问:婚闹中丈夫摔成十级伤残,如何维权?而且还有更严重的婚闹后果,据新华社2017年报道,在广东佛山的一场婚礼上,一名22岁的伴娘因3名伴郎追逐、推搡而坠楼身亡。3名伴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可见,婚闹并不是“玩玩”“热闹”这么简单,“闹”过了头就会轻则致伤重则致死,喜剧变成悲剧。
遏制低俗恶俗婚闹,需要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都要深度介入,防患于未然。今年4月,某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低俗婚闹的看法是“没犯法”,言外之意是不用管。7月12日,一场婚礼上出现“生鸡蛋当众砸在头上,整袋面粉从头泼下,白色礼服浸满蛋液”等低俗现象,当地派出所态度是,当事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的恶意,只是玩乐时没把握好分寸。这不免纵容低俗恶俗婚闹。
简言之,有关各方都应当从婚闹致残致死案例中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