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交了一板车粮食,我拿到了吃商品粮资格证》一文中,我提到,在收到中专录取通知书后,办理粮油关系转移时,作为农村学生,先向属地粮站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后,方可办理粮油关系转移证明,才算办妥了“农转非”手续。
文章引发了同时代人的热烈回应,除个别网友说,没交过粮食或者已没有印象外,大部分网友跟帖说,跟小编一样,在办理粮油关系时,都向粮站交售了粮食,只是交售的粮食数量不一,多的说交了四五百斤,少的说交了几十斤,虽数量有异,但要先交纳一笔粮食,这成了统一的共识。

八十年代,农村学生考上大中专院校后,在转粮油关系时,为什么要向粮站交售一定数量的粮食?
小编再次查找了相关资料,当年,农村学生原本不占用城镇粮食供应指标,考上大中专院校后,就地、即时“农转非”,入学后获得商品粮供应资格,这增加了吃商品粮人口,打破了供应平衡,这个缺口,必须靠学生家庭上交对应口粮(也可折钱抵粮),作为置换补偿。
再通俗一点,农村学生从吃“农业粮”转为吃“国家粮”,先要交一笔“入伙”粮,才能获取资格,具体数量取决于各地规定。升学“农转非”交粮规则,一直延续到九十年代粮食放开。
在网友的跟帖回复中,有几位网友还提到了另一个核心问题,即农村学生考上后、家中责任田的处置。有网友说,他们当年考上后,在上学读书期间,家中责任田就被收回了。就此问题,小编以自己的经历,谈谈当年农村学生考上大中专院校后,家中责任田如何处置。
先谈谈时代和政策背景。八十年代初,全国推行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官方称谓,小编家乡,直称为“分田到户”,集体的土地、山林,按家庭人口多少,分到各家各户生产经营,直观明了。
84年,中央1号文件,正式确定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为15年,承包期内,大稳定小调整。大稳定,不推倒重来,稳定农民种田预期:小调整,为兼顾公平,期限内,家庭人口减少(如出嫁、死亡等),收回名下责任田,调整分给人口增加家庭(如出生、娶亲等),具体调整期限,由集体商议约定,多为一至三年。这与后来实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有所不同。
八十年代,农村学生考上大中专院校后,要强制转户口和粮油关系,把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迁入学校,每月享受商品粮供应。此时,已不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自动失去承包责任田(土、山林)资格,名下责任田就要被集体收回,调整到新增加人口家庭。无论是从理论上、政策规定上还是公平性来说,都是理所应当的。
关键不在于责任田要不要收回,而是何时收回。小编当年,就经历和遇到过责任田的处置问题,特意把这一事情经过分享一下。

86年,小编高考考上的消息传出后,小组(原生产队)村民,便盯上了我的责任田,私下里纳入了当年的调整计划,这也可理解,当年,还没时兴外出打工,村民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生,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看得很重,本村(组)考出去学生,空出责任田指标,给那些人口增加的家庭带来了调整机遇。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我的责任田是立即退回还是继续耕种?父母也是拿捏不定。
趁着去村里打户口迁移证明的机会,父亲问了一下村支书。村支书是文革年代的高中生,农村改革后接任村支书,见识多水平高魄力足,一句话就回复了父亲:“大中专学生的户口,射来射去,读书期间,责任田不收回”。
“射来射去”,家乡一带的俚语,意思是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村支书这样说,大概是读书期间工作未定,还有变数,责任田暂时不能动。
村支书的一句话,给父母吃了一颗定心丸,有这句话,村民们也不好再打我的责任田主意。我的责任田继续耕种了两年,直至我毕业参加工作的当年年底,在种完最后一季晚稻后,退回给了组集体。
当然,也因为村支书这句“户口射来射去”,让我的父亲背上了包袱,敢情这考上大中专学校、户口都迁移了,也不牢靠啊,还是有迁回的可能。为此,父亲再三叮嘱,到学校后,继续发狠学习,别被退学回来。
后来,在上学期间,我又在更大广度、更高层面关注和接触到这一问题。
银行学校读书时,我们开设了一门《农业经营管理》课,授课的王*云老师,教学不拘一格,不照本宣科,喜欢开门教学,常让我们六七人一组,就粮食生产、多种经营等当年农业经营热点问题进行讨论。
其中,有一次就提到了学生责任田问题。班上大多数同学,责任田没有收回,由家庭继续耕种,但也有个别同学,其父母来信说,上学后不久,责任田就收回了或者正催促要收回。

同来自一个省份,为什么责任田的处置不一样?农村学生考上学校后,责任田到底该如何处理?就此问题,大家向王老师请教咨询。王老师没有当场回复,但不久后,却找来了一份《*民日报》,给大家传阅。
这一期报纸,专门刊登农村学生责任田问题。当年中央关于土地承包“大稳定小调整”是大原则,到基层和落实到具体细节上,执行各异。例如,农村学生升学转户,在责任田的收回处置上,有的地方,在学生考上当年,就收回了责任田,有的是在等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才收回,这种执行不一致,给不少学生及家庭带来了困惑,纷纷向报刊写信,要求统一明确。
在此背景下,这期《*民日报》,以编辑部答复群众来信的方式,详细解答相关政策。
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大概内容,其核心观点是,农村学生考上大中专院校,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确实已不再属于原农村集体成员。但是,农村学生上学期间,自身并没有收入来源,其学杂费、生活费等开支均靠家庭供养,而当年农村家庭的经济支柱仍然依赖于责任田,故此,农村学生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家中的责任田不宜抽走和收回。
相较于小编所在村村支书户口“射来射去”的解答,《*民日报》这份解答,更宏观准确,指导性权威性更强,由于报纸的官方背景,实际上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政策解读,老师让大家传阅,并让那些家里准备收回责任田的学生,告知家长,据理论争,维护读书期间的责任田权益。
同年代从农村考取的伙伴们,你的责任田是什么时候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