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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被“除名”陷维权困局,养老金缩水、医保缺失

一位曾服役于通信营一连的退役军人申格,在国企改制浪潮中遭遇身份“突变”——明明签署的是“买断协议”,却被单位事后补发红头

一位曾服役于通信营一连的退役军人申格,在国企改制浪潮中遭遇身份“突变”——明明签署的是“买断协议”,却被单位事后补发红头文件“除名”。20年来,他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妻子年过六旬仍需外出务工偿还其补缴社保所借的债务。更令人揪心的是,他曾因脑出血住院,却因医保身份受限,面临高昂自费医疗支出。所有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似乎就只对申格一个人有所隐瞒。

这位老人近日通过媒体求助,并呼吁即将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关注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当兵保家卫国,退役不该老无所依。”

一纸协议变“除名”:这份除名文件隐藏了近二十年才被发现

据当事人申格陈述,2004年,不知县局有除名文件,领导隐瞒,然后原兴文县邮政局(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文分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与其签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然而,申格在不知情有内退和买断工龄的情况下与单位鉴定了买断协议。他在2019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意外发现存放在档案局的档案里,自己竟然在18年前与单位签署解除协议后,又被单位“除名”。

百思不得其解的申格说,自己的确是与单位签署了买断协议,但在职期间,自己从未违反任何劳动纪律,如果真的像那份“除名”文件上说的是长期完不成生产任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那么为什么又要让他买断工龄?单位既然已用5万元“买断”其工龄,又分三年付清,就应承认其合法离岗身份,而非事后追加不实处分剥夺其晚年保障。自己都已经从原单位离开了6天后,单位怎么才发出“除名”文件?这份文件的出现几乎击倒了这位不善言谈的退伍老兵。

这一操作直接导致他在2022年正式退休时,无法纳入邮政系统内退人员统筹管理,养老金远低于同期内退同事,且被排除在职工医保体系之外,只能以居民身份参保,报销比例低、封顶线低,重大疾病风险完全由家庭承担。

退役不褪色,晚年却陷“三重困境”

经济困境:因养老金严重偏低,老人不得不四处借贷补缴社保以维持基本退休资格。其63岁的妻子被迫外出打工,只为偿还这笔债务。“她这个年纪,本该在家休养,却还在雇主家做保姆。”老人哽咽道。

健康危机:2017年,他突发脑出血,出血量达10毫升,经抢救脱险,但留下后遗症,需长期服药和复查。由于没有职工医保,一次住院自费超万元,家庭不堪重负。

制度困境:尽管《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起施行,明确要求“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在地方执行层面,类似历史遗留问题仍缺乏有效救济通道。老人近三年才真正开始维权,此前因信息不对称,长期被蒙在鼓里。

呼吁两会代表关注:别让改革成本由个体承担

随着2026年全国两会临近,老人通过媒体发出恳切呼吁:“希望人大代表能听到我们这些沉默老兵的声音。我们不是要特殊照顾,只求一个公平对待——当年为国家服役,后来为企业奉献,不该在晚年被制度漏洞抛弃。”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例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规定,以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第21条“对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保障”的原则。若“先签协议、后补除名”属实,则属典型的程序违法与诚信缺失。

亟待解决的四项诉求

撤销2004年未经本人同意的“除名”决定,恢复其内退职工身份;

按同期内退人员标准,补发20年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金差额;

将其医保身份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城镇职工医保,保障基本医疗权益;

对涉事单位当年违规操作启动调查问责,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国企改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但改革不能以牺牲个体基本权益为代价。尤其对于曾为国防事业奉献青春的退役军人,更应体现国家温度与制度公正。我们期待有关部门主动介入,也希望全国人大代表将此类“沉默群体”的困境带入两会殿堂,推动制度性解决方案落地。

(注:本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文书、申诉材料及家属陈述整理撰写,旨在还原事件经过,文中观点仅代表当事人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