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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十五年的弟弟,重生后让我去当洗厕所的保姆

1我为弟弟顾清书偷面包时被抓住,活活打死。然后,我们一起重生了。上一世,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我求人打黑工,在垃圾堆里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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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弟弟顾清书偷面包时被抓住,活活打死。

然后,我们一起重生了。

上一世,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

我求人打黑工,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只为让他能吃上一口热饭。

我以为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直到我奄奄一息时,看见一辆豪车来了。

我们的“父母”走下车,只丢下了一句话:“极端环境下,高贵和卑劣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一点清书要强多了。”

顾清书就是那个纯真而高贵的人。

而我,是那个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卑劣”的人。

一睁眼,我回到了被店主堵在巷口的那天,手里还攥着半个发硬的面包。

顾清书站在巷口的另外一边,身边是那对衣着华贵的父母。

他也重生了,看着我,眼神里全是陌生的厌弃。

“顾知微,你真脏。”

“妈妈说,你这种人,天生就该烂在泥里,别来污染我的人生。”

可顾清书,我天生也不是个小偷啊。

……

腿上的传来剧烈的疼痛,面包店主指着我鼻子就要骂。

我忍着剧痛,大声道:

“我不是小偷,我给钱!”

在店主和他错愕的注视下,我慢慢地从破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

我把它们摊在手心,仔细地数了一遍。

一毛,五毛,一块……

这些是弟弟以前捡瓶子给我的,说是要攒起来给我换一双合脚的鞋。

我一直一直视若珍宝,不舍得用。

我抬起头任凭眼泪滑落,把所有的钱都递到店主面前。

“对不起,拿了你的面包。”

“这里是我所有的钱,先赔给你。”

我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店主张着嘴,看着我手里的钱,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大概没见过一个小偷,会用这样的方式来道歉和赔偿。

李曼柔轻哼一声,那声音里充满了不屑。

“装模作样。骨子里的卑劣是改不掉的。”

顾清书没有说话,但他拧紧的眉头说明了他内心的不悦。

他大概希望我像前世一样,哭闹,下跪,丑态百出,来衬托他的优雅与不同。

可我偏不。

我把钱塞进店主的手里,不再看他。

前世,为了让十五岁的弟弟吃饱。

我打着廉价的黑工,天不亮去帮人搬货物,沉重的货物总是压得我喘不过气。

肉体上的疼痛能忍,可精神上却总让我自卑。

没钱总会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当店铺弄丢了一箱大米,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咬定是我偷的。

那一刻,为了钱我还是忍气吞声。

因为我知道,只有留下来才能养活弟弟。

可这一次,我不想再忍受了。

我最后一次,看向顾清书。

目光越过他华贵的衣服,越过他精致的五官,看到了他灵魂深处的凉薄与自私。

前世为他而死时,我心里还念着,下辈子不要再做姐弟了,太苦了。

现在我才明白,苦的只是我一个人。

我对他,再也没有爱,没有依赖,没有不舍。

我收回目光,转身,一瘸一拐的走向了另一条更深、更暗的小巷。

那里通往我们曾经的家,也是我和他们不同的两个世界。

身后,传来顾清书带着一丝错愕和恼怒的声音。

“顾知微!你站住!”

“你别以为你这样做,就能掩盖你身上的臭气,你和我永远都不一样。”

“如果你好好听话,我不介意让妈妈也带你走。”

我没有回头,只听见那女人说。

“清书,她这种小偷不配进入我们顾家,以后你就别管她了,一条野狗而已,怎么能和你比。”

可就是我这条野狗,养活了他顾清书十五年。

2

这条阴暗的小巷,我走了无数次。

有一次我给他带了热乎的肉包子,因为太黑摔了一跤。

我死死护住那两个肉包,结果手臂上摩擦出一条深深的伤口,直到现在还留着伤疤。

我记得顾清书当时红着眼骂我笨蛋,说以后要在我每条回家的路上都装上路灯。

可终究,灯不会为我亮起。

我回到了熟悉的桥洞下。

空气里弥漫着河水的腥气和腐烂垃圾的酸臭。

这里就是我和顾清书相依为命了十五年的家。

角落里放着一只独眼泰迪熊玩偶。

这是顾清书八岁生日时,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洗了无数遍,亲手缝好了破洞,送给他的礼物。

我抓着玩偶,走到桥边,毫不犹豫地将它扔进了浑浊的河水里。

再见了,顾清书。

再见了,我愚蠢的前半生。

腿上的伤火辣辣地疼,我拖着腿,去废品站卖了所有的东西。

在路边的小药店买了一瓶最便宜的消毒水和几个创可贴,又买了两个最硬的馒头。

回到桥洞,我咬着牙,用脏水冲洗伤口,再把消毒水倒上去。

剧痛让我浑身发抖,冷汗浸湿了后背,我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

养好伤后,我开始找工作。

一连几天,我依旧四处碰壁,遭受了无数的白眼和驱赶。

路过一家小店时我被熟悉的名字吸引驻足,屏幕上显赫的标题:

“市值千亿的顾氏集团董事长顾伟成为迎接历练归来长子顾清书,举办豪华盛宴!”

他穿着高档礼服,矜贵清冷。

而我依旧破破烂烂。

终于,我们成为现实世界中的平行线。

我快要饿晕的时候,在城中村的一个大排档找到了活。

老板娘陈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破烂的衣服,苍白的脸,还有腿上没处理好的伤。

“会洗碗吗?”

“会!”我点头如捣蒜。

“一天三十,管一顿饭,干不干?”

“干!我干!”

我终于找到了工作,一名洗碗工。

大排档的生意很好,油腻的碗碟堆得像小山一样。

陈姐是个面冷心热的女人,她看我拼命的样子,晚上下工时,多给了我一些吃食。

“拿着,看你瘦的跟猴儿似的。”

“谢谢陈姐。”

我接过馒头和咸菜,这是重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别人的好意。

我不要命的干活方式,让陈姐很快对我另眼相看。

不到半个月,我就从一个只配在后厨洗碗的小工,变成了能在大堂给客人端菜的帮厨。

大排档的员工餐很简单,就是些卖不掉的边角料。

哪怕是这些边角料,对于当时的我和弟弟来说,那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我利用这些没人要的菜叶、肉末,加上最简单的调料,做出来的员工餐,竟然吃起来意外得不错。

“微微,你这手艺可以啊!比我老婆做的强多了!”

“就是,这味道,绝了!不去当大厨可惜了!”

工友们的称赞,让我找回了一点久违的自信。

这天,陈姐接了个电话,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儿子在学校跟人打架,把人打伤了,急需一笔钱赔偿。

可大排档的生意最近越来越差。

陈姐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偷偷抹眼泪。

我走了过去。

“陈姐,让我试试吧。”

3

“试什么?”

陈姐红着眼睛看我。

“让我试着做做菜,上新。”

“你?”陈姐有些怀疑。

我没有多说,直接走进后厨。

前世为了活下去,将捡来的隔夜米饭,配上最廉价的酱油和临期鸡蛋,做出一道“黄金酱油炒饭”。

没有复杂的工序,全靠弟弟喜欢,还有日复一日的熟练。

这也是前世我和弟弟改善伙食的时候,做的最多的一道菜。

到后来,每次他不开心,我都会想办法弄来鸡蛋,给他做一碗热乎的蛋炒饭。

我曾经最喜欢听他说,“姐姐的蛋炒饭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我要吃一辈子!”。

现在想起来,就像个笑话一般。

为了做好这份炒饭,我亲自去购买了新鲜食材以及挑选了最合适的调料。

当炒饭出锅的那一刻,浓郁的酱香和蛋香混合在一起,瞬间飘满了整个大排档,甚至飘到了外面的街上。

“好香啊!这是什么?”

所有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我把一碗炒饭递给陈姐。

“陈姐,你尝尝。”

陈姐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

米饭粒粒分明,颗颗都包裹着金黄的蛋液和酱油的焦香,简单,却好吃到让人想哭。

“陈姐,我们推出五元爱心炒饭吧。”

我趁热打铁。

“专门卖给附近工地的工人和体力劳动者,他们需要这样便宜、管饱、又好吃的东西。”

陈姐看着我,眼睛都亮了起来。

“好!就听你的试试!”

“黄金酱油炒饭”一炮而红。

五块钱一大碗,还送一碗紫菜汤。

大排档门口第一次排起了长龙,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也拉动了店里其他的消费。

陈姐的难题解决了,我也攒下了人生的第一笔“启动资金”。

再见顾清书时,我正挥舞着锅铲,在灶台熊熊的火焰前忙得满头大汗。

我的脸上沾着油污,头发被汗水浸湿,满脸的狼狈。

顾清书脸都黑了,他皱着眉头,高高在上的看着我:

“顾知微,你能不能找个体面的工作,别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

我没理他。

“我给你钱,把工作辞了。”

我依旧没理他。

他不耐烦起来,我却看着他身后。

“下一位!要加蛋吗?”

我的声音清脆响亮,彻底将他无视。

顾清书僵在原地。

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有好奇,有嘲讽,有不解。

前所未有的羞辱感,瞬间将他淹没。

“不知好歹!”

他丢下一句便转身离开。

我没有在意,因为不知好歹能养活自己,而不用向他乞食。

临走之前,他停下了脚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回过头轻蔑的看着我。

“顾知微,我会让你后悔不听我话的下场。”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揪住了一样。

甩了甩胳膊,我充耳不闻。

生活,并未因为他的话而止步。

我的炒饭摊越来越火。

我用攒下的钱,在城中村租下了一个小小的门面,挂上了“知味小馆”的招牌。

我专门为附近的劳动者们提供最廉价、最美味、最管饱的饭菜。

这里很快成了附近工人们的深夜食堂,他们叫我“微微老板”,每个人见到我,都会露出憨厚的笑容。

可有些人的手段却来了。

几天后,一群人,在吃了“知味小馆”的饭菜后,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被紧急送往医院。

“集体食物中毒!”

卫生部门的人很快赶到,不由分说的在我的小馆门上贴上了封条。

媒体听闻以后,蜂拥而至。

“黑心作坊!无良商家!草菅人命!”

各种恶毒的标题,瞬间传遍了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