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设备离奇消失!重残公民追索资产之路遇行Z证明疑云
我叫张清云,现以一级残疾公民身份,就山东省新泰市涉企资产处置纠纷中存在的行Z与司法问题作出实名陈述。2008年成立的新泰盛业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煤炭建材销售业务。2010年因建厂资金周转,该企业将估值约200万元的洗选设备、计量设施及电力装置转移至本人名下,相关权属登记手续完整。2019年3月,本人发现名下设备全部消失,盛业公司生产场地也被整体拆除。
新泰市G安机关立案侦查一年后,确认高崖头村负责人王某德涉嫌擅自处置设备资产,于2020年将案件移送检C机关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关键阶段,当地乡镇部门向司法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为推进村级道路建设工程,曾利用该村闲置农技场地设置临时建材加工点,村集体组织经原场地使用者肖某增允许后清理废旧设备。


实际情况与上述说明存在显著出入:该场地始终由盛业公司合法使用,设备整体运转正常。经G安机关依法取证,肖某增(场地承租方兼企业股东)明确表示从未签署设备处置授权文件,也未收到相关通知。根据企业登记信息显示,2018年盛业公司正处于拓展经营阶段,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及业务范围调整。乡镇部门在未核实权属状况的情况下,将正常经营设备定性为"废旧资产",客观上对案件事实认定形成严重干扰。


新泰市检C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未依法履行职责:在接G安机关完整案卷后,未向设备权利人、涉事企业及场地实际使用人进行核实;针对行Z机关出具材料的关键矛盾点未予调查;在审查期限届满前仓促召开听证会,以"村集体获授权处置设备"为由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全然无视产权登记效力与处置程序合法性等核心问题。

本次事件造成多重权益损害:本人价值200万元资产遭违法处置,企业复产计划被迫终止,更因维权过程中心脑血管突发重症,被评定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一级残疾。七年间历经刑事控告与民事诉讼程序,至今未能获得合法救济。
现恳请上级监督机构依法核查以下事项:乡镇部门出具说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检C机关审查活动中存在的程序疏漏;行Z证明对司法判断形成的实际影响。本人将积极配合提供设备权属证明、医疗鉴定报告等全部证据材料,期待通过法定程序还原事实真相,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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