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梳理政府采购各个大阶段的核心时间节点,整合法律条文与实操要点。建议采购单位将关键节点纳入内部控制流程图,供应商可重点标注投标截止、保证金退还等风险环节。实际执行中需注意属地财政部门补充规定。
一、采购前期准备阶段事项类别
核心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采购意向公开
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 30 日
采购人
面向社会公开,保障潜在供应商知情权
公共服务项目需求确定
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采购人
验收结果需在验收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文件澄清 / 修改影响编制的,需在申请截止前≥3 日书面通知,不足则顺延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提供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自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20 日

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要求
招标文件澄清 / 修改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前≥15 日书面通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不足 15 日的,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撤回后保证金退还
收到书面撤回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需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终止招标后费用退还
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退还招标文件费用 + 投标保证金
(二)竞争性谈判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要求
文件发出至首次响应截止
≥3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无 “文件提供期限” 单独要求
谈判文件澄清 / 修改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截止前≥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要求
文件发售期限
自开始之日起≥5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需明确标注发售起止时间
文件发出至首次响应截止
≥10 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比谈判周期更长,适配复杂项目
磋商文件澄清 / 修改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截止前≥5 日书面通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不足 5 日的,顺延截止时间
(四)询价方式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要求
文件发出至响应截止
≥3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流程最简化,适配标准化项目
询价文件澄清 / 修改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截止前≥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截止时间
(五)单一来源采购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要求
单一来源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间需接受社会异议
异议后补充论证
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异议后需组织专业论证

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评审报告提交
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
需提交至采购人审核
中标 / 成交人确定
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代理招标);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自行招标)
采购人
按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
中标 / 成交结果公告
确定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指定媒体公示,公告期 1 个工作日
保证金退还
1. 未中标 / 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2. 中标 / 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需全额无息退还
四、合同签订与履行阶段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合同签订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采购人与中标 / 成交供应商
需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
合同备案
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合同公告
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示
资金支付
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无特殊约定);最长不超过 60 日(合同另有约定)
采购人
需支付至合同约定供应商账户
合同履行期限
1. 一般不超过 1 年;2. 符合条件的(内容固定、连续性强等)可签订≤3 年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 / 成交供应商
需保障预算足额保障

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执行流程
供应商询问答复
3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或口头答复均可,需明确清晰
供应商提出质疑
1. 知道权益受损后 7 个工作日内;2. 对采购文件质疑:获取文件或公告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
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答复
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书面答复需说明事实依据
提起投诉
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未按期答复后 15 个工作日内
质疑供应商
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投诉书
投诉审查与处理
1. 补正通知:收到投诉书后 5 个工作日内;2. 不予受理 / 管辖告知:3 个工作日内;3. 受理与通知:收到投诉后 8 个工作日内;4. 当事人说明: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5. 处理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财政部门
暂停采购活动最长不超过 30 日
六、监督管理与信用记录阶段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处理决定公告
完成报审程序后 5 个工作日内
财政部门
包括投诉处理决定、监督检查结果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完成报审程序后 5 个工作日内
财政部门
向社会公开考核情况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告
不晚于次月 10 日前
财政部门
记录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月度失信信息
评审专家抽取
评审开始前≤2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竞争性谈判、磋商及异地评审项目可例外
信用评价记录
采购 / 评审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1. 采购人 / 代理机构记录评审专家;2. 评审专家记录采购人 / 代理机构;3. 采购人 / 评审专家 / 供应商记录代理机构
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录入
七、文件保存与基础管理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采购文件保存
采购结束后至少保存 15 年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
公告期限统一要求
1. 招标 / 资格预审公告:5 个工作日;2. 谈判 / 磋商 / 询价公告:3 个工作日;3. 中标 / 成交结果公告:1 个工作日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需严格遵守公示时长,不得缩短
八、中小企业专项规定事项类别
时间要求
责任主体
关键备注
中小企业认定答复
收到协助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需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款项支付
货物 / 服务交付后 30 日内(无特殊约定);最长不超过 60 日(合同另有约定)
机关、事业单位
保障中小企业资金周转
核心时间节点速记口诀前期准备:意向 30 日,需求问公众,文件提供 5 工作日;
采购方式:招标 20/15 日,磋商 10/5 日,谈判询价 3 日;
中标成交:报告 2 日交,确定 5 日内,结果 2 日公;
合同履约:签订 30 日,备案 7 日,支付 30 日;
质疑投诉:询问 3 日答,质疑 7 日提 / 复,投诉 15 日转,处理 30 日结;
保存公示:文件存 15 年,公告期限分 3/5/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