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的时候,某网报道了3起违规吃喝的问题,这三个案例分别是一个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县第一中学原党委书记、派出所原所长——三位曾经的"一方诸侯",齐齐栽倒在"违规吃喝"四个字上。但是问题却来了,这三个违规都是时间比较久的,最早的可以追溯到2003年了,那这样算旧账的话,是不是要掀起千层浪了?一场血雨腥风马上袭来,是不是很多人要人心惶惶了?

其实这三个违规吃喝的案例,最关键的节点就是过往的“违规吃喝”,这可不是现在出现的违规行为,所以就这个问题,许多网友热开锅,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先来看看这三个吃喝违规的问题,

第一个,医院原院长,从2003年就任县医院副院长开始,他便成为商人老板的"座上宾"。高档餐厅、私人会所、温泉酒店、滑雪度假区……二十年间的推杯换盏,换来的是2024年4月25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冰冷结局。办案人员发现,该院长办公室抽屉里塞满各类会所VIP卡,其手机相册中甚至专门设有"商务宴请"分类相册。
拥有如此大权力的人,从2003年开始到2024年,长达21年的时间违规吃喝,这问题可谓是相当严重了。

不少网友表示,在2003年就开始违规吃喝,但是按照违规吃喝出台的时间来看,违规吃喝的规定整整晚了10年了,那么这样说来,是不是只能从2013年开始算违规吃喝,之前的不能计算呢?另外时间那么久了,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或许有些事情都记不得了吧。
第二个是县第一中学原党委书记叶明坤,2018年至2024年间,这位中学书记将学校工程建设变成"饭局招标",承包商们排着队请他在县城最贵的"状元楼"吃饭。调查显示,该校近六成的工程项目在饭局后敲定中标方。

第三个派出所所长:2021年任职期间,他竟挪用涉案保证金设立"吃喝基金",带着亲信民警在辖区餐馆长期挂账消费,直至被群众举报后查获的记账本上,赫然写着"某月某日,尚所宴请某领导,消费1888元"。
当通报细节曝光,舆论瞬间炸锅:2003年的事现在追责?那时八项规定还没出世!二十年前的饭局证据早就灰飞烟灭了吧?这是要掀翻整个官场旧账吗?

其实并非如此的,通报这三个违规吃喝,实际上是这些人在被调查之后,通过各项证据链还原的很多贪腐问题,违规吃喝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违法违纪而已。当然也不是说要掀翻官场翻旧账,而是要针对有问题的,违规违纪的进行追究,作风正派的,自然不会受到影响。这次的深究违规吃喝也是对目前有些干部的警醒,敲了一次警钟,并不是说过去的问题不会追究,而是一旦出现违规违规,迟早都会被揪出来的。
大家肯定也都知道,各地都在讨论这个“违规吃喝”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违规吃喝”的界定,比如近期热议的一个事件,安徽某地的银行职员因为跟顾客一起吃了一碗6块钱的面,只因顾客先付了钱,最终被界定为“违规吃喝”,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一刀切问题。从问题的本质来看,这只是饭点到了,大家一起下馆子吃一碗面的问题,却被定义为受了顾客的贿赂,然而两个银行职员被通报批评,还被罚款3000元,就这件事我都替他们感到冤枉了。
实际上通过这件事件,我们更应该去认真学习一下政策,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是“违规吃喝”,什么样的属于正常餐饮。

比如说饭点到了,一起吃个10块钱的面,这就是属于正常吃喝,不能定义为违规吃喝,不然以后谁都不敢轻易吃饭了。最重要的是根据实际的消费,以及跟谁一起消费,谁付钱,是不是属于高档消费,从各方面来定义“违规吃喝”,才能真正贯彻上头的政策吧。
个人认为,类似“违规吃喝”的问题,应该有一个专门的界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定,而不是各地自行一刀切,最终很多普通老百姓受伤了,那些贪官污吏却逍遥法外。上头执行“违规吃喝”问题,实际上是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举止,而并不是给那些所谓的领导来给低层的人开罪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违规吃喝和正常餐饮。
有人说,他们地区还规定不能三个人以上一起吃饭,也有人说违规吃喝,重点不再吃喝,而是违规,所以执行政策要抓重点。没有利益输送的吃喝,实际上就不该定义为违规吃喝,而有利益输送的吃喝,大概率都是高档消费才属于违规吃喝吧。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呢?是否也要针对每个公职人员翻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