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午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6月16日,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消保联”)配合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主要聚焦消费者举报的“老白家族”部分门店,旨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执法人员与省消保联工作人员首先来到千峰南路“老白家族”门店进行突击检查。




在现场,相关人员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的苹果、香蕉等水果已出现明显发黑、萎蔫等感官性状异常,但仍在架上售卖。更令人担忧的是,检查中发现该店存在大量过期食品:熟食冷藏柜内摆放的“鑫晟泽榆”牌白蒜肠(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7日,保质期90天),至检查当日已过期101天;部分“开成”牌肉肠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散称鸡肉无厂名厂址标签;货架上的翡翠笋、面包等食品也已超过保质期。此外,冰柜中在售的雪糕绝大多数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尽管店员辩称门店开业不足半年,执法人员仍对库存食品进行了全面核查。
随后,相关人员前往千峰南路的另一家店继续开展检查。


在该店销售区,执法人员发现8罐“美宁”牌红烧猪头罐头,其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日,保质期3年,至检查时已超期15天。同时,检查还发现该店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台账记录不完善,未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存在食品安全溯源隐患。
针对上述两家门店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首违不罚”及“轻微不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现场处置。在此次工作中,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现场责令商家立即下架并销毁过期食品、完善台账记录,同时向商户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保质期管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的法定要求,明确违法责任与整改标准,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此次执法既严格遵循“首违可免罚”的裁量规则,又通过普法教育筑牢守法经营底线,切实体现柔性执法的温度与力度。
此次行动,既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下一步,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市场巡查力度,省消保联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共同护航更加公平、诚信、优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