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运河热力公司停止对龙翔房地产相关小区供暖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据网友描述,运河热力公司以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为由,停止了对已上房多年且已供热多年的小区收取取暖费。网友质疑这一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供暖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热力公司与居民之间存在明确的供热合同关系。只要用户按时足额缴纳取暖费,且未违反其他供暖要求,热力公司就有义务为用户正常供暖。运河热力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欠款纠纷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与业主并无关联,网友表示热力公司不应将开发商的欠费问题转嫁到业主身上,停止对业主的供热服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热力公司仅在用户欠费、遭遇不可抗力、用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等特殊情况下,经法定程序才可以暂停供热。然而,目前运河热力公司不仅无正当理由停止收费工作,还取消了本年度供暖前管道压力测试工作,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供暖。对此,网友表示希望部门和供热管理部门发挥监管职能,要求运河热力公司立即恢复供暖收费及后续各项工作,保障居民能够温暖过冬。
【济宁运河热力被指“违法”停供暖?网友呼吁部门介入保障温暖过冬】
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运河热力公司停止对龙翔房地产相关小区供暖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据网友描述,运河热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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