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迈出关键一步,针对数字虚拟人这一新兴技术形态,首次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框架,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首位,提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沉迷数字虚拟人服务"的强制性要求。具体条款包括: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亲密关系服务;禁止通过数字虚拟人诱导过度消费、诱导信教等行为;全面封堵含有危险模仿、违反公德、极端情绪引导等不良信息的内容。这些规定直指当前行业乱象——部分平台利用虚拟形象设计"情感陷阱",通过算法推荐制造成瘾性交互,甚至出现未成年人盗用家长账户进行大额打赏的案例。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孙铭溪指出:"数字虚拟人的高逼真特性模糊了虚拟与现实的界限,未成年人极易产生认知混淆。新规通过身份告知、内容分级、防沉迷提示等机制,构建起多层次防护网。"例如,要求服务提供者必须在虚拟人展示区域全程标注"数字人"标识,这一设计借鉴了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办法,从技术层面保障用户知情权。
全流程责任框架破解治理难题针对数字虚拟人服务涉及技术研发、内容生产、传播使用等多环节的特点,征求意见稿创新性地构建起"分阶段、全流程"责任体系。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副主任杜翠兰解读称:"新规首次明确技术支持者、服务提供者、使用者、传播平台四类主体的责任边界,特别是在医疗、金融等专业领域,要求建立真人驱动方权益保障机制,防止技术滥用侵害劳动者权益。"
在技术标准层面,新规提出建立健全数字虚拟人技术标准体系,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这为行业带来双重影响:一方面,合规成本将显著提升,企业需在数据采集、模型训练、内容生成等环节建立全链条风控体系;另一方面,标准化建设将加速行业洗牌,头部企业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可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强治预测:"未来三年,具备自主可控技术底座的企业将占据70%以上市场份额。"
平衡创新与安全的发展之道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新规充分体现"智能向善"的发展理念。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明确鼓励数字虚拟人在政务服务、医疗科普、适老助残等领域的应用落地。目前,上海"申小税"虚拟办事员已能处理85%的常规税务咨询,杭州数字警察通过反诈宣传使电信诈骗发案率下降37%;在医疗领域,平安AskBob健康顾问累计为超2000万用户提供疾病咨询,准确率达92%。
"技术治理的关键在于找到平衡点。"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副主任薄兆一表示,"新规通过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既有机制的衔接,既避免了重复监管,又确保监管措施形成合力。"例如,在数据处理环节,要求企业使用合法来源数据并落实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这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形成制度联动。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2026年5月6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建议。随着制度落地,我国数字虚拟人产业有望在2026年底前形成500亿元规模的市场生态,真正成为赋能数字经济、服务美好生活的创新力量。这场关于技术伦理与治理智慧的探索,不仅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更彰显了我国在数字文明时代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