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名城事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就济宁主城区“三小车辆”保有量及相关管理问题向交警部门提出询问。
该网友指出,想了解济宁主城区“三小车辆”的保有量情况,询问交警部门是否做过相关统计。网友担忧,若有关部门放任“三小车辆”无序增加,济宁主城区的交通拥堵状况将难以控制。此外,网友提到《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正式公布,网友质疑主城区有关部门为何不依据该办法依法对“三小车辆”进行查处,是否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
针对网友关注的这些问题,交警支队作出回复表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按照规定,您说的无牌照四轮电动车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交管支队全力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交通设施优化、城市通行效率提升三大攻坚战,对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未按规定悬挂制式号牌的无牌照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查处,并根据其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交管部门将持续关注此类问题,加大铁骑执勤巡逻力度,发现“三小车辆”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引导提升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交管支队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购买、驾驶、乘坐安全系数高,能上牌的机动车。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