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西安女孩被殴打后续!警方立案,打人者曝原因,还觉得自己有道理

实在太嚣张,一个男子竟然在街头众目睽睽之下,殴打一个16岁的女孩,而且还是当着女孩父亲的面。事后,警方对这件事立案调查,

实在太嚣张,一个男子竟然在街头众目睽睽之下,殴打一个16岁的女孩,而且还是当着女孩父亲的面。

事后,警方对这件事立案调查,很多人都奇怪到底为什么打人,后来打人者对着警方曝出原因,他甚至还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事情是这样的

5月12日下午,刘先生骑电动车带着16岁的女儿回家,两人刚刚看完一场电影,路上还在讨论剧情。

青春期孩子的主见大家是知道的,和父亲观点不一样,说话声音就大了一些,在刘先生看来,这再正常不过了,哪个家庭没经历过这种拌嘴?

大马路上车来车往,父女俩都觉得声音大点也没什么,谈不上影响别人。

他们完全没注意到,一个陌生人已经盯上了他们,一切发生得毫无征兆。

一个男子突然冲过来,一把揪住女孩的头发,把她从电动车后座生生拽了下来。

女孩直接摔倒在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男子的脚已经狠狠踹向了她的头部。

一边踹,一边嘴里喊着:“我帮忙教育孩子!”

那种场面,光是想象就让人头皮发麻,刘先生当场就吓蒙了,反应过来后赶紧上前阻拦,可根本拦不住。

有路人也过来劝,但男子没有停手,甚至又对女孩使出了一个过肩摔,一个16岁的孩子,被一个成年男子像摔麻袋一样摔在地上。

等一切停下来的时候,女孩已经血流满面,事后医院诊断,牙齿有损伤,颈椎也受了伤,根据初步鉴定,伤势属于轻微伤。

但比身体更让人揪心的,是女孩的心理状态,刘先生说,女儿已经抗拒治疗,情绪彻底崩溃了。

一个当父亲的,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在眼前发生,那种悔恨和无力感,压得他喘不过气。

刘先生的诉求很明确:不能关几天就了事,要求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因曝光

事情到这里,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愤怒,不管什么原因,对一个未成年人下这种重手,怎么都说不过去。

但随着警方立案调查,事件的全貌开始浮出水面,而真相,比最初呈现出来的要复杂得多。

警方通报里有一个细节,和刘先生最初的描述存在明显出入。

刘先生说的是“讨论电影声音大”,可警方调查显示,父女二人当时并非简单讨论,而是发生了争吵和肢体冲突,争执持续了长达10多分钟,已经引起了周围路人的注意。

也就是说,在被打男子眼里看到的情景,是一个女儿在当街对自己的父亲又吵又推搡,闹了很久。

打人者石某,36岁,就是一个过路人,他的动机是什么?说出来可能让很多人觉得荒诞,还有点可笑。

他说,自己就是看不惯这个女孩辱骂自己的父亲,心里气不过,才冲上去“教训”一下。

“我帮忙教育孩子。”这是他动手时喊的话。

你仔细琢磨这个人当时的心理状态,会发现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逻辑:他根本不觉得自己在犯罪,他甚至觉得自己在主持公道。

他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道德审判官的位置上,觉得眼前这个女孩不懂事,应该教训,但他那一脚一脚踹下去的,只是暴力而已。

警方在通报里说得很明白,遇到纠纷应该理性劝导,或者直接报警,私自动手,特别是下这种重手,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你觉得你有道理,不代表你就真的有道理,更不代表你就有了打人的权利。

但事情说到这里,争议就出来了。

争议

有人觉得,这个父亲也有责任,女儿当街和他吵闹推搡了10多分钟,他都管不住,这本身就说明家庭教育出了问题,路人看不过去,虽然手段过分了,但事出有因。

也有人说,这是两码事,私刑就是私刑,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洗白,今天你因为看不惯辱骂父亲就打人,明天是不是可以因为看不惯别人插队就打人?后天呢?

两种说法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可有一点是绕不过去的,那就是法律。

刘先生坚称这就是寻衅滋事,无故殴打,情节恶劣,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但警方目前的通报里提到,还在等伤情鉴定结果,如果最终只达到轻微伤标准,那大概率走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路子,也就是行政拘留。

至于会拘留几天,能不能达到家属的预期,目前还不知道。

女孩父亲有没有教育失当的问题,可以另说,女孩当街和父亲吵闹推搡的行为是不是让人看了不舒服,也可以讨论。

但这些,都不构成一个陌生人把她从车上拽下来、踹头、过肩摔的理由,劝导和施暴之间,隔着一条法律的红线。

石某那些“有理”的想法,只是他自己脑子里的一厢情愿,法律不认这个。

这件事其实是一个家庭内部的沟通问题,在公共场合以一种最糟糕的方式爆发出来,一个父亲管不住自己的女儿,争吵推搡持续了10多分钟,最后只能任由事态失控。

这背后大概是长期积压的矛盾,但作为外人,也只能看看,想要过多介入是不现实的。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