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午,北京房山某小区一声闷响打破平静——69岁的李老太从12层家中窗户抛出一袋厨余垃圾,鸡蛋壳、菜叶混着汤汁砸中楼下苏女士的爱车,挡风玻璃瞬间碎裂,车身多处凹陷。这场看似“随手一扔”的行为,最终让她付出了沉重代价: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同时赔偿车主车辆维修费1073元。

图片来源网络
12层抛垃圾酿祸:垃圾袋成“空中炸弹”
事发当天,苏女士像往常一样将车停在小区楼下。突然,头顶传来“哗啦”巨响,她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黑色塑料袋正从12层住户窗口坠落,“啪”地砸在引擎盖上,汤汁飞溅,玻璃应声开裂。“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这要是砸到人……”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苏女士仍心有余悸。
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者——同单元12层的李老太。据李老太交代,她嫌下楼扔垃圾麻烦,便将当天的厨余垃圾(含鸡蛋壳、剩菜)装袋直接从窗户扔出,“想着楼层高,垃圾轻,应该不会出事”。然而,即便是最普通的垃圾,从12层坠落的冲击力也远超想象:经测算,该高度抛下的垃圾袋落地速度可达20米/秒以上,相当于被一块砖头砸中。
高空抛物=刑事犯罪!老人也难逃法网
案件审理中,李老太家属曾以“年纪大不懂法”“垃圾不重”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但法院明确:“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实施高空抛物行为且情节严重,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针对“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可处一年有期徒刑;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更重罪名。
本案中,李老太的行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垃圾砸中车辆致损,属于“情节严重”;且其明知从高层抛物可能危及他人安全仍放任行为发生,主观上存在过失。最终,法院综合其年龄、认罪态度等因素,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考验期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决其赔偿苏女士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共计1073元。
法官提醒:别让“随手一扔”变成“终身悔恨”
近年来,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高空抛物刑事案件超千件,其中60岁以上行为人占比约15%。“不少老年人因图方便、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扔点垃圾不算啥’,但高空抛物的危害远超想象。”本案主审法官表示,“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砸伤头皮,18楼抛下能砸破头骨,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
目前,李老太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庭向苏女士道歉,并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乱扔东西了”。苏女士也表示接受赔偿,希望借此提醒更多人:“高空抛物不是小事,哪怕是一张纸、一个果核,都可能成为致命凶器。”
网友热议:
@平安北京:“支持严判!高空抛物必须零容忍!”
@社区观察员:“建议给老旧小区加装监控,从源头杜绝隐患。”
@法律科普君:“记住:高空抛物=刑事犯罪,不管你是谁、扔什么!”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