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为信用“纠错” 为回款“铺路”——伊通法院助失信人修复信用重回正轨

“法官,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以后一定按时履行合同,再不做失信人了!"近日,王先生在伊通法院签署完和解协议后,郑重向执行法

“法官,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以后一定按时履行合同,再不做失信人了!"

近日,王先生在伊通法院签署完和解协议后,郑重向执行法官承诺。这句坚定的话语,源于一场标的仅两万元的室内装潢合同纠纷——通过“信用修复+执行回款”联动机制,王先生不仅恢复了信用记录顺利购房,更完成了从“被动失信”到“主动守法”的转变,成为基层司法实践中“小案件大治理”的生动注脚。

01案件回溯

一次疏忽引发了信用危机,两年前,王先生与朋友合伙经营室内装潢业务。因一笔工程保证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产生矛盾,王先生因出国务工失联,申请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先生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近期申请房贷时被银行拒绝,才意识到“小纠纷”可能毁掉“大计划”。“当时只想着国外工作忙,回国再处理,没想到信用污点会影响生活这么深。”王先生坦言,“现在特别后悔,也明白守法履约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

02机制破局

了解到王先生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因客观原因暂时履约困难,执行法官启动“信用修复+执行回款”联动机制:一方面,主动对接申请执行人,说明王先生的实际困难与还款意愿,推动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减免部分迟延履行金”的和解方案;另一方面,向王先生详细讲解信用修复条件,指导其签署《信用修复承诺书》,承诺履行完毕后配合法院完成信用记录更新。最终,王先生在两周内筹齐全部标的款(两万元)并履行完毕,法院随即向信用管理部门提交修复申请,帮助其恢复征信。更关键的是,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向王先生普及《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失信惩戒的法律知识,提醒其“守法不仅是义务,更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

03主动转变

从“被动履行”到“主动守法”的成长,“这笔教训太深刻了!”王先生说道。案件解决后,他主动学习法律常识,现在经营中格外注意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与客户合作时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定期核对账目避免纠纷。“以前觉得小生意不用太较真,现在明白每份合同都是法律约束,违约可能影响自己甚至家人的信用。”

04深层意义

这起“两万元小案”的背后,折射出基层司法对“民生+法治”的双重考量:其一,破解“失信-履约难-更失信”的恶性循环。小标的案件(如工资报酬,货款结算,邻里纠纷)往往标的额不大,但直接关系群众生计。部分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因资金周转,意外事件等暂时困难,若简单一限了之,反而会阻断其通过就业,融资恢复履约能力的路径,形成越失信越难履约的死结。本案中,法院通过信用修复激励,让王先生重获融资资格,也为类似群体提供了“重生”机会。其二,平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权益。既要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也要避免对被执行人“过度惩戒”导致“执行僵局”。本案中,法院通过线上查控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优化执行流程缩短回款周期,同时以信用修复为“催化剂”,推动双方达成共赢方案——申请执行人免除迟延履行金,王先生快速履行本金,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体现了司法温度。让被执行人看到“守法就有出路”,让申请执行人相信“权益终能兑现”,最终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让法治真正成为民生福祉的坚实保障。

小标的承载大民生,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伊通法院将继续完善建立信用修复与执行回款联动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让信用修复成为被执行人“重生”的契机,让执行回款成为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定心丸”,用实实在在的举措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民生保障更显温度、更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