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 2 日,河南省安阳县永和镇关村庙会期间,摊主张师傅在经营过程中与他人发生摊位纠纷,报警后认为处置环节存在不公正情况,相关证据留存、案件办理等流程也引发其异议。事发至今,当事人多次沟通未果,希望上级相关部门介入核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执法公信力。
一、摊主租赁摊位经营 现场发生纠纷与冲突
张师傅介绍,自己已向摊位房主缴纳租金,并持有签字按手印的租赁证明,主张拥有该摊位当日合法经营权。庙会当天,康某等人占用其摊位,双方发生争执,对方存在言语指责、肢体近距离接触等行为,还追至车内继续争执,其经营所用兔子丢失,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张师傅表示自己全程保持克制,未发生言语与肢体冲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二、首次出警现场处置 当事人认为处置不合理
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双方纠纷进行处置。张师傅认为,现场处置未充分考虑其合法经营诉求,工作人员要求其让出摊位,在其拒绝后,又被要求收摊离场。对于现场争执、财物损失等情况,工作人员未开展详细调查,也未出具相关书面文书,随后离开现场,张师傅对此处置结果不认可。
三、二次取证时手机被暂管 拍摄视频被删除
为留存现场情况,张师傅再次报警并使用手机拍摄记录,现场工作人员将其手机拿走,已拍摄的视频资料被删除。张师傅认为,该行为影响了自己正常取证,不符合相关执法规范。
四、派出所内调查核实 监控还原现场情况
随后双方被带至永和镇派出所进一步处理,途中康某仍有言语争执行为,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在询问过程中,康某作出相关陈述,张师傅认为与事实不符。工作人员初步沟通时,曾提及对张师傅采取相关措施,后调取现场监控,还原现场情况,证实张师傅全程无违规冒犯行为。但即便情况核实清楚,工作人员仅做立案处理,未对康某及相关人员采取进一步措施,也未传唤同场争执人员调查,张师傅认为处理不到位。
五、案件多日未出具结果 调解方案当事人不接受
自 5 月 2 日事发至 5 月 17 日,张师傅多次前往永和镇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均以相关理由告知等待,未出具正式书面处理意见。后期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未认可张师傅的摊位权属主张,并提出由张师傅妻子承担 100 元、康某承担 200 元的调解方案,未涉及占摊、争执、财物损失等问题的处理,张师傅认为该方案显失公平,无法接受。
六、当事人诉求:恳请上级部门介入 依法公正处理
张师傅认为,本次事件从现场出警、证据处理到案件办理,多个环节存在不规范之处,自己作为守法经营者,蒙受经济与精神双重损失。作为普通商贩,依法租赁、诚信经营却遭遇此类问题,现提出以下诉求:
恳请上级公安、督查等部门介入调查,对本次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核查,依法公正处理本案;
对康某等人占摊、言语争执、不实陈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对涉事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置、证据管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依规处理;
依法赔偿张师傅停业损失、财物损失及相关精神损失;
及时公开案件处理结果,维护基层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
截至发稿,本事件仍无明确官方处理结果。张师傅表示,因本次事件持续困扰,自身身心压力较大,希望通过合理反映情况,推动事件得到公正解决,让守法经营者得到应有保护,让基层执法更加规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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