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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热议!王星在缅北被胁迫刷脸网贷,这笔钱到底该不该还


随着缅北电诈相关纪录片播出,演员王星的遭遇再次引发全网讨论,话题“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冲上热搜。很多网友疑惑:人身被控制时被逼刷脸办理网贷,本人一分钱没拿到,债务需要受害者承担吗?律师解读法律条文,揭开理想法条和现实维权之间的巨大鸿沟。
关键词:王星 缅北胁迫网贷、被胁迫网贷要不要还、民法典撤销合同、电诈受害者债务、网贷征信风险

王星此前自述被骗至缅甸园区,人身自由遭到限制,在不法分子胁迫下,被迫刷脸操作,办理了数万元网贷。放款资金直接被电诈团伙拿走,王星没有拿到一分贷款。可等他成功回国脱困之后,网贷平台照常催收,逾期还会上报征信。为了防止征信受损,王星只能选择分期还款,每月按时偿还四千多元,还款周期长达三年,甚至需要向亲友借钱周转,打乱了原本的生活规划。

不少网友看完之后愤愤不平:人都被挟持控制了,被逼着借的钱,凭什么要受害者偿还?从法律条文来看,答案和大家直觉相近。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规定,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借贷合同。一旦法院判决撤销合同,这份借贷关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还本付息的义务就随之消失。

但是,法律上“可以撤销”,不等于自动免除债务,这也是整件事最核心的难点。想要成功撤销网贷合同,王星必须拿出完整证据链,证明刷脸借款时,自己正遭受人身胁迫、失去自由。缅北封闭园区取证难度极大,现场没有完整监控,想要收集胁迫的直接证据十分困难。

同时法律设置了时间红线,受胁迫当事人要在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期限,撤销权利直接消灭。这一条不适用中断、延期,时间窗口十分宝贵。在拿到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之前,网贷合同依旧有效。网贷平台只识别刷脸核验记录,不会主动核查背后是否存在胁迫,一旦逾期,催收电话会持续打来,逾期记录直接上传征信,影响房贷、车贷等后续业务。

律师也提醒大家,现实里遇到同类情况,第一时间报警,留存报案回执、案件笔录等材料,这是后续维权最重要的证据。电诈团伙非法侵占的资金,司法机关会继续追赃挽损,这笔债务的最终责任,理应由诈骗分子承担。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境外高薪招工陷阱千万不要轻信,一旦落入电诈园区,犯罪分子会想尽办法逼迫受害者刷脸、借贷,制造虚假债务。就算侥幸回国,后续漫长的债务纠纷、征信麻烦,都会给人生留下沉重负担。

法律保护受害者权益,但维权之路充满阻碍。王星的困境,也让大家看到境外电诈带来的伤害,不止限于人身安全,还有漫长的民事债务麻烦。


你认为,这类被胁迫产生的网贷,平台是否应当暂停催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