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好房子”建设将驶入快车道。12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支持“好房子”发展的十条措施,以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重庆好房子受到购房者青睐。(资料图片)
一、加大优质地块供应。中心城区新供土地原则上为“好房子”产品供地。中心城区新出让未开工的优质商品住宅地块,鼓励按照“好房子”标准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执行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与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挂钩机制,确保规划先行、基础先行、配套先行、生态先行和景观先行,全面打造宜居环境。通过“教共体”“医共体”等方式,加大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配套支持。
二、优化项目设计管理。建筑主要出入口位置应设置防坠落安全设施。公共空间及套内空间应采取有效防滑措施。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鼓励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照我市关于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好房子技术导则(商品住房)》开展方案、施工图设计,丰富居住空间形式,满足老百姓多样化高品质住房需求。引导“好房子”以“方案招标”和“团队招标”为主的勘察设计招投标方式转变,引入以设计品质为主的评标机制,优化评审因素内容,增加技术标分值占比。开展“好房子”优秀设计项目评选,常态化培育选树 “好房子”示范项目。
三、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持续推进住宅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区县和项目公司严格落实《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要点(2025年版)》和《房屋建筑工程结构渗漏防治图集》。鼓励企业提炼“好房子”项目技术创新经验申报市级工法,加强先进工法在“好房子”项目的推广应用。持续开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落实预售商品房购房业主参与户内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
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好房子”项目应采用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实施全装修的新建“好房子”项目应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先进建造技术”、“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和“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推进智能建造升级。“好房子”项目应按照《数字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DBJ50/T-356-2024)组织施工。鼓励“好房子”项目申报智能建造试点,参建单位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加分政策,相关业绩作为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重要业绩。支持将“好房子”项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纳入“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条件。对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好房子”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将投标人的智能建造技术研发能力、工程实践经验作为投标资格或商务条件。深化BIM技术在“好房子”项目设计、招投标、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应用。
六、推广智慧家装运用。推广应用体现重庆特色的“好房子”智慧家居整体解决方案。户内应配置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及燃气泄漏报警等基础智能安防产品。鼓励增设居家异常行为监测、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智能产品。门窗、遮阳、照明等智能环境控制产品和智能家电,以及综合信息箱、家庭网络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应预留接口或安装条件。用好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等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应用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备。
七、优化开发销售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给予绿色建筑金融政策支持。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将“好房子”纳入“白名单”项目,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将“好房子”项目建设纳入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分项。
八、提升运维服务效能。探索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重庆现代社区建设运营导则》,将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功能有机嵌入“好房子”项目。
九、升级物业服务水平。新建“好房子”项目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智慧小区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强化数字赋能物业管理服务,系统集成智能化终端设施设备和智慧场景联动应用,促进服务高效响应。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小区绿化、设备维修、秩序维护,推进物业服务公开透明,提高业主满意度。
十、强化保障措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市“好房子”建设工作,将“好房子”建设工作作为全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报请属地党委、政府研究推动“好房子”建设相关工作,每年至少新建“好房子”项目1个以上,未开展上述工作的区县不纳入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范围。组建“好房子”产业联盟,发挥好“鲁班奖”、“广厦奖”、“巴渝杯”等建筑领域奖项对“好房子”建设的激励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