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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55天被丈夫挥拳持刀威胁,想要离婚,丈夫却称床头吵架床尾和

产后55天被丈夫拳脚相向,拿刀威胁,还推倒老人,这样的丈夫会悔改吗?还能继续过日子吗?这不是什么恐怖故事,是发生在河北张

产后55天被丈夫拳脚相向,拿刀威胁,还推倒老人,这样的丈夫会悔改吗?还能继续过日子吗?

这不是什么恐怖故事,是发生在河北张家口的真实事件,根据公布出来的一段36秒长的家庭监控视频显示,丈夫古某在餐桌旁接连打了妻子4拳,随后又在窗边持续施暴,甚至揪住她的衣服暴力拖拽。

更令人恐惧的是,情绪失控的古某还从厨房拿出菜刀拍在餐桌上,频频爆粗口嘶吼,直到看到婆婆疑似身体不适,才停下了施暴的双手。

更可笑的是引起这场暴力行为的理由竟然是妻子在家中带孩子,感觉空气净化器吹风有些冷,让丈夫移走空气净化器。

就是这可笑的理由让丈夫对刚生产55天的妻子拳脚相向,造成妻子脑震荡、头部外伤、腹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换气过度综合征。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昨天出了这个新闻之后,不少网友告诫女方,家暴只有1次和N次,不要原谅赶紧离婚,摆脱家暴男,但是真的能顺利离婚吗?离婚能拿到赔偿金吗?离婚后男方继续纠缠怎么办?这也是我所担心的。

因为丈夫被问讯后表示,这只是夫妻之间普通的家庭矛盾,过一阵就会和好,称“床头吵架床尾和”“今后不会了,这次是特殊原因”。但这很明显男方语言攻击和施暴不是普通家庭矛盾,而是家暴,甚至是有预谋的伤害。

据知情人介绍,现在已经立案,女方已收到行政立案告知书,妇联工作人员已联系她了解情况,表达慰问,将提供帮扶。

【珍心释法】

男子的行为能否构成家暴: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间殴打、恐吓等身心侵害即构成家暴。本案中,男子挥拳殴打、拖拽女方致其脑震荡,还持刀恐吓,已符合身体+精神双重家暴情形;另外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和出警记录都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女子是否可以以家暴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补充特殊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而女方完全可以以家暴为由离婚,《民法典》明确家暴是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只要证据充分,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准予离婚。

除了离婚外,她还可同步主张损害赔偿和分割夫妻财产,抚养权也更易得到支持。

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本案件中的女方不仅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还可要求精神抚慰金等。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只要能认定男方家暴,女方作为产后受家暴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法律明确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女方刚生育55天,再加上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其暴力行为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法院更会优先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男方声称只是夫妻间打闹,希望能得到女方的原谅,但这里需特别说明男方在此并不能主动提出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此事件中女方产后仅55天,仍处于“分娩后一年内”的特殊保护期,即便男方不愿离婚,他也无权主动提出离婚诉求;但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可正常主张离婚。

遇到家暴记住这几步,才能真正掌握主动权:

第一步:优先保命,及时报警。要求警方出具出警记录,同时可以联系妇联寻求帮助,申请临时庇护所,脱离施暴环境。

第二步:固定证据,不要遗漏。24小时内拍摄带时间戳的伤照,尽快去医院验伤并开具诊断书;保存好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让邻居、亲友等目击者出具书面证言;留存好施暴者的威胁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道歉语音等电子证据,录音要完整,不可剪辑。

第三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者靠近你500米内,禁止其实施暴力、骚扰、跟踪。申请流程很简单,带好证据去法院立案庭填表,紧急情况24小时内就能出裁定,不用等离婚案件,可以单独申请,费用全免。

第四步:起诉离婚,明确家暴事实。诉状要写清楚家暴的具体时间、地点、细节和证据,比如“被告于2025年12月10日殴打原告致脑震荡”等等,同时可以要求施暴方承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