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打工人和HR都有这个疑惑:
月初1号、2号就离职,当月没上几天班,公司要不要交社保?
月底28、29号才入职新公司,当月几乎没干活,新公司需要缴社保吗?
网上流传多年的「15号临界点」说法:15号前离职不缴、15号后入职才缴,到底是不是真的?
今天给大家说清楚:这是很多企业默认的「违规行规」,人社局、法律条文早已明确标准答案,千万别再被忽悠,白白断社保、吃大亏!
一、先记核心结论:社保看劳动关系,不看上班天数
所有社保缴纳争议,只认准一个准则:只要当月存在1天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缴纳当月社保。
社保是按自然月核定缴纳,不是按出勤天数、工作时长折算,不存在「没干满整月就不缴」的合法说法。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只要建立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参保,和上班天数、入职离职时间无关。
二、场景一:月初离职,当月社保必须缴!
很多公司的套路:员工15号前离职,直接停掉当月社保,告诉员工「行业规矩,月初离职没有当月社保」。
重点辟谣:这是违规操作!
哪怕你是当月1号、2号离职,只要当月和原公司办理了入职、离职手续,存在过劳动关系,原公司就必须为你缴纳当月社保。
简单来说:离职当月,劳动关系存续过,社保就必须缴。
如果公司以「出勤天数少、月初离职」为由拒缴,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补缴,公司拒不配合的,会被社保部门追责,产生补缴本金+滞纳金+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社保信用。
三、场景二:月末入职,当月社保也要缴!
不少新公司会说:你月底才入职,当月没几天,社保次月再缴,大家都是这样操作的。
官方明确:依旧必须缴!
不管是月底最后一天入职,还是当月只上班一两天,只要完成入职、建立用工关系,新单位就有法定缴费义务,不能随意推迟到次月参保。
很多人担心:月底入职来不及增员?
其实各地社保系统均支持当月增员、当月缴费,不存在「时间不够」的合规理由,只是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刻意规避缴费义务。
四、特殊场景:当月离职+当月入职,社保谁来缴?
还有一种高频情况:月初从老公司离职,中下旬入职新公司,当月社保到底归谁管?
人社部门统一规则:遵循“不重复缴费、优先原单位”原则
1. 当月先在原单位离职,无论上旬、中旬离职,当月社保由原单位缴纳;
2. 新入职公司无需重复缴纳,从次月开始正常参保即可;
3. 严禁原单位、新单位互相推诿,导致员工当月社保断缴。
五、曝光3个企业高频违规套路,千万别中招
这些看似正常的公司规定,全部不受法律保护,均为无效违规条款:
1. 15号节点套路:15号前离职不缴、15号后入职才缴
辟谣:法律无15号分界规定,纯企业自定违规规则。
2. 出勤折算套路:当月出勤不满半月,让员工全额承担社保,或直接不缴
辟谣:社保是企业法定强制义务,不得按出勤天数免除责任,更不能转嫁全部费用给员工。
3. 试用期套路:月末入职还在试用期,不缴当月社保
辟谣: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保。
六、社保被断缴?普通人维权步骤收好
如果公司以月初离职、月末入职为由,违规停缴当月社保,直接按这几步维权,简单有效:
1. 留存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入职离职记录、考勤截图、工资流水、聊天记录;
2. 私下协商:明确告知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当月补缴社保;
3. 官方投诉:协商无果,拨打12333人社热线,或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小程序提交社保补缴投诉;
4. 劳动仲裁: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缴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最后总结(建议收藏)
1. 社保看劳动关系,不看上班天数、入职离职时间;
2. 月初离职:当月社保原公司必缴;
3. 月末入职:当月社保新公司必缴;
4. 当月跳槽:原单位承担当月社保,新单位次月参保;
5. 所谓15号临界点、出勤不满不缴社保,全是违规套路。
社保关乎医保报销、买房买车、落户、养老金累计,千万不要任由公司随意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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