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垫江退伍军人吕波房屋纠纷案实名举报,司法程序与证据认定引关注

引言近日,一桩涉及退伍军人吕波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吕波系西藏亚东某部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自2

引言近日,一桩涉及退伍军人吕波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吕波系西藏亚东某部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自2005年起因房屋交易问题卷入多轮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证据质证、收据出具等程序问题成为争议焦点,相关司法文书((2015)垫法民初字第05117号;第二审:(2017)渝03民终1150号;第五审:(2019)渝03 民终 1662号;第六审:(2020)渝民申2131号;网上可供查阅。一、案件背景:房屋交易还是虚假借贷?2005年,吕波通过中间人冯宗红介绍,向房屋建造者王中平购买位于垫江县"桂园山庄"的多处房产。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了收款收据,明确为房屋买卖关系。吕波强调,其与王中平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所有交易均以买卖合同与收款收据为准。具体交易细节方面,涉及三次独立买卖:• 2005年3月31日,购买人朱顺燕(吕波妻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收款收据;• 2005年10月22日,购买人吕波直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收款收据;• 2005年3月31日(合同日期),但实际交易发生于2006年2月,购买人吕波和冯宗红分别持有《房屋买卖合同》和收款收据。这三笔交易均通过桂园山庄售房部出单,王中平均签名盖章,其形式真实性不可否认。吕波主张,这些交易是真实的房屋买卖,而非借贷关系,且三次交易的形成是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然而,王中平后因涉及其他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于2015年刑满释放后,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吕波与冯宗红,主张双方实为借贷关系,并提交了一份《借款协议》。吕波指出,该协议系王中平单方伪造,其本人从未签署,且内容在金额、时间、人物等关键细节上均与事实不符。法院在部分审理中将交易认定为抵押借贷的依据,主要基于王中平提交的《借款协议》及交易模式推断(如多次交易、时间不符等),认为房屋买卖是虚假的,实质是高利贷抵押。法院计算高利贷的方式应该明晰计算过程和结果:吕波支付了二十余万元购房款,获得两套住房(己经出售给案外人张兴华、胡连成。售价为十二万元)及一个车库、半个商场,差额部分被视为超额利息。具体计算在判决书中未详细说明,但超额利息的判决反映了这一逻辑。关于无效退款问题,如果交易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的钱款应当返还,证据不会消失,仍可作为参考。在本案中,法院部分支持返还超额利息,但驳回了返还已出售房屋的请求,同时判定吕波需返还涉案车库,冯宗红与吕波需共同返还二楼商场,表明交易部分有效,而非完全无效。二、审判历程:多次审理与关键反转该案自2015年进入司法程序后,历经多次审判:法院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并判决吕波、冯宗红返还超额利息。• 吕波、冯宗红不服,继续申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王中平提交的《借款协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并明确指出其中关于"以房抵债"的流押条款因违反《担保法》第四十条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而无效。• 判决最终部分支持了王中平关于返还超额利息的诉求,但驳回了其关于返还已出售房屋的请求,同时判定吕波需返还涉案车库,冯宗红与吕波需共同返还二楼商场。三、争议核心:证据真伪与程序公正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王中平所提交的《借款协议》的真实性,以及该证据是否经过合法、充分的质证。• 吕波坚称,该协议系王中平为提起虚假诉讼而伪造,在的前期审理中,该证据未得到有效质证。• 直至案件进入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经过实质性质证,弄清事实真相,该协议的真实性才受到严重质疑,其内容矛盾、不合逻辑之处得以显现,高院最终据此撤销了原判。• 吕波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收款收据》则被其主张为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直接、合法证据。三次交易均通过桂园山庄售房部出单,王中平签名盖章,吕波认为这进一步证实了交易的真实性,而非法院所认定的抵押借贷。四、当事人实名诉求与案件影响吕波表示,其已支付二十余万元购房款,获得两套住房(价值十二万元)及一个车库、半个商场。但在后续的强制执行中,其不仅未能获得剩余财产,反而被判倒贴七万余元,目前已累计被执行超过十万元。他指控对方通过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导致其巨额财产被侵占,个人征信受损,名誉遭受严重侵害。基于此,吕波现进行实名举报,并公布其身份信息及案件案号,呼吁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关注此案中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与证据造假问题,期望通过法律监督程序,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其作为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结语本案所暴露出的证据认定、程序规范等问题,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在阳光下得到公正审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目前,相关司法程序虽已取得部分进展,但当事人仍在寻求最终的公正裁决。

免责声明:本文严格遵守平台发布规则,隐去敏感信息,仅作客观陈述。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