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始建立于建隆元年(960),然其时宣州尚在南唐辖下,未入北宋版图。至开宝八年(975),樊若水、王侁、邢琪等领兵攻宣州,宣州节度使卢绛败走歙州。是年十一月, 北宋大将曹彬攻破金陵,南唐被迫奉表投降。开宝九年(976),宣州正式纳入北宋版图。
自开宝九年至靖康元年(1126),北宋奄有宣州凡151年。宣州知州作为执政一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历修《宁国府志》“职官志” 均有记录,并在续修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至嘉庆《宁国府志》基本定型。然而由于北宋职官变换频繁,年远事湮,再加上北宋灭亡,大量档案被毁,受史料限制,难以稽考,其间不免有所讹漏。2001年1月,巴蜀书社出版有李之亮先生撰著的《宋两江郡守易替考》(以下简称《易替考》),其对宣州知州亦有著录,该书虽基本依照嘉庆《宁国府志》“职官志”,但也时有补正。然而《易替考》之“补正”, 亦时有讹误或张冠李戴之处。本文在全面考查北宋一代宣州职官的背景下,拟就嘉庆《宁国府志》(以下简称“府志”)卷二“职官表” 和李之亮《易替考》中对于宣州知州这一职官存在的讹漏,试再一补正之。
开宝八年(975)李干
府志本年列有李干为宣州知州,并有小注:“以殿中丞任。”李干之任,府志不知何所据,笔者未能查到出处。然揆诸史实,李干必不能任。其一,本年初至七月,宋军与宣州军时有小规模战斗,但均在宣州周边,宋军并未实际占有宣州核心区。其二,本年九月,卢绛自润州奔宣州,自称宣州节度使,不奉大宋正朔。即使南唐投降后,“金陵城陷,诸郡皆下,绛独不降。”(陆游《南唐书》卷一四《卢绛传》)其三,直到天宝九年(976)一月,卢绛见势不可支,才从宣州奔歙州,杀歙州刺史龚慎仪。可见天宝八年宣州并不为北宋所有,即使朝廷有李干之敕命,其也不能实际就任。《易替考》未加考证,即据府志列入,实属不审。
开宝九年(976)桑埙
府志此处之误有二:一是将桑埙列为太平兴国元年(976)任,将开宝九年与太平兴国元年列为两年,不知二者实为同一年;二是府志在“桑埙”后小注为“以补阙任”,不知“补阙”乃是唐代职官,北宋已改为“司谏”。
桑埙,平阳府浮山(今属山西临汾)人。宰相桑维翰次子。曾任秘书省正字、开封府户曹参军、殿中丞、司农寺丞。《续资治通鉴长编·职官分纪》卷一三:“国朝开宝七年, 以司农丞桑埙为左拾遗兼点检三司磨勘司。” 可见桑埙乃是以左拾遗出任宣州知州。
《易替考》不加说明,又移桑埙于太平兴国二年任,实误。
太平兴国六年(981)罗延吉
府志系罗延吉于太平兴国七年,并小注:“旧志,八月至。”然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十九,罗延吉乃是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以祠部郎中知宣州。《易替考》未加考证,仍依嘉庆府志系于太平兴国七年,误。
关于杨缄的离任时间
府志载杨缄雍熙元年(984)五月任宣州知州,九月即离任,在任不足五个月。然《宣城右集》卷六录有杨缄作《宣州水阳镇重修张侯庙记》,文中曰“甲申秋,乃有镇市耆宿刘真梦神人……”甲申即雍熙元年,则杨缄重修张侯庙在雍熙元年秋后。若此时杨缄已离任, 如何重修张侯庙?且文后款:“大宋雍熙二年岁次乙酉九月壬寅朔日癸卯记。”万历《宁国府志》卷一○也说:“宋雍熙乙酉,知州杨缄重修,自为记。”乙酉即雍熙二年,则雍熙二年杨缄仍当在任。
若上一结论正确,则雍熙元年九月任之李准,二年任之郑骧,均当有误。且嘉庆府志在“郑骧”下有一按语:“按,《宋史》有两郑骧,俱无知宣州事。姑仍之。”今再按, 郑骧,一见《宋史》卷三○一,为庆历前后人,一见卷四四八,元符三年(1100)进士。二人时代均与雍熙前后不合。可见旧府志的编纂者已认识到这一问题,只是苦于无史料可查,姑仍旧志。今本文也只能再次提出这一疑惑,待有识者证之。
咸平五年(1002)盛梁
府志系盛梁之任在咸平六年(1003),然万历府志在其名后加有“疑误”二字的小注, 因为据《宋史》卷七《真宗本纪二》:“(咸平六年春二月)庚寅,屯田员外郎盛梁坐受赇枉法流崖州。”咸平六年二月盛梁已被流放崖州,如何能任宣州?嘉庆府志去“疑误”二字, 遂坐实为咸平六年,误导后人。《易替考》沿袭此说,且系之于咸平六年至景德二年任,殊失严谨。
按,盛梁淳化中任梓州观察推官,咸平中升普州知州,本年由普州调宣州(参见《全宋文》卷一八三“盛梁小传”)。旋因在普州枉法被流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四:“(咸平六年春二月)庚寅,屯田员外郎盛梁削籍黥面,流崖州。梁前知普州,受赇枉法,给部民韩从曮所纳田产。下御史按劾,罪当大辟,而父年八十,子年十四,法当上请,又事在五年郊祀赦前,故免死焉。”
南宋淳祐间赵汝愚编《诸臣奏议》卷一○ 五,录有盛梁在宣州作《上真宗乞授陈靖劝农使谕民耕田旷土疏》,疏后有编者小注:“咸平五年十一月上,时以屯田员外郎知宣州。” 足资佐证。
景德二年(1005)边肃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丙申,枢密直学士、兵部郎中边肃知宣州,坐与赵谏往还故也。”丙申为八月二十日,《易替考》误录“丙申”为“丙戌”,丙戌为十月十一日,误差一个多月,也属校核不精,粗枝大叶。
天禧三年(1019)胡克顺
历修府志均系胡克顺于端拱二年(989)任,而此年胡克顺方成进士,焉能遽任宣州知州?其误明矣。《易替考》未加考订,仍据府志系于端拱二年,亦误。
同治《奉新县志》卷八《胡克顺传》:“端拱二年进士,授宋州虞城县主簿,擢知长社县, 历郫县、宁远、江宁,迁大理丞。真宗东封, 知行在三司粮料院。出知润州,改眉州,寻召为三司户部判官。乞外,除宣州卒。杨亿志其墓。”胡克顺咸平六年(1003)任惠安县知县, 天禧元年(1017)在三司户部判官任,有《进徐骑省文集表》。《奉新县志》将胡克顺“除宣州”置于其任户部判官后,则必在天禧元年之后。惜杨亿所作墓志不存《武夷新集》,不然这一公案当可迎刃而解了。
胡克顺任宣州时已经年老,不久即病卒。今暂将其任系于天禧三年,期待新的史料的出现。
天禧五年(1021)章频
康熙、嘉庆府志系章频于天禧四年,当因前脱“五年”二字。万历府志置于天禧五年, 且有小注:“十一月至。”《易替考》改系于天禧五年,是。
章频乾兴元年(1022)七月被贬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九:“(壬申)降侍御史、知宣州章频为比部员外郎、监饶州酒税。”宋仁宗《章频比部员外郎监饶州盐酒税制》:“敕侍御史、知宣州章频:幸遘昌时,列于通籍。向膺朝选,擢预宪僚。罔敦平允之心,曷副准绳之职?喧于群论,颇异首公。岂可尚处清阶, 仍临剧郡?就易郎曹之秩,退居榷署之司。用儆当官,勉于省己。可。”(《宋大诏令集》卷二○四)
晏殊未任宣州知州
《宣城名宦记》、历修府志均有晏殊任宣州之记载,且系于天圣三年(1025)。历修府志之所以有此误解,根源在于《宋史》卷三一一《晏殊传》的记载:“罢知宣州,数月, 改应天府。”其详细缘由,《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八有载:“仁宗天圣五年正月十九日, 枢密副使、刑部侍郎晏殊罢,守本官知宣州。先是,从幸玉清昭应宫,怒公人祗应不到,挥笏折齿。台宪官连上封章,以殊为性褊率,失大臣体。帝以殊东宫旧僚,先朝任用,止令罢职,出典外藩,故有是命。”(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
对晏殊知宣州这段经历,古人历来多有怀疑。万历府志编者于其名下注曰:“数日徙大名,疑未任。”其实《宋史》编写草率,“数月”乃“数日”之讹。晏殊被贬,还没有到任, 就又改知应天府了,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作“寻改知应天府”。《宋史》卷二一○《宰辅表一》但言“晏殊以刑部侍郎免”, 未言知宣州事。今人夏承焘《晏殊年谱》更进一步考证,“宣州”乃“宋州”之误;“数月, 改应天府”者,乃自去年弹张耆、忤太后也。
可见,晏殊实未到宣州知州任,宜从《职官表》中删去。《易替考》也作“晏殊未赴”, 当得其实。
景祐元年(1034)刘随
嘉庆府志疑刘随未曾任宣州:“《宋史》本传不载知宣州事。姑仍之。”府志之所以有此疑惑,是因为《宋史》卷二九七《刘随传》:“出知信州,徙宜州,再迁工部郎中,知应天府。” 然而我们查宋庠为刘随作的《宋故朝请大夫尚书工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上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裴彭城刘府君墓志铭》:“典信州,寻复旧官,徙宣城郡。数月,拜今秩,知应天府。”(《元宪集》卷三十四、《全宋文》卷四三三)可见《宋史》本传乃是将“宣州”误写成了“宜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四:“(景祐元年五月) 癸亥,知宣州、兵部员外郎刘随为工部郎中知应天府。”可以为证。
据此,府志之惑可以解矣。又,府志谓刘随由知宣州“改起居郎”,误,据上当作“改工部郎中知应天府”。
景祐三年(1036)叶清臣
府志系叶清臣之任为景祐四年,该年列有宣州知州三人:杨蜕、夏侯圭、叶清臣,故万历府志加按语曰:“右三人并同年至,疑。”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景祐四年闰四月壬午)召用太常丞、集贤校理、知宣州叶清臣,而清臣未至。”则叶清臣之任必在景祐四年闰四月之前。叶清臣《得请宣城府》:“霜馆残梨晓,风淮水桂秋。”(《全宋诗》卷二二六)其赴任时显为秋天风物, 则必为景祐三年秋。其离任时作《将发宛陵, 东溪暴涨,戏成口号呈张同年》:“报政未五月,惭园德在民。台符下紫闼,郡驾趣朱轮。急雨催梅落,遥山拥黛频。”(《宣城右集》卷二十三)叶清臣被召修起居注,朝廷征召当在二月底或三月初。其在任不及五月,可见其到宣州任当在景祐三年秋冬之际。《易替考》从府志系于景祐四年,误。
庆历五年(1045)郭辅之
郭辅之,历修府志均脱一“之”字,误作“郭辅”。
郭辅之到宣州,遭到前任知州赵宗道的冷遇,故设计倾轧之。韩琦《故尚书祠部郎中集贤校理致仕赵君(宗道)墓志铭》:“岁满, 得郭辅之者来代。始,辅之以所迓兵舟不如意, 及至郡,会子渊居式假不能出,遂大忿恚。子渊去,搜剔玼累,穷极纤悉,无所得,因摭疑似之事缘饰以闻。子渊不堪其诬,即奏辨之。朝廷为置司推究,事尽白。”(《安阳集》卷四十九)墓志中反复出现“辅之”字样,显见为名。《易替考》已引此条,然仍从府志作“郭辅”,可见粗疏之极。
又考皇祐元年(1086)宣州知州袁抗作《重修广惠王庙记》,中有“尚书工部郎中郭君辅之来为郡也”(《宣城右集》卷七),则历修府志“郭辅”为“郭辅之”之误,当为不刊之论。
至和三年(嘉祐元年,1056)马寻
马寻知宣州,历修府志均未录。《宋史》卷三○○本传:“累判大理寺,以明习法律称, 历提点两浙、陕西刑狱,广东、淮南、两浙转运使,知湖、抚、汝、襄、洪、宣、邓、滑八州。”
《易替考》据以录补,并系于本年,然亦未曾胪列证据。
考江西高要七星岩有庆历三年(1043)马寻题名摩崖,时任两浙转运使。同治《湖州府志》卷四七录有庆历五年(1045)马寻建《真宗御制文臣五条武臣七条并诏碑》,七年四月罢知湖州(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则马寻任宣州必在庆历之后。因史料有限,无法准确系年,今权依《易替考》系于本年,待考。
嘉祐三年(1058)某少卿
此人历修府志失载,《易替考》未补。
梅尧臣《送少卿知宣州(先归霅上)》:“汴水清明下,宣城太守行。”(《宛陵集》卷五六)此诗作于嘉祐三年清明日,可知有某少卿出任宣州知州。本年知州汤夏离任调泉州,嘉庆府志作四年离任,而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六作嘉祐三年汤夏已任泉州,正与梅诗合。只是梅氏未著姓名,遂使后人难以考证。
由诗题,则其人为湖州人。查《湖州府志》, 安吉人吴可几,景祐元年(1034)进士,曾任太常少卿,熙宁二年(1069)曾以都官郎中知台州,不知是否为此人,待考。
治平三年(1066)余象
此人历修府志失载,《易替考》未补。
余象,兴化军仙游(今属福建)人。庆历六年(1046)进士。前此曾于嘉祐七年(1062)、治平元年(1064)两次通判宣州(第二次府志未载)。
《浦阳文献列传》卷一五《余象传》:“出通判宣州,与民无扰,州民至登闻皷院乞象领州事。英宗以问司马光、吕公著,对曰:‘余象乃陛下之汲黯,内则面折廷争,外则卧治, 社稷臣也。’即授都官员外郎知宣州。神宗即位,除屯田郎中,通判南剑州。”
因为余象任宣州通判政绩突出,因此宣人入朝击登闻鼓,要求余象接任宣州知州。得到司马光、吕公著的首肯,宋英宗遂任命余象为宣州知州。此事发生在英宗末,神宗未继位前, 自在治平末年。考虑治平四年余良肱已来守宣州,则余象之任必在治平三年。
熙宁三年(1070)卢革
关于卢革之任年,历修府志记载颇为混乱,前后相差数十年:嘉靖府志无载。万历府志系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并有记:“旧志作熙宁二年,误。”康熙府志沿袭之。嘉庆府志谓:“《宋史》本传。革在庆历中知龚州, 更历数任始知宣州。旧志列之祥符三年,误, 今改正。”遂将卢革之任移于庆历七年(1047)。
《易替考》不加考订,反而两列之,殊为可笑。查卢革生于景德元年(1004),大中祥符三年年方七岁,焉能为宣州知州?大中祥符三年说之无稽,不辨自明矣。又卢革为天禧三年(1019)进士,庆历七年即任知州,未免升迁过速,似与情理不合。
其次,卢革在任时作有《题双溪阁》诗(万历府志卷一二),而据嘉庆府志卷一二《古迹上》:“双溪阁,治平二年刁侯约造。”治平二年(1065)宣州始有双溪阁,则卢革之任不得早于本年,必在刁约之后。则大中祥符三年说、庆历七年说,皆与史实不合。
再次,查《宋史》卷三三一《卢革传》: “提点广东刑狱、福建湖南转运使。复请外, 神宗谓宰相曰:‘革廉退如是,宜与嘉郡。’ 遂为宣州。”卢革由福建湖南转运使请外得宣州,而弘治《八闽通志》卷三○记卢革任福建路转运使,是在治平间。则大中祥符三年说、庆历七年说,皆与史实不合。
其四,《宋史》本传说:“(卢革)以光禄卿致仕……退居于吴十五年……卒年八十二。”卢革卒于元丰八年(1085),年八十二,逆推十五年,其任宣州恰在熙宁三年, 明年以光禄卿致仕归。
其五,卢革在宣,熙宁四年二月三日曾重修府治东偏公宇,并亲作《修牙城公宇记》, 文后明确有款:“辛亥六月一记。”(嘉庆府志卷二一《艺文志》)辛亥即熙宁四年。则卢革之任必在熙宁三年或四年初。
综上,则旧府志系卢革之任为大中祥符三年、庆历七年,均为错误,应改系于熙宁三年。根究府志致误之因,当是受田曾《书〈牙城公宇记〉后序》(《宣城右集》卷六)影响。田曾此文叙卢革事,实际皆为前任知州边肃事, 一文而叙二事,前后矛盾,使人莫名所以。当是因有二碑断裂残缺,后人不知,合为一碑, 遂有此错乱。
熙宁十年(1077)沈括
历修府志系沈括于熙宁四年(1071),误。
《易替考》既系于熙宁四年,又系于熙宁十年, 首鼠两端。
查《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十五:“(熙宁十年)七月九日,翰林学士、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沈括落翰林学士,充集贤院学士知宣州, 坐上言财用数不同也。”已明确记载沈括出知宣州在熙宁十年七月九日。
沈括为何被贬出外,《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十五也有详细记载:“先是,侍御史知杂事蔡确,论括以白札子诣吴充陈说免役事,谓可变法,令轻役依旧轮差。括为侍从近臣,既见朝廷法令有所未便,不明上章疏,而但于执政处阴献其说。兼括累奉使察访,职在措置役法, 是时但欲裁减下户钱数,未尝言复差役。今非其职而遽请变法,盖自王安石罢相,括恐大臣于法令有所改易,故潜纳此说以窥伺其意,为附结之资。故有是命。”可见还是新、旧党争的结果。
魏泰《东轩笔记》也有较详细的分析:“王荆公再罢政事,吴丞相充代其位。沈括为三司使,密条陈常平役法之不便者数事,献于吴公。吴公袖以呈上,上始恶括之为人。蔡确为御史知杂,上疏言:‘新法始行,朝廷恐有未便, 故诸路各出察访以观民愿否。是时沈括实为西浙路察访,使还,盛言新法可行,百姓悦从。朝廷以其言为可信。今王安石出,吴充为相, 乃徇时好恶,诋毁良法。其前后之言自相背戾如此。’疏入,落括翰林学士,以本官知宣州。”
再考沈括《筠州兴国寺禅悦堂记》:“嘉祐中,予客宣之宁国……后十四年,予自禁廷谪守宣州,一日,典客以佛者见,望其貌,则(守)静也。……元丰三年二月庚午记。”(《长兴集》卷十)沈括嘉祐六年(1061)客宁国县依其兄沈披,后十四年即为本年。其它别无知宣州之记载,可见历修府志之讹。
元丰六年(1083)唐淑问再知宣州
唐淑问元丰二年(1079)八月五日以工部员外郎知宣州,明年八月由宣州改知湖州。元丰六年唐淑问又从湖州调知宣州。
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三:“唐淑问前知宣州,以避亲嫌,与集贤校理、知湖州陈侗对移。唐自湖州召为吏部员外郎,以疾乞补外, 复授宣州,代陈还朝,近时未有如此之比也。”
《湖州府志》记唐淑问离任在六年。

元丰八年(1085)李莘
此人历修府志失载,《易替考》补。
李莘,字野夫,南康军建昌(今江西永修) 人。黄庭坚大母舅。
据《山谷年谱》卷一八:“按《实录》, 元丰八年十二月,屯田郎中李莘知宣州。”黄庭坚作有《送舅氏野夫之宣城二首》(《山谷集》卷九)。黄庭坚还代舅父作有《代李野夫出守宣城上本路监司启》:“入补天台,仅书文墨之课;出膺符竹,猥分民社之忧。素丝不鲜, 旷官是惧。恭惟某官,将明使指,劝相吏功。开叠嶂之城,苦无公事;托二天之庇,幸有余光。趋板匪遥,望风怀悚。”(《山谷别集》卷五)
苏轼此时亦作有《送李公择》(《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卷一六),为李莘出知宣州送行。各种诗注亦均系于本年十二月。
元祐元年(1086)林希
林希之任,历修府志均作元祐二年,误。
查其前任蔡卞于元祐元年十一月十一日改知江宁府(《续资治通鉴长 编》卷三九一),苏辙有《蔡卞知江宁府制》(《栾城集》卷二七)。洪武《苏州府志》卷一九:“(林希)元祐元年九月癸酉到任,未阅月,以弟颜为两浙提刑,引嫌十一月移宣州。”二者吻合, 可见林希本年十一月即由苏州知州改任宣州, 而非元祐二年。《易替考》已改。
黄庭坚未赴任宣州
嘉庆府志记黄庭坚绍圣初除知宣州,并有按语:“旧志列之元丰,《宋史》本传鲁直知宣州在绍圣初,今改正。”
黄庭坚被授宣州知州实在绍圣元年 (1094)四月,其诗文中也多次提及此事。如:
《跋东坡磨衲赞》后款:“绍圣元年五月甲子, 新宣城假守黄庭坚书。”(黃㽦《山谷年谱》卷二六)《与李献父知府书》:“伏奉手诲勤笃,并烦遣骑驰送宣城敕,感佩至意。”(《山谷别集》)
然而就在黄庭坚由江西分宁赴任宣州途中,又接到朝廷旨意,改知鄂州,实际未到宣州任。《山谷年谱》卷二六:“闰四月甲申, 以礼部侍郎孔武仲为宝文阁待制,知宣州,从所请也。其新差权发遣宣州黄庭坚别与差遣。” 黄庭坚《与运使中舍书》:“伏蒙赐书存问, 曲折感慰无量。失宣城,得武昌,消息盈虚, 诚如尊谕。”(《山谷别集》卷一四)正是对此而发。
《易替考》沿袭府志,未能删正。
又,黄庭坚晚年被授宁国军节度判官,也未赴任。《宋史》卷四四四《黄庭坚传》:“徽宗即位,起监鄂州税,佥书宁国军判官,知舒州,以吏部员外郎召,皆辞不行。”故楼钥《跋余子寿所藏山谷书范孟博传》序:“山谷晚在宣州,或求作字,山谷问欲何书,则曰惟先生之意,山谷许以书《范孟博传》。”(《攻愧集》卷四)序言“山谷晚在宣州”,或得之于传闻, 存疑。
孔武仲两任宣州知州
嘉庆府志仅列一任,系于元祐七年 (1092),误。
第一任,孔武仲以宝文阁待制知宣州,在绍圣元年(1094)闰四月,除上条《山谷年谱》卷二六所记外,《续资治通鉴》卷八三、《宋史纪事本末》卷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均有记载。
但孔武仲实际赴任似在初秋,其《之官宣城赠毅父次其韵》“几夕林声醖造秋”(《宗伯集》卷九),韦骧《送孔彦常待制赴宣城》“鹢首秋江去意清”(《钱塘集》卷六),可证。其到任后有《到任谢执政启》《到任与两发运状》(《清江三孔集》卷一二)。然而孔武仲到任后不久,八月即又落职,实际在任时间不长。
第二任, 在绍圣三年(1096) 底。《宋史》卷三四四《孔武仲传》:“以宝文阁待制知洪州,徙宣州,坐元祐党夺职,居池州。卒,年五十七。”此次孔武仲乃是由洪州知州改知宣州。然也时间不长,第二年春仲即被撤职,编管池州居住。《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十七:“(绍圣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朝散郎、充宝文阁待制、知宣州孔武仲特落宝文阁待制,依前官管勾洪州玉隆观,池州居住。”可知孔武仲曾两任宣州。
绍圣元年(1094)张耒
府志系在绍圣三年(1096),误。《易替考》已改系今年,是。
《后山年谱》:“绍圣元年八月,直龙图阁、知润州张耒权知宣州。”《宋史》卷四四四《张耒传》:“绍圣初请郡,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坐党籍徙宣州。谪监黄州酒税。”
又,《舆地纪胜》卷一九《宁国府》:“张耒绍圣二年乙亥在宣州,时李刚中任宣城令, 公屡与之唱和。”可见其任也在绍圣三年前。
绍圣二年(1095)崔公度
崔公度,万历府志系在绍兴五年(1135),康熙府志承之。嘉庆府志改系在绍圣间,已基本接近史实,但仍不精确。
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四:“绍圣二年十一月六日,乃以新除秘少知宣州。…… 绍圣二年,(公度)再除秘书少监,又力辞, 得知宣州。”《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二:“知润州,以起居郎召对,辞章再上。
(元祐)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复知润州,未满岁, 除秘书少监,又力辞,得知宣州。”可见崔公度除知宣州,乃在绍圣二年十一月。
前任张耒八月离职后,并没有立即离开宣城,而是逗留到明年初。《舆地纪胜》卷一九《宁国府》:“腊月朔日被命以崔公度知宣州, 令公(指张耒)候替人到日赴阙,见公《辞免》。考《实录》,崔除乃十一月六日,公以表乞京西、淮南一郡,岁暮留宣城驿俟代,亦有诗。” 二者可以相互印证。
元符元年(1098)沈铢
沈铢,府志缺年。今可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七补:“(元符元年四月)癸卯, 中书舍人沈铢以疾再乞宫观,诏除龙图阁待制、知宣州。”
然不久沈铢即因年老病卒于宣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九:“(元符元年六月辛巳)通直郎、龙图阁待制、知宣州沈铢卒。”辛巳, 即六月四日,沈铢在任不足两月。
元符元年(1098)章衡
章衡任年,万历府志缺年,康熙府志系在元祐中,嘉庆府志系在元祐七年,均误。《易替考》系于本年,当是。
查《宋史》卷三四七《章衡传》:“元祐中,历秀、襄、河阳、曹、苏州,加集贤院学士,复以待制知杨、庐、宣、颍州。卒年七十五。”章衡元祐中并无知宣州之经历,其知宣州乃在元祐后。再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四:“(元符二年八月)癸巳,左朝议大夫、宝文阁待制、知颍州章衡卒。”章衡知宣州在知颍州前,可知章衡之任宣州必在元符元年沈铢后。
章衡次年即以疾辞宣州,米芾《葛叔忱帖》:“子平所苦何疾?得宣城,佳郡也,然既以疾辞,莫难便拜命不?须且辞浼也。度过山阳,或入一见之。”子平即是章衡之字,此帖提到的正是章衡因病辞官之事。《宋辽金书法史大事年表》系此帖于元符二年,正是。
朱安国是南宋人
府志记朱安国北宋间缺年知宣州,《易替考》径系于元符元年。均误。朱安国其实是南宋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其任宁国府知府约在绍熙年间。详情且待本文姊妹篇“南宋篇”再议。
元符二年(1099)陈师锡
陈师锡,万历、康熙府志均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一:“(元符二年六月壬午) 考功员外郎陈师锡加秘阁校理,知宣州。”《宋史》卷三四六亦有传。
嘉庆府志刻作“李师锡”,当是手民所误。2007 年宣城市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嘉庆府志, 未能校出此误,殊为遗憾。
元符二年(1099)刘泾
陈师锡任宣州三月,闰九月即移知苏州(《姑苏志》卷三、洪武《苏州府志》卷一九),由刘泾接任。然嘉庆府志系刘泾任于元符元年,在陈师锡前,误。《易替考》改系于本年,是。
刘泾在宣著有《宣城集》。《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五:“《宣城集》三卷,知宣州、安平刘泾,元符三年序。”此序当为刘泾离任时作, 则其任以系于元符二年为是。
建中靖国元年(1101)四知州疑有误
本年府志录有知州四人:刘珵、邵材、何正中、鲍朝宾。一年主要地方官置换三人,似不合情理,故万历府志原注有“疑误”二字,而嘉庆府志无故删此二字,遂使后人坐以为实,《易替考》即照录之。
邵材六月到任,旋改知明州。八月,鲍朝宾任宣州。中间又插一何正中,几无隙地。
查《嘉泰会稽志》卷二,邵材本年十一月方知明州,则其知宣州方来即徙,颇为有疑。再,何正中此人,于史未见任何记载,于理殊属不合,疑因府志编者据家谱而阑入者。然因史料缺乏,笔者只能再次献疑于此。
李彦卿崇宁间未任宣州知州
历修府志均记有李彦卿崇宁二年(1103)知宣州,并尝迁州学于尚义巷,以致乾隆《江南通志》卷八九、光绪《安徽省志》卷八九均据府志记之。《全宋文》卷三○四○《李彦卿小传》,也说李彦卿宣和初曾知宣州。《易替考》未加考订,亦从之。
其实上述记载都是错误的。李彦卿是两宋间人,其知宣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有明确记载:“(建炎四年六月丙戌)直秘阁、知池州李彦卿移知宣州。”《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六亦记有,绍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宣州知州李彦卿因妄自查处私盐,受降官一级处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九、卷五十一,均记有绍兴二年十一月二日,“知宣州李彦卿移尚书刑部郎中”。从来至去,前后记载完整,的是信史,确凿无疑。可见李彦卿知宣州乃是在南宋初,而非北宋崇宁二年。
《易替考》又据《池州府志》记李彦卿绍兴二十一年(1151)知池州,亦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明言其知池州在知宣州前,亦当在建炎年间。
崇宁五年(1106)吕淙
吕淙,府志作“吕宗”,误。当据《宋史》改为“吕淙”。《易替考》也疑当作“吕淙”。
大观三年(1109)陆傅
府志原系陆傅之任在大观四年。然据《宋会要辑稿》崇儒七《罢贡》,大观三年十月二日, “诏宣州停贡拣蜂儿二十斤”。而朝廷之所以停贡,实因陆傅之奏。则陆傅之来任,不得晚于大观三年十月。
元·叶留《为政善报事类》卷一○“蜂免归御” 条:“崇宁间,会稽陆公傅为宣城太守,有司责岁贡蜂儿峻甚。公上章曰:‘蜂未孕毓之物, 不足以供御,愿赐停罢,以广陛下好生之德。’ 诏许停罢一年。公严行禁止采蜂人户,犯者痛惩,管下遵守甚力。”叶留系此事于“崇宁间”, 时间虽有出入,其事则无讹。明·罗曰褧《雅余》卷三也有同样的记述。因此宜系陆傅为三年。
政和四年(1114)刘安节
刘安节,万历、康熙府志并系元丰间,缺年。嘉庆府志改为元丰八年(1085)任。均误。嘉庆府志将刘安节入《名宦传》:“字原成, 温州人。元丰二年进士。”所记多误。
考刘安节去世后,许景衡为其作《刘公墓志》:“有宋承议郎、权发遣宣州军州管勾学事兼管内劝农桑事、借紫金鱼袋刘公卒于州之正寝,其弟安上、安礼护其柩归。……夏五月己亥,公得疾,精爽不昧,与家人语如平时。至乙巳卒,享年四十九。”(《刘左史集》卷四附)刘安节政和六年五月十二日卒于宣州任上,自不能始任于元丰间。《易替考》系于政和四年,基本符合事实。然又将其系于元丰间, 显然有误。
刘安节由饶州知州改知宣州,同治《饶州府志》卷一二记“刘安节,政和间知饶州”, 正与许景衡《墓志》相合。
又,释德洪《送雷从龙见宣守并序》:“韩子苍少时,从雷从龙先生游。子苍已入馆,而从龙尚高卧庐山之下,六丧未葬,特诣宣城,谒知府舍人刘公衮,公衮佥判在府中,作此诗送之。”(《石门文字禅》卷一)
按,《宋诗纪事补遗》卷三八据此认为,此刘公衮为“徽宗时官中书舍人,宣城太守”。笔者以为,此为误解。(1)史上各种典籍, 除此一处“刘公衮”之记载外,别无宋人刘公衮的任何线索;(2)此刘公衮,当即指刘安节, 可能刘安节又字“公衮”;(3)若前说不成立, 刘公衮之“衮”或因后一“公衮”而衍,故序中应作“谒知府舍人刘公,公衮佥判在府中。” 后一“公衮”指曾纡,字公衮,号空青,故诗中有“府中若见空青老,从渠为觅诗遗稿”;(4)刘安节前曾任饶州知州,故能与江西人雷从龙相识;曾纡为江西人,当亦与雷从龙相识。雷从龙“六丧未葬”,因至宣城,企求刘安节、曾纡资助。
上论的唯一漏洞是,刘安节是否任过中书舍人?许景衡《刘公墓志》《宋史翼》卷七本传均未录其职。此或为释德洪之误记,或为《墓志》漏记。
宣和元年(1119)柯棐
此人历修府志失载。
淳熙《三山志》卷二七:“柯棐,字季忱, 闽县人。(崇宁五年)殿试第二人,历秘书少监, 太常少卿,除右文殿修撰、太子舍人、知德安府、宣州。终朝请大夫。”可见其曾知宣州无疑。
《易替考》据万历《福州府志》卷一六补入, 然系在宣和七年(1125)。
查上年俞焘任宣州知州,寻罢。《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十九:“(宣和四年)四月五日, 直秘阁、前知宣州俞焘可落职。”则自去年四月至本年宣州无知州,故置柯棐于本年,较合情理。
宣和二年(1120)上官敦复
上官敦复,历修府志均作“上官复”,脱一“敦”字。曾协《右中散大夫提举台州崇道观强公行状》:“宣和二年十月,盗方腊发睦州,知宣州上官敦复老而怯懦,亟求去。”(《云庄集》卷五)可证。
又,强行父本年来任宣州通判。曾协《强公行状》:“公至宣州,守俞公焘旧好饮燕, 不事事。……时宣和二年也。(《云庄集》卷五)所记知州又为俞焘,若所记不误,则俞焘也曾二任宣州。待考。
宣和三年(1121)钱即
钱即,历修府志均相沿误作“钱昂”。钱即,《宋史》卷三一七有传:“睦寇作,起知宣州。即自力上道,至则悉意应军须。(童)贯上其功, 进龙图阁学士。”杨时《钱忠定公墓志铭》(《龟山集》卷三十三),亦作“钱即”。故府志宜改正。
宣和四年(1122)应安道未任宣州知州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十九:“(宣和四年六月九日)新知宣州应安道提举江州太平观。以言者论其诞谩欺罔、黩货营私故也。” 似应安道曾短暂知宣州。《全宋文》卷二八七遂将“宣和四年知宣州”记入应安道小传,《易替考》亦录补为宣州知州。
实际上,应安道并未到任。杨时《周宪之墓志铭》:“徽猷阁直学士应安道,自宫祠起知宣州。公言安道昨知平江府日,赃污罪恶暴著,不可为民师帅,其命遂寝。”(《龟山集》卷三六)可见朝廷虽有明命,但为河朔漕使周武仲(字宪之)所弹劾,“其命遂寝”。《全宋文》编者、《易替考》均知其一,而未考其二, 遂有是误。
宣和四年(1122)通判陆韶之曾摄知州
陆韶之摄州事,《易替考》系于宣和六年(1124),误。陆韶之当因宣和四年(1122) 宣州通判强行父离任,来继为通判。张守《朝奉郎陆虞仲墓志铭》:“(陆韶之)且摄郡事数月,精明岂弟,吏民爱仰之。漕臣有挟宰相亲党椎剥为奸利……公率太守张公叔夜闻于朝,宰相下其事漕司,反劾奏夺一官,益纵裒敛,无所惮。”陆韶之既与张叔夜为同僚, 则其摄州事不当在宣和七年,盖张叔夜宣和五年即因病离任,因改系其摄知州在钱即离任之后,张叔夜未到任之前。
又,《墓志》中言“公率太守张公叔夜闻于朝”,通判列名于知州之前,当因叔夜初至, 情况不明,此亦可作陆韶之摄州在张叔夜之前之旁证。再,据宣和七年侍其鈜《昭亭祈祷感应记》,知州管思可自宣和六年四月到任,至宣和七年十月仍在任,故陆韶之摄州事决不能在六年。
宣和五年(1123)赵彦术
赵彦术,历修府志未录。其由太平州通判摄宣州知州,李弥逊《彦术权郡大夫,相邀昭亭……》(《筠溪集》卷一四),可证。李弥逊寄居太平州,与赵彦术相识。李弥逊来宣州看望其弟、宣城县丞李弥正,又与权宣州知州的赵彦术相聚。可补府志之一缺。
综上所述,由于各种原因,历修府志《职官表》多有讹误,既有任年的错置,亦有人名的张冠李戴。李之亮《宋两江郡守易替考》虽偶有补正,但总体上以沿袭旧府志为主,创见不多。因此,本文爬梳了大量原始资料,力求还原历史的真相,正则正,疑则疑,不强作解人,不再以讹传讹,庶几有益于治学,无愧于乡邦!
为完整再现北宋宣州知州全貌,本文结尾应重拟一“北宋宣州知州职官表”为宜, 但限于本文篇幅,这次只好留下这一遗憾了。
(作者系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