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 北京报道
我国持续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效实施,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大河报记者注意到,针对民营经济领域的专项清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报告显示,为全面贯彻党中央精神和民营经济促进法,法工委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1466件。
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清理发现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影响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有的地方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违法设置市场壁垒,如某省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供水应当由国有资产控股经营,排除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经营。有的地方妨碍要素平等获取、使用,对特定市场主体不平等给予支持政策。
二是对民营经济组织在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力度不足。有的地方对民营经济组织在投资融资促进支持方面的规定,滞后于市场实际与政策要求。有的规定对民营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融资作出限制。还有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有关科技创新的制度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三是在履行职能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上存在越位、错位,损害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有的地方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有的规定违法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摊派财物,要求提供各类保证金。还有的地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强制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的结算依据,或者在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款项时,以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拖延支付。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开展了两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一是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相关文件,对178件存在妨碍市场准入退出、要素平等获取等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决议、决定建立台账,逐一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已完成;
二是对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滞后于形势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清理工作,共发现1209件需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其中947件已完成修改废止。
此外,通过专项审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此前已纠正“要求建设单位交存物业保修金”“要求外地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等不合理规定,持续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后续相关部门将跟踪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