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的笔记
林静推开律所玻璃门的时候,前台小张正对着电脑屏幕叹气。
“又一对?”林静问。
“嗯,这个月第十二个了。”小张把登记表推过来,“女方要求分割男方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男方说那是他父母卖了老家房子凑的首付。”
林静接过表格,指尖在“离婚原因”一栏停住。上面只写了四个字:感情破裂。
她从业十五年,见过太多“感情破裂”。这四个字像一把万能钥匙,能打开所有说不出口的、算不清的、回不去的、放不下的。但最近五年,这把钥匙打开的锁越来越奇怪——锁芯里塞满了法条、司法解释、最高院指导意见。
她走进会议室。女人坐在左边,三十出头,妆容精致但眼下一片青黑。男人坐在右边,领带歪了,衬衫袖口有一小块干掉的咖啡渍。两人中间隔着整张会议桌的距离。
“林律师。”女人先开口,“我们商量好了,房子归他,存款归我,车归他,孩子……归我。”
“抚养费呢?”
“不用。”男人突然出声,“她说了,不用我出抚养费,以后也别来找我。”
林静翻开笔记本。“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你们确定要放弃?”
女人冷笑了一声。“他一个月挣八千,房贷就六千,剩下两千他自己都养不活。我要他抚养费干嘛?等着他拖欠,等着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着他把工作辞了跟我耍赖?”
男人脸色变了。“你……”
“我说的是事实。你那个公司,随时可能裁员,你自己说的。”
会议室安静下来。林静看着他们,突然想起上周办完的一个案子。一对夫妻离婚,为了房子归谁吵了三个月。最后决定卖掉分钱。结果卖房的时候发现,因为两人名下各有房产,这套房子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税。他们结婚前各自都有房,那时候政策鼓励买房,首付低利率低。结婚后想换个大点的,结果二套房首付要六成。只好用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买,另一个人签放弃产权声明。现在离婚了,签声明的那个人什么都分不到。
“林律师,”女人打断她的回忆,“我们签协议吧。”
“不再考虑一下?”
“考虑三年了。”女人说,“从怀孕就开始考虑。产检他去了几次?生孩子那天他在出差。孩子半夜发烧,我打不通他电话。后来我才知道,他把手机调静音打游戏。你说,这样的婚,留着干嘛?”
男人低着头,手指在桌面无意识地画圈。“我那时候年轻……”
“谁不年轻?我二十四岁嫁给你,今年三十一。我最年轻的七年,全喂了狗。”
林静看着协议书上打印好的条款: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每一条都符合法律规定,每一条都公平合理。但公平合理的法律,好像从来没问过他们结婚的时候在想什么。
那天晚上加班到很晚,林静翻出自己当年的结婚证。照片上两个人笑得没心没肺。她记得领证那天,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递过来一张纸,说“签这儿”。她签了。没看上面写了什么。
现在她知道上面写了什么了。上面写了:婚后所得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增值是自然增值而非主动经营所得。上面还写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但“生活困难”怎么定义?司法实践里,一般指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她想起上周去民政局办事,路过结婚登记窗口。一对小情侣正在填表,女孩问工作人员:“这个‘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头也不抬:“就是问你俩是不是近亲。”男孩笑了:“不是不是,我们是大学同学。”
那对情侣走后,窗口的工作人员跟同事吐槽:“现在结婚的越来越少了。去年我们区结婚登记同比下降了百分之十七。离婚的倒是涨了百分之八。”
林静当时想,这个数据里,有多少是因为法律?
她认识一个姑娘,和男朋友谈了八年,就是不领证。问为什么,姑娘说:“我名下有一套小房子,我爸妈留给我的。他名下也有一套。我们要是结婚,再买房就算三套,全款。生小孩的话,我的产假津贴按公司平均工资算,他们公司平均工资低,我的高,但津贴是按社保基数算的,我亏大了。还有,万一离婚,他那套房子是他的,我这套是我的,但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那部分怎么算?太麻烦了。就这样过吧,挺好的。”
姑娘说“挺好的”时候的表情,和今天会议室里那个女人冷笑的表情,有一种奇怪的相似。
周末,林静回父母家吃饭。母亲问起她表妹的事。“小雅说想离婚,她老公不同意。你给想想办法。”
“为什么离?”
“说是性格不合。”
“具体呢?”
母亲压低声音:“小雅说,她老公去年炒股亏了三十万,把家里存款都赔进去了。小雅要离婚,她老公说钱是他婚前存的,亏了也是他自己的事,但小雅查了,那笔钱是婚后存的,只是存在他婚前开的一张卡里。现在两个人争这个钱算谁的。”
林静想了想。“那张卡,婚后的工资打进去过吗?”
“打过。”
“那算共同财产。亏损也是共同亏损。”
母亲叹了口气。“你说现在这法律,怎么把人都教得这么精?我们那时候结婚,谁想过这些?两个人看对眼了,领个证,一起过日子。离婚?丢人。现在倒好,没结婚先想离婚的事。”
林静没说话。她想起自己办过的另一个案子。一对老夫妻,结婚四十年,老头出轨要离婚。老太太找到林静,问能不能让老头净身出户。林静说,除非他自愿放弃,否则法律上很难。老太太哭了:“我伺候他爸妈到死,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他现在说跟我没感情了。法律就没办法?”
法律有办法。法律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但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单纯的“没感情”,不在赔偿范围内。
林静有时候觉得,法律像一张网。这张网原本是要兜住公平,结果网眼太大,漏掉了太多东西。又太密,缠住了太多人。
一个月后,那对夫妻的离婚协议签了。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男人继续还着他的房贷。
林静去民政局调档案的时候,又路过结婚登记窗口。这次有一对老年人在咨询。大爷问:“我们俩都是丧偶,想再婚,但是各自都有房子。要是我们结婚,以后谁先走了,对方的房子我们有继承权吗?”
工作人员说:“有。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妈犹豫了:“那……我儿子会不会不高兴?”
大爷说:“要不咱俩别领证了,就搭伙过日子?”
大妈点点头:“也行。反正也不影响啥。”
他们走了。林静站在那儿,想起多年前自己领证的时候。那时候好像所有人都觉得,结婚是件自然而然的事。现在,结婚成了一道算术题,一道法律题,一道博弈题。
她回到律所,小张说:“林律师,下午有个咨询,关于婚前协议的。”
林静点点头。“安排吧。”
她坐下来,翻开笔记本,在空白页上写了一行字:
“法律不教人相爱,只教人算账。但当所有人都学会算账的时候,就没人愿意结婚了。”
她想了想,又划掉了。太像抱怨了。
她重新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是有代价的。当自由的代价太高,人们就开始逃避自由。”
这次她没划掉。
窗外,城市的天际线在暮色里亮起灯火。每一扇窗户后面,都有人在算账,有人在相爱,有人在纠结要不要结婚,有人在纠结要不要离婚。
而法律,安静地躺在法典里,等着人们来翻阅,来引用,来捍卫,来钻空子。
它不说话。
它只是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