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面馆,很多人习惯先往碗里加几勺辣椒酱,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最近苏州一家面馆的监控视频,让“加几勺辣椒酱”成了全网热议的话题。一名男子在吃完面后,往剩汤里接连加了6勺辣椒酱,全程再没有吃一口,随后起身离开。店主看到监控后越想越气,直接把视频发到了网上,一场关于浪费和曝光边界的争论就此展开。
5月25日上午10点多,苏州福兴记面馆里来了一位男顾客,点了一碗8元的鸡蛋面。面刚端上桌,他就先加了两勺辣椒酱和醋,尝了一口后立刻说面汤“咸得要死”。店主邓女士事后解释,辣椒酱和醋里本身就带盐分,加多了确实容易咸。当时谁也没多想,男顾客吃完面就离开了。直到服务员去收碗,才发现碗里剩汤中堆着不少还没搅开的辣椒酱,一看就不太对劲。邓女士赶紧调出监控,画面显示这名男子用餐完毕后,又打开桌上的辣酱罐,往剩汤里连续舀了6勺辣椒酱,擦擦手就走了,这6勺一口也没吃。
邓女士接受采访时说,面馆卖的是良心价,辣椒酱一直免费提供,就是方便有口味需求的顾客,看到有人这么糟蹋食材,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她承认,要是当时看到了一定会当场制止,可惜没能撞见,事后越想越窝火,干脆把视频传到了网上,希望能呼吁一下大家不要随意浪费。可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想。视频一传开,舆论立刻分成两派。有人力挺店主,说就该曝光这种故意糟蹋东西的行为,哪怕是一勺辣椒酱也是劳动换来的,不能这么随便浪费。也有人质疑,8元钱的面,店家为了几勺辣椒酱就把人挂上网,是不是有点过了,况且男子加辣椒酱之前已经付了钱,怎么加、加多少,店家有什么权利横加干涉。
这两个基本立场看似都有道理,但如果回到法律层面,事情的性质可能比很多人想象的更严重。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杜伟对此案给出了专业解读。他分析说,店家和顾客之间已经成立了合法的餐饮服务合同,免费辣椒酱属于餐饮服务中的配套福利,顾客应当按需合理取用。这名男子在明确不再进食的情况下,依然刻意连续往剩汤里加6勺辣椒酱并全部废弃,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定性为故意浪费、恶意损害店家财物,违背了民事活动中的诚信原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店家完全有权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不过,六勺辣椒酱的实际物料成本极低,而通过诉讼维权涉及当事人身份信息调取、诉讼费用以及时间精力的大量消耗,经济上根本不划算,这也是绝大多数商家最终会选择放弃起诉的根本原因。律师也给出了更实际的解决方案,店家可以依托监控录像和付款记录报警,由派出所出面调解,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其补偿酱料成本或者当面致歉。
可问题到这里还没完。店主把无打码的完整监控视频直接发到网上,她这么做到底合不合法,这引发了更深一层的争议。杜伟明确表示,依据《民法典》,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主体不得公开他人清晰可识别的肖像,法定免责情形只有新闻报道、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公共环境合理取景、学术研究以及维护公共利益且尺度适度这几类。店家在自媒体平台发布顾客的完整视频,显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项合法情形,不满足免责条件。如果视频配文中还使用了“没素质”“糟蹋粮食”这类贬义评价,还可能进一步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律师特别强调,即便店家的出发点是为了抵制浪费、倡导节约,出发点是好的,在舆论监督时也必须对当事人的面部做马赛克或模糊处理,只保留行为过程,直接放出完整清晰的个人正脸,就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舆论监督尺度。
这个案子看起来只是几勺辣椒酱的小事,但实际上它触及了当下互联网时代两个非常敏感的神经。一个是餐饮浪费的边界,一个是网络曝光的红线。从道德层面看,既然辣椒酱是免费提供的,按需取用是最起码的公德意识,把酱料当成泄愤或者报复的工具随意浪费,谁看了都觉得不太妥。从法律层面看,浪费不对,维权也必须遵守法律边界,不能因为自己占了理就直接把别人的隐私抛到一边。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习惯用监控视频维权,甚至把顾客的影像不加处理就放上网,试图借助舆论压力来解决问题。但这种方式一旦越界,反而可能让自己从有理变成没理。
这件事之所以能迅速引发热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人都在代入自身经历。如果你是小本经营的店主,遇到有人故意糟蹋你的东西,你会不会也忍不住想要曝光他。如果你是被拍下的那名顾客,发现自己因为六勺辣椒酱就被全网围观,你又是什么感受。
目前,这名男子尚未公开回应,店主的视频是否已经撤下也不得而知。但这起苏州面馆纠纷无疑给所有习惯随手拍、随手发的人提了个醒。拍之前,先问问自己,曝光的是不是真的非曝光不可。发之前,想清楚对方的脸到底该不该就这么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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