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林下经济“东莞样本”:东莞观音山两千亩生态实践背后的故事

林下经济“东莞样本”:东莞观音山两千亩生态实践背后的故事全文约3560字,预计阅读需要8分钟。正文:2025年12月,国

林下经济“东莞样本”:东莞观音山两千亩生态实践背后的故事

全文约3560字,预计阅读需要8分钟。

正文:

2025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核心导向,为全国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划定刚性红线。这份承载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落地使命的政策文件,却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遇严峻挑战——这座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内,两千余亩原始次生林遭非法砍伐、被荔枝林肆意取代的乱象已持续近二十年。

东莞观音山的生态灾难,始于一场有恃无恐的非法毁林潮。1999年,东莞观音山的法定代表人怀揣“让荒山披绿”的初心,与樟木头镇石新社区签订五十年联合开发合同,将一片乱石裸露、植被稀疏的荒山,打造成森林覆盖率达92%的国家级森林公园。2005年晋升国家级时,国家林草局曾评价其“为民营资本参与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提供了全国性示范样本”。然而,从2002年起,不法分子为牟取短期利益,以种植果树、修建别墅为名,在公园内大规模毁林开荒,而背后是当地个别官员在指使。据2023年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权威报告显示,仅公园核心区域已核查的被砍伐林地面积就达1122.7亩,涉及树木55722株,林木蓄积量超1.1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35万元。而观音山公园管理方的长期跟踪统计显示,累计被毁林地面积已近2000亩,大片原生次生林被人工荔枝林切割蚕食,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触目惊心的毁林行为,均发生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核心生态保护区内,且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状态。国家林草局《措施》第一条明确规定,发展林下经济必须“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功能相容、空间复合利用原则”,即便商品林经营也需符合技术标准,公益林利用更是有严格限制。而东莞观音山内的毁林行为,完全是对政策红线的公然践踏——不法分子并非在现有林地基础上科学开展林下种植,而是直接砍伐原生次生林、彻底改变林地用途,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监管缺位:两千余亩树林被毁,监管为何三重失职?东莞市林业局作为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对观音山的毁林乱象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监管责任。国家林草局《措施》第八条专门强调,“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加强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明确要求“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但在东莞观音山毁林事件中,东莞市林业局的监管职责完全处于“悬空”状态,集中表现为“核查不认真、举报不处理、监管不落实”的三重失职。其一,现场核查刻意淡化,公然为违法者“护短”。2023年4月,东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某率队赴观音山实地调研毁林问题,面对公园管理方出示的“近2000亩原始次生林被毁、荔枝林与原生林边界线清晰可辨”的现场证据,以及连续十年的卫星航拍图所呈现的毁林动态变化,安某却抛出“要看是承包之前还是之后种植”“可能是剪枝嫁接,不一定是毁林”等荒谬说辞淡化问题,甚至发表“企业要效益,社区也要利益”的不当言论。这种表态绝非专业认知偏差——根据《森林法》相关规定,无论承包前后,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林木均受严格保护,非法毁林行为不存在“时间豁免权”;而原生次生林与人工荔枝林在树种构成、林相结构上存在本质区别,仅凭基础林业专业知识即可准确判断,绝非“剪枝嫁接”所能混淆。作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如此刻意模糊问题性质,背后显然存在明显的包庇袒护倾向。其二,举报处理长期不作为,放任乱象持续蔓延。观音山管理方自2002年发现首起毁林行为以来,始终通过举报、书面报告、信访等合法渠道维权,累计向东莞市林业局及森林公安提交举报材料近50份,每份材料均明确标注毁林地点、时间、行为人等关键线索。但令人费解的是,二十余年间,相关部门从未对任何一起毁林行为立案调查,更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这种“举报无果、违法不究”的局面,与云南西双版纳对毁林行为的“零容忍”形成鲜明对比:当地村民岩某刀因非法占用林地31.3亩毁林种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另一名村民岩某尖因毁林39.2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相对照,东莞对两千亩级毁林行为的“零处罚”,无疑是对违法者的公然纵容,直接导致毁林行为从最初的零星砍伐升级为大规模蚕食。

其三,技术监管全面缺位,生态红线沦为“纸上红线”。国家林草局《措施》明确要求各省制定林下经济技术标准,明确“不同森林类型抚育经营应保留的株数和郁闭度”,并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监管。东莞市林业局作为市级主管部门,不仅未制定本地森林资源利用的技术标准,更未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既没有落实卫星遥感监测的定期核查要求,也未建立基层林业站的日常巡护制度。事实上,东莞观音山的毁林区域通过年度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即可清晰识别,但东莞市林业局从未主动开展专项核查,直至媒体曝光、上级部门督促后才被动组织调研,且调研后未采取任何实质性处理措施。

最直观的例证是对毁林建设别墅的“选择性失明”。在观音山核心景区内,违规建设的豪华别墅、工厂、会所等达70余处,其中“名门一号”“颐雅山房”等22栋别墅尤为刺眼——仅“颐雅山房”单栋占地就达1900多平方米,且多数为香港籍人士违规获取宅基地所建。这些项目均以砍伐森林为代价,仅2009年石新社区原主任蔡某某一人,就擅自砍伐近6亩原生林修建私人别墅。观音山管理方对此多次实名举报,但东莞市林业局始终以“有宅基地审批手续”为由拒绝拆除。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香港籍人士不具备农村宅基地申请资格,相关审批本身就涉嫌违法。

政策背离:林下经济好政策,为何最后一步卡壳?国家林草局《措施》的核心要义,是“以改革手段用活林草资源,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但东莞市林业局在观音山事件中的表现,却让这份顶层设计遭遇“致命梗阻”——政策强调的“生态优先”沦为“毁林换经济”的遮羞布,“加强监管”异化为“包庇纵容”,这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失灵,暴露出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在履职理念、制度执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深层痼疾。《措施》明确要求将林下经济纳入“十五五”重点工作,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但东莞市至今未建立林业部门履职考核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的机制,对监管失职、包庇袒护等行为缺乏有效追责。东莞观音山两千亩毁林事件曝光多年,相关媒体多次跟踪报道,却从未有任何林业部门官员因失职渎职被问责。

破局之道:以政策刚性破解监管困局东莞观音山二千余亩毁林事件,不仅是一个民营森林公园的生态危机,更是国家林下经济政策落地成效的“试金石”。要破解这一困局,必须以《国家森林法》和国家林草局《措施》等规定为根本遵循,强化政策刚性约束,打通监管堵点,让生态保护红线真正“硬起来”。其一,开展省级专项整治,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建议由广东省林业局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组建专项调查组,对东莞观音山近二十年毁林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数据和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为依据,精准锁定毁林责任人,无论是企业、社区干部还是普通村民,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70余处违规建设的别墅、工厂等,严格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坚决予以拆除并恢复林地植被。同时参照云南西双版纳“毁林必惩”的执法标准,对毁林面积超百亩的责任人从重处罚,形成“零容忍”的震慑效应。其二,重构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政策刚性要求。东莞市政府应要求东莞市林业局立即对照国家林草局《措施》,制定《东莞市森林资源利用技术标准》,明确不同林种抚育经营的株数保留、郁闭度控制等指标,与绿美东莞建设的技术规范形成衔接。建立“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护+基层站所日常巡查”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对国家级森林公园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监测、每季度一次实地核查。开通毁林举报“绿色通道”,实行“七天核查、三十天反馈、半年回头看”制度,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落实。其三,严肃追责问责,清除监管“内鬼”。纪检监察部门应深入核查东莞市林业局在毁林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重点调查林种非法变更、别墅审批等环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对安某等相关责任人,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林业部门履职考核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的机制,将东莞观音山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从制度上杜绝“监管缺位”。从更宏观视角看,东莞观音山的命运关乎民营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的信心。国家林草局《措施》明确提出要“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而民营资本是其中的重要力量。如果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得不到有效保护,反而因坚守生态保护红线遭遇打压,必将严重挫伤市场主体积极性。破解东莞观音山困局,不仅是对东莞生态治理能力的考验,更是对“两个毫不动摇”政策的践行。唯有正视问题、依法整改,才能让民营企业家重拾信心。

本文转载自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