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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某征收项目引发争议 居民反映同区不同待

“同一片地块、房屋情况一致,周边邻居都顺利完成了征收补偿,唯独我家的房屋征收资格未获认定,这事儿盼了三年多还没个明确说法

“同一片地块、房屋情况一致,周边邻居都顺利完成了征收补偿,唯独我家的房屋征收资格未获认定,这事儿盼了三年多还没个明确说法。” 长春市宽城区站前街道某社区居民杨先生(化名)向媒体反映,其名下合法产权平房在棚户区改造征收过程中,遭遇了与同区域其他住户不同的认定结果,多次沟通协调后问题仍未解决。这场始于 2020 年的征收项目,因执行过程中的认定差异,引发了关于政策执行公平性的关注。

一、征收项目推进 同区房屋认定存差异

杨先生在该社区拥有一处手续齐全的平房,已居住多年。2020 年 11 月,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某小区平房地块夹馅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公告,杨先生的房屋与相邻四户平房同属公告划定的征收范围,且房屋性质、区位条件均保持一致。

征收工作启动后,周边四户居民陆续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获得相应补偿款项后完成房屋拆除。而杨先生的房屋在最初提交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完成现场登记拍照后,其征收资格未获最终认定,至今未收到补偿款项,也未获取书面形式的认定说明。“五户房屋情况完全相同,征收结果却截然不同,我们始终无法理解这样的认定依据。” 杨先生表示。

二、争议焦点:过往沟通与征收认定的疑问,是否为打击报复(一)征收认定与过往诉求的关联性争议

杨先生透露,这场 "征收不公"的背后,疑似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报复。2019 年,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长春市期间,杨因一大民生难题向巡视组实名反映:自家15棵果树被无端砍伐,自家院里也遭破坏,合法财产权益受损。巡视组受理后,明确责成省政府及宽城区政府依法处理,要求相关部门限期为其解决诉求。街道主任付某勇、辽宁路社区主任肖某爽、城建科长以及书记四人,却并未按巡视组要求落实处理,强行要求杨撤诉,随即杨先生也撤诉了,但社区主任肖某爽仍然怀恨在心,在征收工作启动后,又突然将杨先生家的拆迁名额取消,疑似基层权力使用不当、打击报复。

(二)基层沟通未落实 问题拖延多年

房屋征收资格未获认定后,杨先生多次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当时负责相关工作的街道工作人员曾以 “正在协调”“暂勿向上级反映” 等口头形式回应,但后续事宜并未实质性推进。这一沟通状态持续近三年,期间杨先生多次询问进展,均未得到明确答复。直至该工作人员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被处理,街道另一相关负责人也因同类问题被查处,杨先生的征收补偿问题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多渠道诉求反馈 期待明确认定依据

在与社区、街道沟通无果后,杨先生于 2025 年 3 月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向站前街道办事处提交正式信访申请。但此次信访未就房屋征收资格被剔除的核心问题开展针对性核查,相关事项被转至区级主管部门处理,协调推进未达预期。

2025 年 10 月,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出具《处理意见书》,以 “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 为由作出答复。杨先生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该结论与 “五户房屋同属同一征收地块” 的客观事实存在分歧,且答复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认定依据,也未回应其提出的核心疑问,未能有效解决争议。

四、民生关切:政策执行需兼顾公平与透明

棚户区改造本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惠民工程,政策执行的公平性与透明度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争议中,同一地块、同类性质的房屋为何出现征收认定差异?相关认定的具体标准与依据如何界定?基层沟通中的承诺为何未能落实?这些问题不仅是杨先生的关切,也引发了公众对基层政策执行规范化的讨论。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信访事项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期待相关部门能依据法规政策,进一步核查该征收项目的认定流程与依据,给出公正透明的处理结果,让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切实维护政策执行的公平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