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的尹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和妻子武女士10年的婚姻,会以“婚内强奸”的罪名把自己送进看守所。两人育有两女一儿,因感情不和,武女士两次起诉离婚都被法院驳回。2023年7月,武女士报警称被尹先生强奸,随后尹先生被刑拘、批捕,蹲了285天看守所。最终因“证据不足”,检方撤诉,他重获自由。今年10月,尹先生拿到国家赔偿,但这场风波留下的伤疤,远不是钱能抹平的。

“婚内强奸”一直是法律界的争议话题。支持者认为,婚姻不是性暴力的“豁免牌”;反对者则担心,这可能被滥用为离婚“筹码”。尹先生的案子里,关键证据成了核心——武女士称被侵犯,但警方未在她衣物、身体检出精斑;尹先生坚称“没发生关系”,还指出“1小时多次”不符合生理常识。
法律讲究“疑罪从无”,检方最终因“证据不足”撤诉,是对程序正义的坚守。可换个角度看,尹先生被羁押285天,事业、家庭、名誉全毁,这代价谁来买单?婚内强奸的界定难,难在“亲密关系”的模糊边界,但再难,也得守住“证据链完整”的底线——不能让“莫须有”的指控,变成困住一个人的枷锁。

尹先生在看守所的日子,像一场醒不来的噩梦。他说,签离婚协议时“稀里糊涂”,房子(父母全款买的)归了妻子,外债全揽在身上;三个孩子,大的归妈,小的归他。出来后,他得面对“前妻”身份的尴尬,面对亲友的议论,面对被改变的人生轨迹。
更扎心的是,武女士的指控动机。尹先生猜“她想尽快离婚分财产”——两人分居后,武女士多次起诉离婚未果,而尹先生名下有房有车。如果真是这样,这场“强奸案”更像一场精心策划的“离婚战术”。可法律不是情感博弈的工具,哪怕动机不纯,只要涉及刑事指控,就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否则,今天是你被冤枉,明天可能是另一个家庭被撕裂。
3. 国家赔偿是补救,但治不好“信任裂痕”尹先生拿到国家赔偿,是法律的补救,却治不好他的“心病”。他在看守所里签的离婚协议,可能永远说不清是自愿还是被迫;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可能成为他一辈子的遗憾;街坊邻居的指指点点,可能跟着他下半辈子。
国家赔偿的意义,是承认“司法程序有瑕疵”,但这瑕疵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一个人的人生转折。我们常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可就算正义来了,那些被消耗的时间、被摧毁的信任,又该怎么算?

尹先生的案子,撕开了婚姻纠纷与刑事指控的一角:当感情走到尽头,有人选择对簿公堂,有人却试图用“刑事罪名”当武器。法律既要保护女性免受侵害,也要防止指控被滥用;既要严惩犯罪,也要避免“证据不足”下的冤狱。
最后想问问:你如何看待“婚内强奸”的界定?如果是你,会为快速离婚用极端手段吗?评论区聊聊,愿每个婚姻纠纷都能回归理性,愿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证据的推敲。
愿尹先生能慢慢走出阴影,愿所有被司法程序影响的人,都能等到属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