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场主体实名投诉,A股上市公司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16),在实施某园区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期间,涉嫌在无对应专业资质的情况下承接项目、违规非法转包并收取巨额管理费用。该维权事件发酵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两家属地主管单位的处置流程与履职行为受到质疑,被指存在履职推诿、日常监管缺位问题。
据投诉方介绍,自身为具备合法经营与工程施工资质的市场主体,承接了淳中科技发包的案涉园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经投诉方全面核查取证,淳中科技在该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存在两项明确违反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案涉工程归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建筑法规要求,企业开展该类别工程承揽业务,必须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经查,淳中科技未取得该项建筑业专项资质,不具备此类项目承揽从业条件,承接该工程项目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第六十五条强制性条款,属于违法承揽建设工程。

除此以外,该企业还存在典型的非法转包违规行为。淳中科技中标承接该项目后,未派驻现场管理人员、未投入施工设备及项目周转资金,全程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项目统筹、现场管控等建设管理义务,将整个工程项目全部转手发包给投诉方全权施工,以项目管理费名义截留侵占投诉方工程款1419573.42元。该模式无实质项目运营投入,单纯依靠项目流转牟利,完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界定的非法转包情形。投诉方表示,该项目违法承揽决策、转包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划转、违法所得留存等全部核心业务流程,均发生于企业北京注册属地,相关业务合同、银行转账流水、沟通记录等佐证材料完整,违法事实证据链清晰。该行为不仅直接侵害投诉方财产权益,扰乱建筑工程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作为上市经营主体,该批量违规行为同时触及上市公司合规经营及信息披露监管边界。

掌握完整证据后,投诉方通过北京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交行业违法举报线索,由平台转派至北京住建委依法处置;同时就淳中科技重大违规经营、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存疑等问题,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核查申请,但截至目前案件未得到实质性处置,两家职能部门的履职流程引发投诉方强烈异议。
在住建监管层面,投诉方反馈,北京住建委办案人员片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条款,单一将项目施工地认定为违法行为管辖属地,无视该企业全部核心违法决策、资金流转环节均发生于北京市辖区的客观事实,拒绝受理立案、上门核查相关违法线索。投诉方多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告知,企业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建筑业违法经营行为具备法定监管管辖权,但经办单位未纠正执法口径,工作处置消极敷衍,存在明显推诿扯皮、不依法履职的问题。

证券监管环节同样存在处置滞后问题。投诉方认为,淳中科技无资质承揽工程、非法转包牟利属于企业重大经营违规事项,按照证券监管条例,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应当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企业未对外公示相关重大违规事项,涉嫌信息披露不合规。北京证监局作为辖区上市公司归口监管单位,负有常态化合规核查、风险督导整改法定职责,但接到群众线索反馈后,未启动企业专项核查流程,未就项目违规、信息披露瑕疵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监管履职缺位情况。
针对目前维权僵局,投诉方提出三项清晰诉求,恳请上级主管单位介入督办。第一,依法查实并从严查处北京淳中科技无资质承揽工程、非法转包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全额返还1419573.42元违规截留款项及逾期产生的利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录入建筑市场不良信用档案,追责企业直接负责人并对外公开全部处罚结果;第二,督办纠正北京住建委推诿怠政问题,依规问责敷衍履职、消极处置的工作人员,压实属地工程监管职责;督促北京证监局补齐监管短板,全面核查企业经营及信披违规问题,落实上市公司全流程合规监管;第三,欢迎上级监管部门、行业媒体及社会公众全程监督事件处置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建筑行业和资本市场法治化经营秩序。
投诉方郑重声明,本次维权反馈的全部事实客观真实,全套证据材料已整理归档留存,自愿对举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目前该维权事项仍在持续推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