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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办理要点

1、医院疾病证明书盖医院收发章可以吗?不行。医院疾病证明书须有医疗证明专用章。2、工伤认定申请表由别人代填可以吗?不行,

1、医院疾病证明书盖医院收发章可以吗?

不行。医院疾病证明书须有医疗证明专用章。

2、工伤认定申请表由别人代填可以吗?

不行,工伤认定申请表,须有本人签字。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报工伤吗?

交通事故需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非本人主要责任)。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同时还规定了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什么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

一般是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5、工伤申报可以作弊吗?

重大工伤会进行现场核查,要有证人与当事人的笔录核对。

6、工伤待遇标准都有什么?

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者都是由用人单位出)和其它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注:本人工资为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低于60%按封顶/保底值计算

2、如果是伤残鉴定达到(1-6级)还有伤残津贴:

3、合同解除后还能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福建的五级伤残医疗补助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劳动关系时年龄)x0.7个月x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15个月),就业补助同医疗补助标准一致。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案例:公司不愿意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办?

公司有一名员工2020年上班路上出现车祸,公司报了工伤,之前工作单位没有成立公司,还是有总部统一管理,2021年6月部分员工注资,成立了公司,2021年1月员工也同意离职,离职的前提是会有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补贴,当时新公司领导也知道,但是现在工伤津贴已经下来了,新领导不愿意出一次性就业补贴,(社保不是在新公司买的,对新公司也没有什么影响)也不协助和员工沟通,总公司也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我们部门领导也不愿意再出面协助沟通,还说我没有能力让新领导协助沟通并出这个费用,在这里问这个问题,是想问大家看有没有其他思路去和新领导沟通,毕竟也不能一直拖着。

请示总部,如还是不出,让员工找总部。新公司要出,也是要总部同意的。哪家公司的社保就哪家公司负责。或者说工伤员工跟哪个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跟谁签的合同就找谁,这是工伤员工跟企业的事。

7、为什么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划定等级(1~10级)。 没有明确伤残等级,是无法领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