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江苏阜宁人左先生携家人迁入丹阳市云阳街道(原云阳镇)某村,2001年全家4口正式落户丹阳,成为本地常住居民。本以为扎根落户便能安居乐业,可他没想到,一场长达20余年的宅基地维权路,让全家陷入住危房、失生计、子女异地求学的民生绝境。

(图片由左先生提供)
一、落户20余年无自有房,全家蜗居危房2010年、2020年,左先生先后购置竹村组两套无产权集体公房,总面积126平方米,成为全家唯一安身之所。因年久失修,房屋墙体大面积返潮发黑、屋顶瓦片破损漏雨,结构安全堪忧,早已符合危房标准。
更让他无奈的是,这套无产权危房无法办理翻修手续,全家只能在安全无保障的房屋中长期居住,形成“住危房→不给批地→无法翻修→继续住危房”的死循环。
由于没有合法自有产权住房,左先生女婿、外孙的户口无法随迁,外孙被迫送回河南老家读书,每年仅教育、生活开支就达5-6万元。原本依靠“老左家禽超市”维持生计的他,因长期奔波维权耗尽精力,店铺最终被迫关停,全家失去稳定收入来源。
二、符合“一户一宅”却屡遭驳回,基层增设“土门槛”2024年,左先生依据国家“一户一宅”相关政策,正式向丹阳市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建房,却被以“老家有房”为由驳回。
经核查,左先生原籍江苏阜宁的房屋,产权人为其母亲苏某单独所有,面积86.28平方米,2021年办理独立产权证,与左先生家庭无任何权属关联。而若以母亲房产认定左先生“有房”,与宅基地审批政策明显相悖。
此后,左先生先后向镇、市、省级信访及巡查平台逐级反映问题,上百次沟通交涉均无实质进展。2026年1月,丹阳市云阳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别出具履职文书,街道以“需提供父亲原籍原始建房档案”为由再次驳回左先生申请,自然资源部门则对其举报的“土地违规”问题未有积极回应。
左先生两次返回原籍,补办父亲1989年老籍证明、母亲房产证、父亲死亡注销证明等全套材料,补充提交后仍未被采纳。当地镇里工作人员更以“地块属红线范围”口头拒批,却始终不出具红线图、红线类型及法律依据,用“口头红线”变相堵死安居路。

(图片由左先生提供)
三、举报土地违规遭包庇,基层审批显双重标准在自身宅基地申请屡遭刁难的同时,左先生长期实名举报村内多起土地违法问题:
时任村里主职工作人员景某民,涉嫌为城镇居民身份的姐夫违规审批宅基地建房;2025年4月份,左先生爱人去村里反映相关情况,称“遭遇其当面语言攻击”。
前任村里主职工作人员尹某法,被指涉嫌违规圈占40-50亩基本农田,建设丹凤物流园与停车场,存在征地手续效力争议、未履行村民民主程序、占地经营等问题;
多处外村人被指违规占用本村土地建房。相关问题亟待地方相关部门积极核实,若存在相应违规事实,应对相关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针对上述举报,丹阳市云阳街道仅以“初步摸排未发现”回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仅确认物流园获批42.39亩,对“超占基本农田”、“手续真实性存疑”等核心问题未开展积极查处。左先生向云阳镇信访部门反映,也称未得到明确答复。
一边是本村无房户20余年申请宅基地无果,被层层设卡刁难;一边是村干部优亲厚友、违法占地无人监管,宅基地审批沦为“人情工具”,耕地红线形同虚设,双重标准触目惊心。
四、依法信访反被追责,维权之路陷入死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公民有权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左先生在逐级反映无果后,赴国家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却在2025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越级走访”为由采取传唤、管控措施,合法信访权利受到限制。
法律人士指出,本案存在多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
其一;基层擅自增设宅基地申请前置条件,违反《土地管理法》《行政许法》;
其二:城镇居民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圈占基本农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规,情节严重者或涉刑事犯罪;其三相关部门对土地违法举报选择性核查、推诿不查处,构成行政不作为;其四;以“越级走访”为由限制公民信访权利,不符合信访条例规定。
五、村民合理诉求待解决,基层履职需正视左先生表示,自己的诉求清晰且合理:
其一;认定其提交的原籍证明等材料合法有效,依法批准宅基地申请,落实“一户一宅”;其二;全面查处村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三;出具地块红线书面依据,属红线则另行安排合规宅基地;其四;解决危房翻修、家人户口随迁、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其五;赔偿因长期维权、店铺关停造成的经济损失。
落户丹阳20余年,左先生从壮年步入中老年,只为求一处合法安全的住所。国家政策明确、民生诉求迫切,可在基层执行中却遭遇层层梗阻、部门包庇、权力刁难。
截至目前,左先生一家仍蜗居危房,外孙仍在异地求学,维权之路依旧艰难。此事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安居梦,更考验基层依法行政、保障民生、守护耕地红线的责任与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