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蒲松龄笔下的《聊斋志异》中,既有狐鬼花妖带来的浪漫奇趣,也有针砭时弊的冷峻批判,而《犬奸》一篇,却以近乎残酷的笔触,撕开了人性深处被欲望遮蔽的幽暗角落。它没有奇幻的精怪传说,也没有缠绵的人鬼情缘,只聚焦于一个寻常商人家庭中,因寂寞滋生、被欲望裹挟的伦理悲剧 —— 当人的理智败给本能,当廉耻之心让位于荒唐执念,人与兽的界限被模糊,最终酿成夫死、己刑的惨烈结局。这则故事虽看似荒诞猎奇,却如一面锋利的镜子,映照出潜藏在人性中的脆弱与贪婪,读来令人心惊,更引人深思。

青州有个姓贾的商人,常年在外奔波经商,一年到头难得回家一次。家中只留下妻子独守空房,日子久了,寂寞与孤独像藤蔓般缠绕着她,渐渐吞噬了她的理智。贾宅后院养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公犬,身形健壮,通人性般总在她身边徘徊。起初,妇人只是将它当作排遣孤独的伴儿,可日子一长,竟在欲望的驱使下,与这白犬产生了违背伦理的特殊纠葛。起初她还心怀羞耻,可次数多了,竟渐渐习以为常,将这不合纲常的关系当作了日常,全然忘了人兽之别、廉耻之道。

这天,贾商人在外打理完生意,趁着月色兼程赶回了家。久别重逢,夫妻二人自然是一番温存,夜里便同卧在一张榻上。谁知夜半时分,那只与妇人有特殊纠葛的白犬突然撞开房门,疯了似的冲进卧室。它双目赤红,盯着榻上的贾商人,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仿佛在捍卫自己的 “领地”。未等贾商人反应过来,白犬已纵身跳上木榻,一口咬住他的脖颈,锋利的犬齿瞬间刺穿皮肉,鲜血喷涌而出。贾商人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只挣扎了几下,便倒在血泊中断了气。妇人被眼前的惨状吓得魂飞魄散,缩在榻角瑟瑟发抖,却不敢声张 —— 她深知,这惨剧的根源,全在自己那见不得人的行径。

日子一天天过去,贾商人突然暴毙的消息,还是渐渐在邻里间传开了。起初众人只当是意外,可随着流言蜚语四起,有人隐约察觉到不对劲:贾商人回家前一向康健,怎会突然死于非命?又有人说,曾见过那白犬与贾妇举止亲昵,不似寻常家畜与主人的关系。邻里们越想越觉得蹊跷,更对贾商人的死感到不平,便联名将此事告到了县衙,请求官府查明真相。
县官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将贾妇带到公堂审讯。面对县官的盘问,贾妇起初还想狡辩,一口咬定丈夫是被恶犬无端咬死,自己毫不知情。可她神色慌张,言语间漏洞百出,县官见她不肯伏法,便命人将她暂且收押在监牢中,另派衙役去贾宅将那只白犬牵来。

待白犬被铁链缚着带到公堂,县官才下令将贾妇从牢中提出。那白犬一见贾妇,瞬间挣脱衙役的束缚,疯了似的冲上前去,用爪子撕扯她的衣衫,做出昔日亲近纠缠的姿态。这一幕让满堂衙役与围观百姓哗然,贾妇见状,脸色惨白如纸,再也无法抵赖,只能瘫软在地,一一招认了自己与白犬有违伦理的纠葛、最终间接导致丈夫惨死的罪行。
案情水落石出后,县官判罚将贾妇与白犬一同押解至上级的部院,由部院定夺最终刑罚。负责押解的两名衙役见此事离奇,竟动起了歪心思 —— 他们深知世人猎奇,定会有人想亲眼看看这 “特殊纠葛”,便暗中谋划借此牟利。
一路上,每当押解队伍停下歇息,便有好事者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请求观看贾妇与白犬的异常互动。两名衙役趁机向围观者敛钱,只要有人出钱,便会解开束缚,将贾妇与白犬牵到一处,任由那白犬扑向贾妇。如此一来,每到一处歇息之地,周围都聚集着上百名围观者,人人伸长脖子,或指指点点,或窃窃私语,全然不顾此事的污秽与不堪。而那两名衙役,则靠着这笔 “不义之财”,赚得盆满钵满,将律法的威严与人间的廉耻抛到了九霄云外。

最终,部院接到押解后,对这桩违背伦理、骇人听闻的案件作出了判决:贾妇与人兽有违纲常的纠葛,间接酿成夫死惨剧,白犬野性难驯,残杀主人,二者皆罪大恶极,当处以 “寸磔” 之刑 —— 即被一刀刀肢解而死。行刑当日,围观者人山人海,看着贾妇与白犬在痛苦中死去,有人唾骂其无耻,有人感叹世事荒唐,也有人沉默着,思索着这桩惨剧背后,人性被欲望吞噬的悲凉。
唉!天地如此广阔,世间的荒唐事,真是无奇不有啊!可像这样顶着人的面孔,却做出与野兽有违伦理之事的人,难道只有这一个妇人吗?

蒲松龄忍不住在案卷末尾写下评语:“在濮水之畔私会,自古以来就被众人指责;在桑林之中相约,更是让人不屑提及。而某人,无法忍受独居的孤寂,荒唐地追求不正当的私情。那伏在床榻间的怪异身影,竟是家中豢养的牲畜;这潜入内室的轻佻之辈,便成了床笫间的苟合之人。在私密房室之中,毫无廉耻地做出越轨之举;在放纵情欲之地,频频做出伤风败俗的行为。本是违背伦理的行径,一旦放纵便愈发肆无忌惮;这般错乱的纠葛,一旦沾染便难以解脱。

忽然想到与异类发生私情,本就属于违背常理的念头。那牲畜因嫉妒而施暴伤人,这般凶残行径,即使用古代严明的律法也难以公正裁决;那人虽身为人类,行为却如同禽兽,其行径污秽不堪,即便凶猛的豺狼虎豹也不愿沾染。唉!若是人因奸情引发命案,女子尚且会被判处极刑;可至于人与牲畜私通引发命案,世间却暂无相应的惩处律法。人若品行不端,尚可罚其蒙受屈辱。”

文章的价值,远不止于讲述一个荒诞故事,更在于其跨越时代的警示意义。它提醒世人:无论何时,“伦理” 都是人与动物、文明与野蛮的根本界限,一旦这道界限被打破,便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悲剧。贾妇的结局(寸磔之刑)、白犬的下场(同遭极刑),看似是对 “罪大恶极” 者的惩罚,实则是对所有 “试图突破伦理底线者” 的告诫 —— 欲望本是人性的一部分,但唯有以道德为尺、以理智为绳,才能将其约束在合理的范围内;若放任欲望泛滥,最终只会被欲望反噬,落得身败名裂、万劫不复的下场。即便在今日,这种 “坚守伦理底线、约束自我欲望” 的警示,依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