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查获走私大凤螺螺壳。

某日,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对一票进境分运行李进行查验时,发现行李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现场关员随即进行开箱查验,发现由白色塑料包裹的螺壳7件。

该批螺壳螺塔较高且有锥状突起,内壁光滑呈粉红色。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该批螺壳为大凤螺螺壳。大凤螺又被称为女王凤凰螺、皇后凤螺、粉红凤凰螺,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保护的物种。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外,我国禁止一切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走私大凤螺螺壳,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