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这一生有多少个6年呢?
我在一场名为“爱”的陷阱里面挣扎了整整6年,也许是不甘心,也许是抱有期望,让我一次又一次的被欺骗。
我被人强女干了,这个事情从15号发生到现在10天,警局还是没有立案,说是没有打斗痕迹,证据不充分,很可能不予立案。我作为一个受害人,还没有申诉的权利了,在男女力气悬殊的情况下,我要如何挣扎才能算是证据充分呢?法律明文规定了的,凡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的一律被认定是强女干。既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在,我也说明了情况,但是警局还是不予立案,这是什么呢??让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想得到警察的帮忙,反倒给了我更大的压力,我现在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自杀过一次,被120送去急救,我想让这个人渣得到应有的处罚就这么困难吗?
事情的起因是从19年底疫情爆发,那段时间正值我的感情空窗期, 他刚好在这个时间进入了我的生活,关心我的生活,可谓是无微不至,让我以为爱情来了。
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了他有家庭,向他提出了分手,他极力挽留我,跟我说他跟他老婆感情不好,说他老婆是疯狗,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就这样在他不断跟我保证会离婚的情况下,我跟他在恋爱。我的内心无数次挣扎于道德谴责中,多少次想放弃,他都信誓旦旦说要给我幸福。我在在他编制的爱的谎言中沉浸,已经分不清事实了。为了他我先后流产三次。
这是第一次流产是在2021年8月

这是第二次流产是在2022年3月

这是第3次流产是在2024年4月

我本身就30岁了,很期盼这个孩子的到来,他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他应当承担的责任,让我打掉这个孩子,并承诺我以后的美好生活,,

我相信了他,并且去医院做了流产,我一个人在医院没有人帮我,在术后我崩溃大哭,医生也知道安慰我的情绪,可是他却嫌我麻烦,冷漠忽视我的状态,甚至在术后还没有一个月,就强行发生关系,我也明确表示过不要,


(从这里就能看出,他是有前车之鉴的)
先后这几次流产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不可恢复的伤害,精神上更是收到了更大的谴责和折磨。
在恋爱期间我也是尽可能的帮扶他,这是我给他的部分转账记录。


23年12月16日因为他的欺骗,我和他起了争执,他动手了。。。

后面他怕我爸妈看到我身上的伤,他在楼下给我跪下给我磕头,他发誓已经再也不会骗我,我又一次心软,给他机会。他把我带到了酒店,一晚上一直用热水给我敷身上的淤青,我又一次的原谅了他。换来的不是以诚相待而是一次又一次的欺骗。
24年7、8月份他换工作去奇安信上班,说为了我跟他的将来,他报名了海外岗位。
24年9月份他跟我说他出国之前要培训考试,从这开始就联系不上了。
25年2月初,他出国了,他说他负责泰国项目,由于出国太突然,没有办理海外漫游,没办法打电话,微信这些用不了,他就重新注册了个微信跟我联系,最近发现他是在骗我,那个微信他一直在用,只不过跟我是用的别的微信,他在国外只能跟我支付宝联系。然后就这样我们就开始了长期异地,7月4日,最后一次联系他留言说他在柬泰边境口岸,等待公司安排撤离,那边形势不好,我很担心他。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我就各种给大使馆打电话,外交部使领馆保护热线,还有他说的奇安信公司,刚开始遇到各种困难,电话打不通,公司联系不上,最后我在社交媒体终于联系上了一个奇安信工作的人。他帮我联系了公司,把这个事情上报公司行政,最后行政核查给我反馈李某 于2024年10月11日离职。我觉得事有蹊跷,就鼓起勇气亲自给他父母打电话,不管用什么号码打,他父母的电话始终都是响一声就提示空号或正在通话中,意识到他们的电话设置了陌生号码打不进去,我又侧面打听了他老婆(前妻)的单位,给我反馈结果就是早已辞职,人在成都。
2025年9月13号从新疆库尔勒来成都,为了事情有一个结果,不想在这样不清不楚的下去了,15号去到了他的公司,他人不在公司,当时他人在出差,同事给他拨打了电话,他才知道我来找他了,然后迫于公司的压力吧!怕我闹吧,所以他出现了,后面他说到茶馆面对面沟通解决这个事情,哪知道他又一次的欺骗了我。先说去茶馆,后面茶馆没有去,直接去了火锅店,在火锅店没有待一会儿,我的情绪也是很激动,他异常冷静甚至感觉他无所谓,后面从火锅店出来后我一度的想自杀,旁边刚好是一个大桥,我爬上去准备跳了下去,他想着不能出人命,把我救了回来,后面他带我去开房,到了酒店房间,不顾我的意愿,强行和我发生了关系,我拒绝甚至想跑走,结果敌不过他的力气,被迫发生了关系,事后我去报警,警察以证据不充分,没有打斗痕迹为由不予立案,警局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强迫发生关系为什么这个不能立案呢?
恳请上级部门能关注彻查此事,相关媒体监督,司法透明,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