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评论之第八届观音山论剑研讨会在京召开,聚焦民营景区发展困境与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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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第八届观音山论剑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以“观音山模式——从广东观音山发展历程展馆看涉企违法”为主题,众多专家、律师、媒体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种种问题,以及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研讨会开场,主持人胡星斗教授介绍了观音山论剑的理念和任务。他表示,观音山论剑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为舞台,旨在为法治事件呐喊正义之声,关注观音山模式对全国民营企业的意义,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改善地方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研讨会依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方面提供的资料和公开报道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开展学术性研讨,由公园方面承担事实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研讨会及专家嘉宾不承担相关责任。
随后,胡星斗教授介绍了与会嘉宾,出席第八届观音山论剑研讨会的嘉宾有:张荆,著名法学家,教授,博士,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亚洲犯罪学会常委、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央视《今日说法》特邀嘉宾曾获菊田犯罪学奖、中国社科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付老师,资深媒体人,原央视编导;刘立云,资深媒体人,人民法治网总裁助理;周雷,著名律师,博士,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合伙人、刑事业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霏霏,著名律师,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上市公司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实习基地教授,深金融证券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家族办公室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CCTV “老年之声” 栏目的主讲嘉宾。

接着,胡星斗教授简要介绍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的发展历程。他提到,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在26周年之际,历时两个月筹建的发展历程展馆正式开放,该展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主线,呈现了公园从生态修复到文旅融合的绿色发展之路。
观音山公园最初由石新村建立,但因负债严重,村委会邀请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先生接手。黄淦波先生投资数亿元,将公园打造成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然而,公园发展取得成效后,却遭遇了诸多困境。地方政府部分人员和村委会试图收回公园,地方政府还使用财政资金支持村委会打合同无效的官司,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合同的有效性,但公园后续仍面临各种刁难,如阻挡游客、破坏山林、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例如,高压电线、高速公路、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强行通过公园,且部分手续不全;80%的旅游区域长期不供电,靠柴油发电机维持;一些游客服务设施被认定为违建拆除;地方政府不进行公园范围的勘测打桩,导致公园无法提交新的发展规划,园内还存在大量毁林占林、别墅会所等问题。

原央视编导付老师在发言中表示,2024年他参加了第一次观音山论坛活动,2025年实地考察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后,发现政府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她希望专家和律师能提供帮助,媒体和法律人应发挥各自作用,为民营企业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她还分享了自己在央视的工作经历,强调媒体应承担起责任。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周雷博士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的问题。他认为,主要问题在于营商环境和政府行为导向,存在与民争利的倾向。从法律层面看,观音山公司的50年承包经营权受《民法典》中《物权法》保护,具有排他性和对事权。任何侵犯其物权的行为,包括天然气管道、打隧道等,都应给予补偿和赔偿。投资与收益权也是承包经营权的一部分,景区的投资收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针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面临的问题,周雷博士提出了行政信息公开、民事诉讼、刑事报案、媒体监督以及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等综合措施。

著名法学家张荆教授谈了四点看法。强调合同的重要性,合同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双方应坚守合同约定,若政府要改变合同,需进行违约赔偿和财产评估。指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存在的森林破坏、造坟、用电等问题均有相关法律依据,政府应依法处理。他还提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解决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问题提供了契机,该法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大量规制,应借势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在电力问题上,他对比了贵州和深圳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建议媒体进行对比报道,刺激东莞政府改善营商环境。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上市公司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霏霏律师聚焦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是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行政不当干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支持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类似案例也表明行政干预侵犯合法经营权会受到司法否定。
二是门票价格调整受阻,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有法定程序和市场自主权,观音山公司提出的调价诉求受阻,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政府不作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存在违法施工毁林现象,根据《森林法》及相关法规,这些工程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吴霏霏律师还提出了强化司法终局权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以及合法审查处理林地占用问题等建议。

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纪建明律师认为,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先生经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政府可获得税收,周边村民能实现就业,土地价值也会提升。他还指出公园内工厂、会所的排污问题以及市林业局违规变更林种的问题。

人民法治网总裁助理刘立云从“观音山论剑”的含义出发,认为最终应实现共赢。他指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源于利益博弈和资源分配,解决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各方的责、权、利。他强调要关注各方的受益情况,只有实现共赢,才能避免双输的局面。
本次研讨会为解决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面临的问题提供了多维度的思考和建议。专家们呼吁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企业平等发展,改善营商环境。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观音山)将迎来更好的发展,也为全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