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餐桌,两口火锅,却接连上演了令人瞠目的闹剧。从“小便门”到“尿布门”,公众场所的文明底线正在接受严峻考验。
“看,孩子把尿布扔进火锅了!”
1月8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一名幼童将手中的纸尿裤扔进了沸腾的海底捞火锅中。视频显示,事发于2025年12月31日,在海底捞徐州云龙万达广场店,一名两岁儿童做出了这一举动。
这已经不是海底捞第一次遭遇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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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两起事件对比
这起“尿布门”事件与去年轰动一时的“小便门”形成了鲜明对比。时间、主角、性质和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小便门”事件发生于2025年2月24日凌晨,当时两名17岁少年在上海某海底捞门店包间内用餐后,竟然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还互相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与之不同,“尿布门”事件的主角仅是一名两岁幼童,行为显然是无意识的玩耍举动。前者是故意挑战公序良俗的恶劣行为,后者则是监护人疏忽导致的意外情况。
在应对方式上,海底捞对“小便门”的处理极为严厉:不仅报警处理,还将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赔偿220万元,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
而对于“尿布门”,海底捞也及时作出反应:门店立即将受污染锅具进行废弃处理并报警,警方已依法对当日在场监护人作出相应处理。

02 尿布门现场还原
据海底捞方面回应,2025年12月31日,在徐州云龙万达广场店,一桌顾客中的两岁儿童将尿不湿扔至该桌用餐锅具内。
从网络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到,孩子可能是在玩耍过程中做出了这一举动。与“小便门”中少年故意站上餐桌的行为不同,这更像是一次监护疏忽导致的意外。
海底捞门店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采取了应对措施:对受污染的锅具进行废弃处理,确保不会再次使用,同时向警方报案。
警方介入后,依法对在场的监护人作出了相应处理。虽然没有披露具体处理方式,但显然监护人要为这起事件承担责任。
03 小便门余波未平
就在“尿布门”事件引发关注的同时,“小便门”的司法程序刚刚有了新进展。2026年1月8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刊登了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的道歉声明。
这起事件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决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共同赔偿海底捞共计220万元。这笔赔偿包括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开支7万元。
法院明确指出,两名未成年人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具备认知能力。因此,他们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为类似事件树立了明确的法律标杆:年龄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04 法律警示明确
两起事件虽然性质不同,但都指向同一个法律原则:监护人责任不可推卸。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明确指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应优先用其个人财产支付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人赔偿。
对于不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这次“尿布门”中的两岁幼童,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完全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8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小便门”中的17岁少年,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能够认知自己行为的后果。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虞浔教授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05 海底捞的应对策略
面对这两起性质不同但同样棘手的事件,海底捞采取了差异化应对策略,显示出企业在危机处理上的成熟度。
对于“小便门”这样的恶意行为,海底捞选择了强硬的法律途径:起诉涉事者及其监护人,追究到底。这种态度转变是在舆论压力下逐步形成的,最初企业的回应被批评为过于宽容。
同时,海底捞还采取了大规模补救措施: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深度消毒,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进行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
而对于“尿布门”,海底捞的反应更加注重实效和及时控制:立即废弃受污染锅具并报警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既避免了潜在卫生风险,也通过警方介入明确了责任归属。
06 公共场所的儿童行为管理
两起事件都发生在公共场所,引发了人们对公共场所儿童行为管理的思考。
对于餐饮企业而言,如何在提供家庭友好环境的同时,防范类似风险成为管理难题。海底捞此前已经尝试提升包间服务方式,并通过“明厨亮灶”等措施增强消费者信心。
而对于家长来说,带孩子外出就餐时需要更加注意监护职责。两岁幼童扔尿布进火锅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监护人在就餐过程中的疏忽。
公共场所不是私人游乐场,孩子的行为需要适当约束和引导。这不仅是文明礼仪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责任。
07 公众反应分化
两起事件在公众中引发了不同反应。对于“小便门”,舆论几乎一致谴责涉事少年的行为,认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严惩。而对于“尿布门”,公众看法则更加复杂。
部分网友对幼儿家长表示理解,认为两岁孩子确实难以控制,这更多是监护疏忽而非故意行为。但也有网友指出,无论孩子年龄大小,监护人都应该为其行为负责,特别是在公共场所。
这种反应差异反映出公众对不同年龄阶段行为责任的认识:对于接近成年的青少年,人们期待更高的行为自觉;而对于幼儿,则更强调监护人的看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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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海底捞火锅再次遭遇不寻常“加料”,公众的神经被再次触动。从少年的恶意小便到幼童的无意扔尿布,一口火锅映照出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多重困境。

你怎么看这两起事件?带孩子外出就餐时,你有什么防止孩子“捣乱”的小妙招?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