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人突如其来的患癌消息,总是令听着手足无措,不免惋惜怎么偏偏就是他呢?
其实多数的癌症并非凭空而至。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让癌症悄悄的找上门了呢?
一、人不会无缘无故患癌症!提及癌症,更多人会把其与死亡挂钩。尽管凭借现在的医疗手段,大部分的癌症的早期治愈率基本上都已经提升到了90%左右,但其依然是我国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就因为大多数患者在就医的时候,基本已经错过了黄金治疗期。
很多人说癌症患者更像是天选之子,其实它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因突变,在我们身体里的两万多个基因中,与之相关的约有一百多个,它们其中只要突变了一个就会使患癌风险成倍增加。而只要我们正常的活着,身体在新陈代谢,那细胞就在不断地更新和分裂,每个人一生中都具有患癌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是天选之子。

只不过,那些具有遗传基因的更容易患癌罢了,就比如生来携带BRAC1基因的人,患乳腺癌的风险就更高。但数据显示,我国近半数的癌症死亡和伤残调整生命年都可归因于可改变的风险因素,也就是说癌症的发生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往往是我们长期生活方式选择累积的结果。
虽然遗传因素确实在某些癌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绝大多数癌症是可以通过避免已知的风险因素来预防的。
就比如说,携带遗传基因的人后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与那些虽然没有携带突变基因却长期保持不良生活习惯的人相比,最终罹患癌症的风险可能是相当,甚至是相反的。
那些没有遗传短板的人也可能因为日积月累的错误选择,而最终滑向癌症的深渊。所以,究竟是哪些日常行为,会成为基因突变的关键推手呢?
二、研究发现:得癌症的人,离不开这5点1、久坐,不爱运动
久坐不动现在似乎成了很多人的常态,学生课业重,白天在学校坐一天晚上还可能写作业到午夜,上班族更是如此,即便下班回家之后,多数也是往沙发上一躺,来缓解一天的工作压力。老年人则是上午坐着刷手机,下午躺着午休一睡就是一下午。看起来省力,其实这种行为已经是成为全球第四大威胁生命的杀手。
当我们长时间不运动的时候,肌肉基本处于静止状态,新陈代谢速度也会变慢,消耗的热量远远低于身体摄入的热量。多余的热量没有办法被及时消耗,就会以脂肪的形式在体内堆积,尤其是腹部、臀部和大腿等部位。

这些脂肪组织会分泌多种激素和炎性因子(如雌激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 - I)等),促进细胞的异常增殖和癌变。当女性体内雌激素水平出现异常升高时,会刺激乳腺上皮细胞持续增殖与分化,提升乳腺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等疾病的发病几率。而IGF - I水平的升高,则会加速细胞的更新换代,使细胞更容易出现染色体畸变、基因缺失等问题,增加各种癌症(如结直肠癌、胰腺癌等)的发生风险。
它们还会分泌大量的炎性因子引发身体的慢性炎症反应,在其长期刺激下细胞会出现反复的损伤和修复,在这个过程中基因突变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同样会促进癌细胞的产生和发展。

而在肠道里,粪便没有足够的动力被排出会变得干硬,不仅增加了排便的难度,还为潜在致癌物(如重金属、农药残留、次级胆汁酸、亚硝胺等)和肠黏膜的长时间接触创造了条件。就比如,次级胆汁酸是在肠道细菌作用下由初级胆汁酸转化而来,它具有一定的细胞毒性,能够损伤肠黏膜细胞,破坏细胞的正常结构和功能。当肠黏膜细胞长期暴露在这些致癌物中,细胞不断受到损伤和刺激,其修复和再生机制就会受到干扰,最终可能发展为结直肠癌。

2、长期以外卖为生
工作日中午一份黄焖鸡米饭或是酸辣粉,加班夜宵烧烤、炸鸡,周末懒得做饭,随手打开各种外卖app,不出半小时香喷喷的美食就能送到面前。尤其是很多年轻人,多数自己本身就不会做饭,又或是忙一天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饭,全靠外卖得以续命。
但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一个大众争议点,为满足快速出单,各种不合规预制饭菜等新闻也是层出不穷,让人看的惊心胆颤。一些超加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独特的口感、诱人的色泽和较长的保质期,会添加大量的糖、脂肪、盐、防腐剂、人工色素、乳化剂等物质,而这些和胃癌、食管癌等多种癌症的发生密切相关。

还有一些西式快餐(如炸鸡、汉堡等),多采用高温油炸的方式,热量都很高,很容易让人发胖,且食物中的淀粉和蛋白质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产生具有致癌性的丙烯酰胺,这些都会大大增加患癌的几率。
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控制成本,囤积的食材很多都已经不新鲜了,就会做的很咸、很辣,来掩盖腐败的味道。变质的肉类、鱼类会产生组胺和亚硝胺,反复解冻、存放时间过长的食材,蛋白质腐败会产生生物胺和亚硝基化合物,这些都是强致癌物。像炸串、麻辣烫等这些食物用的底油,很多都是反复使用的,甚至还有使用劣质地沟油的,在反复加热中会产生多环芳烃等致癌物。

而且,外卖一般都是用塑料餐盒、塑料碗、塑料袋盛装。当温度超过60℃的时候,塑料中的某些成分(如双酚A和双酚S)就会开始释放,长期接触罹患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等激素相关癌症的风险会相应的升高。
所以,外卖吃下去的不只是饭菜,还有微塑料和多种可致癌物。

3、吸烟
每一个烟盒上都有明显的标注“吸烟有害健康”,但我国15岁以上的烟民,可统计的近4亿,男性吸烟率在一半以上。大部分人会觉得它可以解乏,而恰是这个行为被是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人类健康头号杀手,是迄今为止导致癌症的最主要可预防因素。
它的里面含有近七十种已知的致癌物,全球每年肺癌新发病例中超过80%与之有关,且它至少与15种恶性肿瘤的发生具有密切相关性。这些强致癌物在进入人体后,会在代谢过程中形成亲电子化合物,直接与DNA结合,破坏DNA的正常结构,导致基因编码错误、链断裂等。

研究表明,相较于不吸烟者,吸烟者肺上皮细胞内抑癌基因的突变频率偏高。而它里面的焦油、微粒等物质会持续刺激呼吸道黏膜,引发慢性炎症,进一步损伤周围细胞的DNA,同时刺激细胞增殖以修复受损组织,增加癌变的概率。
与不吸烟人群相比,吸烟者罹患肺癌的风险将增加约30倍,罹患口腔癌、喉癌、咽癌的风险将增加约10倍以上,罹患食管癌、膀胱癌、胰腺癌的风险将增加3倍以上,罹患胃癌、肝癌、肾癌的风险将增加一倍以上。且开始的年龄越早,量越大,年限越长,风险也就会越高。

4、熬夜,睡眠不足
手机普及化之后,现在大家睡的越来越晚,熬夜追剧、打游戏、看直播的人多,似乎结束了一天忙碌的生活,只有晚上躺床上这段时间才属于自己的休闲时刻,但常常是手机越刷越清醒,越刷越兴奋,而第二天又得早早起来工作,睡眠时间无形中被压缩的所剩无几。
很多人会觉得晚上熬夜,白天或者周末的时候补一下就可以了,并不是那么简单。
晚上的睡眠时间对于人体来说至关重要,我们的意识可能睡着了,什么也不知道了,但身体各系统反而在这个阶段进行着各种的修复工作,来应对白天细胞的各种损伤(如紫外线、食物毒素、自由基等),是身体启动DNA修复机制的关键窗口期。

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及时修复,就会让一些错误不断的积累,最终使关键基因(如抑癌基因)发生永久性突变,诱发癌变。
同时,内源性的抗癌物质,主要是由大脑松果体在深夜23点到凌晨3点分泌,它可以直接清除自由基,保护细胞DNA免受氧化损伤,抑制多种癌细胞的增殖(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结直肠癌等)。但如果长期熬夜不睡觉,把身体暴露在强烈的光线(尤其是手机、电脑屏幕发出的蓝光)之中,大脑就会误以为还是白天,减少甚至停止这些抗癌物质的分泌。

生物钟的紊乱还会增加全身性炎症反应风险,如果一星期每天的夜间睡眠都不足四个小时的人,那他体内的自然杀伤细胞的活性将下降超过70%。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体内即便是已经出现了少量的突变恶性细胞,免疫系统也不会发现,给它们逃脱免疫的机会。
并会使机体的代谢和内分泌发生变化,就比如葡萄糖耐受降低、胰岛素敏感性降低、夜间皮质醇升高、饥饿素水平升高、瘦素水平下降以及饥饿感和食欲增加等,而这些如果长期存在都会进一步的增加患癌风险。

5、从不使用安全套
其实现实生活中,多数人给安全套的称谓是避孕套,所以大家都会误以为在性生活中采取安全措施的主要原因在于避孕,而不需要避孕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用再做安全措施。这就是一个大错特错的误区,安全套的存在为的是性生活中的安全,而避孕只属于其中作用之一,要知道很多具有直接致癌性的病毒,其主要传播途径往往都包括性传播。
就比如人乳头瘤病毒(HPV)的感染,其主要通过皮肤和黏膜的直接接触进行扩散,在已知的几百种亚型中至少13种(如HPV16、18、31、33、45、52、58等)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全球约99%以上的宫颈癌、90%的肛门癌及大量口咽癌、阴道癌、外阴癌、阴茎癌均与此相关。

这些病毒如果没有被免疫系统清除,它们将会整合到宿主细胞基因组里面,编码E6和E7癌蛋白,阻断受损细胞的修复或凋亡,并驱动细胞周期失控增殖,最终通过宫颈上皮内瘤变(CIN)等癌前病变发展为浸润癌。
还有大众熟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它虽然不像HPV那样直接可以致癌,但却可以让人体的免疫系统彻底崩盘,为更多的癌细胞提供增殖的有利的条件,使其更难被清除掉,此类患者罹患肝癌、肺癌、宫颈癌等癌症的风险也就更高。以及单纯疱疹病毒2型(HSV-2)、梅毒等通过性传播的病毒,都可以通过持续感染,破坏机体免疫系统,使患者长期处于慢性炎症中,而增加患癌风险。

总而言之,癌症的发生和先天性因素有关,是我们自身改不了的,但也有一大部分原因来自于后天我们的生活习惯。想要远离它,不妨养成定期规律运动的习惯,不要长期坐着;尽量不要吃外卖,有时间可以自己带饭,并保持食材新鲜,营养均衡;最晚不要超过二十三点入睡,保持七到八小时的夜间睡眠;不吸烟并要避免危险性行为。
参考文献:[1]高晓霞.HPV与宫颈癌:了解病毒,预防癌症[J].母子健康, 2024(10).
[2]李志华,崔琼.烟雾中的陷阱:揭秘吸烟与癌症的致命联系[J]. 2024(6):3-4.
[3崔钊.久坐是一种"新癌症"?[J].健康养生, 2025(16):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