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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沈大爷和前妻因长期矛盾分开时,女儿才刚满六岁。按协议,抚养权归他。前妻离开那天,孩子站在门槛边哭得嗓子都哑了,但沈大爷没有松口,只说了一句“跟着我过日子”。起初几年,日子还算勉强能过。可很快,他再婚了。新进门的女人性子强势,对这个“拖油瓶”并没有多少耐心。家里的气氛从此变得压抑,饭桌上常常只有沉默和冷眼。小女孩稍微吃慢一点,就会被呵斥;衣服旧了,也会被嫌弃“丢人”。有时甚至连写作业的纸都要被撕掉,理由只是“浪费钱”。邻居偶尔听见屋里传出的哭声,但也只是叹气摇头。逢年过节,亲戚上门,看见孩子瘦得像根细竹竿,脸色发黄,都忍不住说一句“这孩子怎么养成这样了”。沈大爷却总是摆摆手,认为“家务事不用外人管”。真正的转折发生在孩子奶奶得知情况后。老人年纪虽大,却硬是把孙女接到了自己身边。那一年孩子离开时,几乎没带什么东西,只背了一个旧书包。离开那个家后,她第一次能安心吃一顿饱饭,也第一次没有在夜里被吓醒。沈大爷的第二段婚姻后来生下一个儿子,但孩子从出生起就存在严重智力障碍,被诊断为三级残疾。这个孩子成了新的家庭重心,也让原本就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吃紧。妻子怨气渐深,家庭矛盾不断升级,但沈大爷始终撑着这个局面。时间一晃三十年过去。女儿已经成家,在外地工作,生活刚刚稳定。而沈大爷年过七十,身体逐渐衰退,行动不便,照顾残疾儿子越来越吃力。他尝试找保姆,但市场价格让他皱起眉头——每月起步八千多的费用,让他觉得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他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其每月支付五千元“赡养费”,用于共同承担残疾儿子的生活开销。他在庭上表示自己“生活困难,已无力负担”。庭审那天,女儿站在被告席上,情绪明显压抑。她没有大声争辩,只是冷静地陈述过去的经历:童年被忽视、被责骂、被长期苛待,甚至一度是奶奶把她从那个环境中救出来。她还提到,自己成年后从未依赖父亲,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实质性抚养支持。更关键的是,她提供了相关证据——沈大爷近年曾更换车辆,日常消费记录也显示并非完全无经济来源,这与“完全无力负担”的说法存在差距。法庭气氛一度安静下来。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及证据后,重点审查了赡养请求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尤其是该笔费用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法定义务范围。最终判决明确指出:沈大爷关于“生活极度困难”的主张证据不足,其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用于其残疾儿子生活的诉求,不符合现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构成条件,依法不予支持。宣判结束时,沈大爷沉默了很久,没有再多说什么。女儿则轻轻松了一口气,但脸上并没有明显的胜利感,更多是一种复杂的疲惫。
结婚的女人至少有90%的天天都在抱怨给老公一家当免费的保姆老公不懂提供情绪
结婚的女人至少有90%的天天都在抱怨给老公一家当免费的保姆老公不懂提供情绪价值给老公当免费的生育机器老公不懂浪漫老公不懂情调老公不会心疼人老公赚钱又少老公打鼾抠脚放屁多老公又不做家务反正就是天天数落自己的男人横竖都不对于是乎天天吵架闹情绪最终离婚了总觉得人家的男人才是最好的男人于是就有了二婚三婚请问各位女人你们的二婚老公嫌弃你了吗你们的三婚老公又给你提供情绪价值没有呢天下男人一般黑你知道吗?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沈大爷正是援引这一条款起诉沈女士。沈大爷提交了退休证明和医疗材料,强调自己年过七旬,体力衰退,照顾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已力不从心。但“生活困难”并非一句话就能成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审查父母是否收入明显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是否无其他财产或收入来源。沈大爷与现任妻子退休金合计约11000元,加上儿子每月2000元残疾补贴,家庭月收入约13000元。根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智力三级残疾人可获得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各地标准不同,上海执行相应政策。补贴本意在于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庭审中,沈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沈大爷虽然提出请住家保姆每月需8500元,但家庭收入扣除后仍有结余。沈大爷还在不久前更换新车,说明并非无力维持基本生活。法院需要核查的不只是账面收入,还包括存款、房产等资产状况。案件的另一层争议,是成年兄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义务。《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条文限定“未成年”。沈女士的同父异母弟弟已30岁,虽为智力三级残疾,但父母仍在世。司法实践中,多地法院已明确,成年兄妹之间不存在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江苏高院2023年公开案例亦指出,成年残疾兄弟的生活费用原则上由父母承担。沈女士在庭上回忆童年经历。1991年,沈大爷与原配离婚,那一年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年。法律明确禁止监护人虐待未成年人,但当时基层干预机制尚不健全。沈女士称,继母进门后生活环境恶化,只能搬到奶奶家生活。是否构成虐待,需要证据支持,但这段历史影响了双方情感基础。“法律不因情绪而动摇,但也不能脱离事实。”这句话常被家事法官提及。赡养纠纷既要遵守法条,也要结合过往履行义务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指导意见中指出,若父母长期严重侵害子女权益,法院可在确定赡养数额时酌情考虑,但原则上不能完全免除赡养责任。沈大爷的诉求名为赡养费,实质是希望女儿承担部分保姆费用。保姆费高低属于市场行为,但是否构成“生活困难”,需综合判断。法院还需审查沈女士的经济能力。沈女士目前无固定高收入,家庭主要收入来自丈夫网约车营运,且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案件尚未宣判前,双方各执一词。沈大爷强调年老体弱,沈女士强调法律边界。条文写得清楚,现实却复杂。最终裁判,将在法条与事实之间找到平衡点。
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
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儿,女孩无奈只能搬去与奶奶同住,安稳度过成长岁月。谁料妻子成功怀孕,为他生下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等到儿子年满三十岁,男子已年过七旬,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他打算聘请专人照料儿子,当下护工月薪最低都要八千五百元,男子将女儿起诉至法院,声称自身生活窘迫,要求前妻女儿每月支付五千元用于抚养残疾儿子。女儿得知后气愤不已,前不久你刚买车,没有经济拮据迹象,凭什么要我承担你儿子的抚养责任?年逾七旬的沈大爷,发丝尽白,腰背已明显佝偻,家中还有一名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他步履蹒跚地走进法院,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指责女儿对家庭疏于尽责、对自己不闻不问,要求女儿自此之后,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在外人的眼中,沈大爷着实惹人怜惜,可事情的真相,远非表面看上去简单。回溯到1991年,沈大爷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年幼的女儿被判由他抚养。最初女儿跟随他一同生活,可没过多久他便再婚,女儿的境遇彻底改变,整日活在惶恐之中,遭受着父亲与继母的百般虐待。走投无路的女儿,只能投奔奶奶,在奶奶的悉心疼爱下,才平安长大成人。沈大爷见女儿离开,少了所谓的拖累,满心以为往后便能过上毫无牵绊的舒心日子。然而善恶终有报,二婚妻子怀孕生子,给他诞下一名男婴。沈大爷欣喜万分,觉得沈家总算有了香火传承。可随着儿子渐渐的长大,他察觉出孩子的异常,前往医院检查后,得知儿子患有智力三级残疾,瞬间如遭晴天霹雳。沈大爷历经诸多艰辛,总算将残疾儿子抚养成人,孩子已然30岁。而他自己也已垂垂老矣,步入七十多岁的高龄。年迈的他,早已无力照料儿子,思来想去,打算聘请一名保姆在家照看儿子。可咨询后得知,住家保姆月薪最低也要8500元,他顿时惊愕不已,连忙仔细核算家中的全部收入。他与老伴的退休金总计11000元,儿子每月还有2000元残疾补贴,全家月收入共计13000元。但夫妻俩年事已高、身体孱弱,常年受老年病困扰,每月看病吃药需自付数百元费用;儿子身患痛风、行动不便,每月自付药费也需一百多元。沈大爷越盘算越心生惶恐,随即想起了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大女儿。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谎称家中没存款,生活难以为继,要求大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现年40岁的沈女士,平日在家照料12岁的孩子,丈夫从事网约车工作,收入不稳定,每月到手薪资仅有两三千元。沈女士生活困顿之际,全靠亲生母亲出手接济,母亲为了帮她,更是倾尽所能。可沈大爷全然不顾女儿的实际处境,兀自满腹委屈,指责女儿多年对家庭毫无付出。还称自己腰伤卧床半个月,女儿都未曾前来探望。又说自己与老伴外出旅游,委托女儿照看残疾儿子,女儿每日收取200元劳务费。甚至表示家中拆迁分得两套房产,因女儿做生意急需资金,他变卖其中一套,借款60万给女儿。沈女士听后瞬间红了眼眶,直言父亲满口谎言、胡编乱造。她年幼时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长期遭受虐待,还因此患上抑郁症。父亲旅游期间,弟弟暂住她家,她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父亲变卖房产,也并非资助她做生意,而是用于自身开销。即便父亲曾借她60万做生意,她也早已卖掉自家大房子置换小房,将欠款悉数还清。沈女士坦言,自己的小家庭都自顾不暇,全靠丈夫每月两三千元的收入维持,她在家照顾孩子,日常开销还要依靠母亲补贴。除此之外,沈大爷近期刚购买新车,根本不像他口中所说的那般囊中羞涩。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调查核实,沈大爷月收入过万,另有残疾补贴,还有经济能力更换新车,经济状况并不窘迫。更重要的是,沈大爷索要5000元,名义上是赡养费,实则想将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支转嫁给女儿。而沈女士作为姐姐,对已成年的残疾弟弟并无法定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沈大爷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女儿支付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充分,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有人觉得,从来都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渐渐老了!不惜坑害亲生女儿的父亲,不认也罢!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沈大爷70多岁,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家里还有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他颤颤巍巍跑到法院,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了,说她对家庭不负责任,不照顾自己,他要女儿从今以后,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这要叫外人一看,沈大爷这是妥妥的可怜,可是,真相并不是外表看的这样。原来,1991年,沈大爷跟前妻离婚,女儿年幼,抚养权归他所有。起初的时候,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可是不久,他就再婚,女儿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每天战战兢兢,被父亲和继母虐待着生活。女儿没有办法,只有跑去和奶奶生活,奶奶爱她,平平安安把她养大。沈大爷一看女儿走了,再没了累赘,以为他的幸福生活,从此再没任何的障碍。可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二婚妻子怀孕,瓜熟蒂落,一下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沈大爷欣喜若狂,沈家有后,他后继有人。可没想到,儿子慢慢长大,他发现不对劲了,到医院一查,儿子是智力三级残疾人,天都塌了!沈大爷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到了30岁了。可他老了,年纪大了,满打满算,他已经70多了。他自顾不暇,思来想去,不如请个保姆来家里照顾残疾儿子。可他一问,住家保姆每月最少要8500元,他大吃一惊,赶忙把家里的收入盘算了一番。他们夫妻退休金合计11000元,儿子有2000元残疾补贴,加一起有13000元。可是,他们两口年老体衰,有老年病,需要看病吃药,每月自费都要好几百元。儿子有痛风,无法行走,每月自费药也要一百多元。沈大爷越想越怕,他突然想起来那个原配的大女儿了。他告到法院,说家里没存款,这日子没法过了,要大女儿每个月给他5000元的赡养费。沈女士已经40岁了,在家照顾12岁的孩子,丈夫开网约车,收入不稳定,一般每月下来,到手能挣两三千块。沈女士艰难的时候,是自己的亲妈解囊相助,为了女儿,亲妈也是豁出去了。沈大爷不管女儿的情况,他委屈得不行,说女儿这么多年对家没贡献。说他腰闪了,躺了半个月,女儿都没来看他一眼。他说他跟老伴出去旅游,让女儿照顾残疾弟弟,女儿每天收200元劳务费。他还说,家里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因为女儿做生意缺钱,他卖掉一套借给女儿60万。女儿眼眶直接红了,父亲撒谎,一盘胡言!她曾经跟父亲继母在一起生活过,那时自己年幼,被他们虐待,还得过抑郁症。父亲旅游时弟弟住她家里,她压根没收过父亲一分钱。父亲卖房,也不是为了让她做生意用的,而是为了他自个儿的花销。后来,父亲确实借给她60万做生意,但她为了还钱,把自己家的大房子卖了,换成小房子,早就把钱还清了。沈女士表示,她自个儿家里都顾不过来,全靠丈夫每个月的两三千元。她在家带12岁的孩子,还得靠亲妈来补贴自己。另外,沈大爷刚换了新车,绝对不像嘴上说的那样没存款。《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沈大爷夫妻俩月入过万,还有残疾补助,还有余力换新车,他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更关键的是,沈老伯要这5000元,名誉上是要赡养费,实际上是想转嫁给女儿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销。但沈女士作为姐姐,对成年残疾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沈大爷说生活困难,要女儿给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了!这种坑害女儿的父亲不要也罢!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