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要擦亮眼睛,这种女人不能要”。男子认识了一女子,第一天见面,第二天就领证,给了15.5万元彩礼钱。谁知道这女人已经结婚两次了,有很多坏习惯、吸烟、打牌、玩手机,反正就是好吃懒做。结婚之后才告诉丈夫,她还有外债,欠了别人几万块。老公瞬间蒙圈了,看到这样的女人,他又不想过了,一心想要离婚。(第一帮帮团5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一男子刘先生单身,还没吃过“爱情”的苦。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子,张女士。两个人第一天被引荐之后,刘先生先是被这个女子的长相给诱惑了。感觉,对方长得还是挺好看,瞬间就很倾心。也没有多作了解,相识了第二天之后,这两个人就去领取了结婚证,随后就搬到一起同居了。领证之前,刘先生也是很踏实的,给了15.5万元的彩礼钱给这位女子,女子收了钱,自然也是开心的。可是,谁想到呢,结婚之后,烦心事可真多啊。首先是这个张女士,她隐瞒了自己一个事实,就是她自己已经结过两次婚了,是有婚史的。只不过,这一点刘先生表示理解,不会太介意。还有呢,就是张女士竟然在婚前还有债务,外面还欠了别人好几万。其次呢,张女士非常的好吃懒做,结婚之后,全都是刘先生在打理家庭、洗衣做饭、刷锅洗碗的。张女士在做啥呢,就躺在沙发上面玩手机,刷短视频,时不时的还会开心的大笑。这些也就算了,这个张女士还有不少的坏习惯,这些也都是刘先生跟她结婚之后才知道的。就是张女士很喜欢吸烟、要么还经常出去打牌,来的还不小。这些恶习,都被刘先生看在眼里,一开始的时候,刘先生就是想着过日子的,忍一忍,也就算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先生真的是看不下去了,花钱请回来这么个祖宗吗?刘先生也说过妻子几次,但是说完了之后,两个人就会争执、吵架,各种细小的矛盾,就会不断的被放大。放大了之后,夫妻俩就会大吵一顿,这日子,也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另外,对于刘先生来说,还有一个无底洞那就是,张女士的父亲还患病了,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就需要长时间的花钱。刘先生一方面看到妻子还有外债,岳父还要不断花钱,妻子也不出去工作,还好吃懒做要自己照顾,这个日子真的是没法过了。妻子张女士却表示:她也40多岁了,也不想折腾了,就想要跟刘先生好好的过下去。继续生活,这个诉求得到了刘先生的反对。现在的刘先生,一心就只想要离婚,并且希望张女士可以退回自己的彩礼钱。张女士则表示,结婚后,钱也被消耗了,自己也没钱了,要么就打官司处理。刘先生就找到调解员,让他们帮忙说一说。经过一番调解,最后双方调解达成一致:张女士退还5.5万元给到刘先生。张女士表示,她现在手里也没钱,会在一年内,分期退还给到刘先生,这样二人也就两清了。这个好吃懒做的女人,闪婚闪离,15.5万元的彩礼钱,只要退5.5万,她可以净得10万元。可见,面对爱情,还是要理性,擦亮双眼再决定,是否值得在一起。如果刘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获得70-90%的彩礼退款,大概11-14万元,而不是只有5万多。可惜这个女子也没钱,另外还有外债,只能说,这件事是刘先生倒了大霉。《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欺诈性质的行为促成婚姻,后期可以撤销,过错方还需要做出赔偿。另外,法律也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彩礼财物。当事实已经形成,男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钱。《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表示: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可以合理退还。主要认定为共同生活时间短、一方存在过错等,无错方可以主张退还彩礼,后期有错方需要根据比例进行退还。本案这位女子有较大的过错,隐瞒婚事、隐瞒外债、不良生活习惯等,都导致了婚姻的破裂,而且彩礼数额也很高,她也无权侵占。只能说,这位刘先生以后,还是要多多思考、权衡,可不能这么大意了。对于这个案件,您怎么看呢?信源:第一帮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