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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北人基本都在聊楚超,也就是我们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好多球迷看比赛的时候都有
最近湖北人基本都在聊楚超,也就是我们湖北省城市足球联赛。好多球迷看比赛的时候都有个疑问,17个市州队来回跑主客场,一支球队十几二十个人,加上教练、队医、后勤,出门一趟光吃饭住宿就是一笔不小的钱。到底是各地政府掏钱,还是赞助商全包,还是球队自己扛?楚超跟中超完全不是一回事。中超是纯商业职业联赛,楚超是省政府牵头、省体育局主办,17个市州政府承办的省级群众足球赛事,定位就是代表各自城市参赛,经费模式跟职业联赛天差地别,不能混为一谈。据了解,楚超球队去异地客场比赛,食宿交通的大头,基本都是参赛城市的地方政府来承担。楚超的赛制就是一城一队,每支球队本质上是代表自己市州出战,不是纯商业俱乐部。按照省里定的规则,每个参赛市州政府,必须承担本地代表队的参赛相关经费,其中就包含客场出行的吃住、往返交通这些最基本的开销。简单说,你代表荆州、黄石、荆门去外地打比赛,球员不是职业签约的商业球员,大多是本地业余球员、退役球员、在校学生,球队是城市官方代表队,政府就有义务管这笔钱。像黄石、荆州、襄阳这些重视程度高的城市,直接拨专项财政经费,专门给球队安排客场行程,订酒店、安排大巴、报销餐费,都是政府直接统筹安排。楚超的赞助分两种,省级总赞助不管球队客场食宿,只有本地赞助才可能帮着分担一部分。楚超全省总冠名是湖北银行,还有李宁、岚图汽车这些省级赞助商,他们的钱主要花在全省赛事运营、场地布置、宣传推广、赛事奖金上,合同里根本不包含各球队的客场差旅费用,说白了就是只管赛事整体,不管单个球队出门开销。真正能帮球队分担食宿的,都是各个市州自己拉的本地赞助商。比如荆门本地的金龙泉啤酒、咸宁的本土商贸企业,这些商家给本地球队投钱,一部分用于日常训练,一部分就专门补贴客场的吃住开销,能减轻政府的压力,但不能完全替代政府拨款,大多数时候还是政府出大头,本地赞助补小头。很多人以为主场城市会招待客队,其实完全没有这个规矩。黄石办主场,只负责自己这边的场地、安保、赛事组织,荆州队过来比赛,黄石政府不会管荆州队的吃住。不过现在楚超搞“票根经济”,主场城市会协调本地酒店、饭店给客队打折,比如住酒店五折、吃饭减免,能省一部分钱,但钱还是客队自己付,主场方不会直接报销。还有个现实细节,楚超球员大多是上班族、学生,平时要上班上学,客场比赛一般集中在周末,行程不会太长,基本都是当天往返或者住一晚,整体食宿成本不算太高,地方财政完全能承受。而且政府愿意花这笔钱,根本目的不是单纯搞足球,是借着楚超拉动城市文旅、提升城市名气,花小钱换大流量,算的是城市发展的账,不是单纯的足球账。
北京队这次是大意失荆州?还是真的想回主场多卖一场门票?否则为什么在加时赛被对手压
北京队这次是大意失荆州?还是真的想回主场多卖一场门票?否则为什么在加时赛被对手压哨三分完成了绝杀?毕竟就在半场比赛结束的时候,北京队就领先了对手9分,甚至在加时赛的时候也一度领先,但非常无奈,最后被张皓嘉一记压哨三分球完成了绝杀。至此,北京队就以99:102的战绩客场不敌广东队,双方的战绩也由此打成了1:1。这也就是说,不管是北京队也好,还是广东队也罢。他们都迎来了背水一战的关键时刻。理由也很简单,如果北京队在8进4比赛的第三场告负的话,那他们在本赛季的征程也将正式截止。如果广东队告负的话,同样是这个结果。至于说北京队在上场比赛是不是放水?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陈盈骏、周琦、麦基等主力球员基本上已经打满了关键阶段!尤其是周琦这名球员,他甚至出战时间达到了惊人的42分钟,至于说北京队输球的根源?除了赵睿、曾凡博这两名球员,他们的发挥状态十分低迷之外,也暴露出北京队在关键时刻过度依赖周琦、陈盈骏等主力球员,他们的角色球员在关键时刻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帮助球队解决问题。再加上杰曼的手感非常一般,威廉姆斯他的出场时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这也暴露出许利民的用人非常固执。再加上广东队的上场比赛是背水一战,尤其是他们想要赢球的那个气势,就帮助他们成功拿下了这场比赛的最终胜利。特别是当比赛推进到下半场之后,广东队疯狂冲向前场篮板,二次进攻得分明显超过了预期,更别说北京队在关键时刻还出现了连续失误与罚球不进的情况,这也就让他们彻底葬送掉了领先先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北京队在8进4比赛的第三场还能击败广东队吗?他们的夺冠梦还有实现的可能吗?
2023年,四川一男子救了一名落水的孩子,第二天孩子妈妈就带着10000元登门致
2023年,四川一男子救了一名落水的孩子,第二天孩子妈妈就带着10000元登门致谢,男子收下了钱,没曾想,接下来的举动让孩子妈妈顿感意外。事发那天傍晚,刘帅正绕着湖边慢跑,听见一阵喧嚣,跑过去一看,一个七岁左右的男孩已经落入水中,岸上的人围了一圈却没人敢下水。刘帅没多想,摘了耳机扔掉外套就跳进去了。湖水很冷,孩子在水里乱踢乱抓,几次把刘帅逼退,他调整角度从背后靠近,托住孩子慢慢游回了岸边。孩子被救上来,刘帅确认没事之后悄悄走了,连名字都没留。第二天孩子妈妈找到刘帅家里,带来了一万元现金。刘帅收下了,但随即把钱塞进一个红色信封,直接递给了孩子,说希望这笔钱能成为孩子长大的动力,而不是用来还一个人情。孩子妈妈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当场愣在那里。刘帅这个举动,其实在中国见义勇为的历史上有一定的传承。2012年5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教师张丽莉,在一辆失控客车冲向学生时奋身将学生推开,自己双腿被车轮碾压,高位截肢。事后社会各界捐款超过一千万元,张丽莉在康复期间表示希望把用不到的捐款转给更需要的人,并设立专项基金。张丽莉后来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把外界给予的物质回报向外传递,而不是自己留下。这种处理方式,刘帅和张丽莉之间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相似。当然,并不是所有见义勇为的故事都有这样温和的收尾。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长江大学十几名学生在长江边游玩,发现两名少年落水,多名同学手拉手组成人链下水救人。两名少年最终被救上了岸,但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名大学生先后溺亡,最小的方招只有十九岁。更让人心寒的是,事发时江面上有渔船在场,渔民目睹了整个过程,却没有第一时间施救,反而在学生遇难后向家属索要打捞遗体的费用,开口要价3.6万元。这件事在当年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舆论震动,"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争议直接推动了多个省份加快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条例的立法进程。立法的改变来得并不快。很多人还记得2006年的彭宇案,南京市民彭宇在公交站扶起摔倒的老人徐寿兰,将其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结果被告上法庭。2007年9月,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彭宇承担40%赔偿责任,约4.5万元,法官的逻辑是:如果不是彭宇撞了人,彭宇不会主动送人去医院。这个判决让整个社会对扶人、救人产生了广泛的顾虑,"扶不扶"的问题从此成了街头巷尾的真实困境。从彭宇案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落地,中间整整过了十五年。该条款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好人不用再担心因为救人而被反告。刘帅跳下去那一刻,这条法律已经在背后站着了。但刘帅大概也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看见孩子要沉下去,就跳进去了。把那一万元转给孩子的时候,刘帅的意思很简单:钱是孩子妈妈的心意,不该凭空消失,但放在孩子身上,比放在他自己口袋里更有意义。孩子妈妈站在门口,看着自己儿子捧着那个红色信封,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事情传到网上之后,很多人在评论区讨论的不是刘帅救了人,而是他把钱又给回去这件事。有人说这是作秀,有人说这才是真正的体面。